来源: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01-12 09:19: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深度创新、深层融合为主要动力,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组织、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以推进一产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主要途径,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服务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打造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与二三产业发展相融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衔接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北京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高端、高效、高辐射特征更加明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生活、生产、示范多种功能广泛拓展,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城乡服务能力、生态涵养能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融合先行区、高效节水农业样板区、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引领区。
二、精心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农业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加快改造升级,推进由纯生产型向以服务为核心的综合型企业转型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土地入股、订单生产、规范雇用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多方主体共享发展。
(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行全员注册,强化成员账户管理。支持市级以上示范社优先承担政府投资的各类涉农项目建设。支持示范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产后初加工、农技推广、营销平台等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合作社以参股等方式与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鼓励和支持示范社通过吸收新社员、兼并小型合作社以及相互联合等方式,丰富农产品种类,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规模适度、规范化程度高、产销能力强的示范社和联合社。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青年职业农民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培育一批青年农场主、专业大户,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二代”、“新农人”等青年骨干人才返乡创业,领办合作社、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业园区等经营组织。鼓励企业家、科技人员创办农业园区。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培训。加快形成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三类协同”,初、中、高“三级贯通”,培育、认证、扶持“三位一体”,市级示范、区级负责的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
三、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
(六)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防护性能较差区等重点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有序退出高耗水农作物种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5以上。大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推进全程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建设,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0年全市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达到4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田废弃农膜和农业包装物的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切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部综合利用。在畜禽养殖区内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建设一批生态农业标准园区。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园艺业(果树、花卉、种苗和蜂产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能无煤化,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研发农产品碳排放评估工具,制定农产品低碳评价认证程序性标准文件。
(七)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支持农业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和技术创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北京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八)建设农业现代物流业。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给侧到需求侧的高效对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产后预冷、预选分级、初级加工、储存保鲜、冷链配送等实用技术,增强农业经营主体临时收储和错峰销售能力。充分挖掘交通、农业、邮政、供销行业资源,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农产品区域集配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参与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以区域为单位整合物流配送资源,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物流配送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利用和效率提升。鼓励本市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利用农机补贴政策购置预选分级、保鲜储藏设施;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车辆开展城市配送服务。引导地产农产品短链直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京郊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建立连锁化、规范化的社区直营店、社区车载车售等形式,向城市社区直供直销,引导市民与生产基地直接对接。加强地产农产品产销组织化建设,提高农业订单化生产水平,引导发展多种模式的产销联合体。
四、横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九)升级休闲农业。鼓励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创新农旅结合、农科结合、农文结合等发展模式,紧密结合中小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A级景区等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特色业态。打造集农耕文化、田园美景、特色饮食、娱乐休闲、健康养老、民间工艺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体。加强规划指导和市场开发,培育专业特色小镇,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启动100个旅游休闲村镇创建工作。继续推进3000公里乡村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和民俗村户旅游经营者万人培训工作。开展农田创意景观建设,实施规模农田镶边、农田缓冲带种植、闲置地景观化改造、坡地景观栽培、沟路林渠景观提升等生态景观农业工程。建设景观农业示范区,继续开展农田观光季活动、市民采摘节、花海游等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依托农业节庆发展会展农业,打造北京会展农业品牌。积极发展城市农业,促进创意农业走进市民家庭,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十)发展沟域经济。立足沟域自然景观、人文遗迹和传统文化等资源要素,统筹推进沟域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延长沟域产业链条,优化沟域经济产业布局,推进沟域内经济、生态、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发展品质。培育沟域内现代农业生产、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生态友好型加工、沟域大数据等业态,丰富沟域经济内涵。支持沟域内发展民俗旅游等农民合作联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相邻沟域间的整体规划、协同发展,打造一批服务市民、富裕农民的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带。探索京津冀跨区域沟域经济带建设。
五、全面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保障能力
(十一)丰富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快培育种苗、农资、农机、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主体。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果园)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科技服务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综合服务优势,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扶持涉农院校、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其它各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二)推进农业信息化服务。整合农业部门信息资源,推进涉农信息服务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关联分析、知识发现等大数据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动“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各环节深入融合,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引领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的转变。建立一批“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引导农业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行业垂直平台。加快构建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分级、包装、配送等标准制定和推广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网营销,扩大网上交易规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农民合作社与社区便利店、直销店资源整合利用,探索设立自提点、提货柜共建、共享、共管机制,推进“基地+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鼓励“一村一品一电商”发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专业技能,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政策配套等服务。
(十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农业担保、农业投资、农村信用发展,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对发行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互助基金进一步扩大规模,拓宽企业融资途径。鼓励大兴区、平谷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强化农村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农户信用保证保险。不断创新具有区域特色的涉农保险产品,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保障作用。依托京郊旅游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银行资金支持民俗户进行改造提升。
六、着重完善保障机制,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十四)落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各郊区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农村战略地位不放松,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替代,加强对农业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要提高对农业转方式、促融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各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农业“调转节”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并创新“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方式、促融合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农经办等农口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对农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配合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全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政策条件。
(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逐步减少无偿补助,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投资基金管理、预提风险准备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业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资金的分配及考核制度,引导各区统筹市区两级资金实施一批“转方式、促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十六)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管理和股权激励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创新创业,提升北京农业创新发展水平。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村级全科农技员培训长效机制,提升全科农技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实施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玉溪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安徽省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
2017年甘肃省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
2016衡水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
晋江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
山东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
山东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辽阳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广东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西安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泉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