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黄冈2015-06-11 14:04:47
黄冈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方案
黄冈是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常年可收获秸秆500万吨左右。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的问题逐渐显现。为了推进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省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源头控制、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等基本原则,转变农业生产方式,采取疏堵结合,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的方针,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推动机制,采取区域联动、部门协调、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管控措施,加大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的力度,逐步消除秸秆违规焚烧行为,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15年5月1日起,黄冈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48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330万吨,燃料化利用100万吨,饲料化利用25万吨,原料化利用10万吨,基料化利用15万吨。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二)年度目标
(1)2015年全市杜绝发生集中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综合利用量达到400万吨,综合利用率80%,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2016年全市秸秆露天焚烧零星火点比上年减少80%以上,综合利用量达到415万吨,利用率达到83%;
(3)2017年全市实现无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综合利用量达到440万吨,利用率达到88%;
(4)2018年建成秸秆收运储体系,综合利用量达到460万吨,利用率92%;
(5)2019年至2020年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正常运行,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格局,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480万吨,利用率达96%以上,产生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实施重点
(一)建立秸秆露天禁烧管控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禁烧联动机制和网络化管理、分片包干的巡查制度。加强秸秆露天禁烧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现场执法、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控监测资料,及时掌握火点状况,迅速妥善处置。设立秸秆露天禁烧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加强夏收、秋收关键节点信息报送,汇总及通报。
(二)办好100万亩秸秆还田示范片。在全市建立100万亩机收秸秆粉碎还田示范片,每个县(市、区)根据收获面积和利用状况确定5—12万亩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片,带动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肥料化利用。
(三)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015-2016年重点建设秸秆沼气制气、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形成生产能力。
(四)组建一批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作业组织。每个县市区扶持建设4—5个规模化农业生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农艺和机收粉碎应用研究,承担试验、示范任务,提高农机配置效果和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五)加快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利用市校合作机遇,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合作,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配套技术、秸秆腐熟剂应用技术、秸秆就地深埋培肥技术、秸秆贮蓄技术和秸秆深加工技术。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实行部门联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并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乡(镇)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根据秸秆资源和利用现状,科学制定规划,合理确定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项目和产业布局。市政府成立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农业、环保、农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和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协调落实本行政区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露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税、土地、信贷、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力度。发改、环保、科技、农业等部门在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争取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项目资金。市级财政从2015年起,按工作需要每年安排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禁烧举报奖励,跨县禁烧执法、预警预报、新模式、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农机作业、宣传发动和日常工作运转等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补贴农民收集秸秆劳务费用,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加工秸秆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直接利用秸秆,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收割粉碎机械改造。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环保法规、禁烧知识和综合利用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将秸秆露天禁烧情况作为农户、村民等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落实禁烧责任,逐户签订秸秆露天禁烧责任书,实行重点监管,专人巡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教育农民自觉转变生产方式,增强秸秆露天禁烧“与我有关、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鼓励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强化主体培育,促进产业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禁烧和利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现有秸秆利用企业建设和管理,积极与农户对接,订单收购秸秆,开展综合利用。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大型秸秆利用企业落户黄冈,开展秸秆利用研发、新技术试验和示范,大幅提高秸秆利用量和经济效益。要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秸秆利用利益连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乡(镇)、村、组要积极做好秸秆收集、储存、运输的协调工作。逐步形成以秸秆利用企业为主体,连接农民和市场的秸秆利用产业链。
(五)强化农机作业,提高利用效率。农机收割秸秆直接还田是秸秆利用最直接、最有效、利用量最大的方式,也是扩大秸秆利用的主要措施,要继续大力推广,提高作业效率。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切碎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启用切碎装置,水稻、小麦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0厘米以内。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秸秆收割还田,加大对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优秀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的奖励。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优先补贴喂入式收割机、灭茬机、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田间打包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对收割机新安装切碎装置的,按切碎装置购置额给予一定补助。加大农机手培训力度,推广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技术。
(六)强化检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级政府应本着对人民群众环境安全负责的态度,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协同动作,实行网络管理,分片督导和巡查,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县(市、区)对乡(镇)、乡(镇)对村也要签订责任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村组和田块。市政府督查室将每年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重点是督办组织落实情况,包括机构、人员、经费、巡查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禁烧和利用情况等。对禁烧不力、利用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禁烧和综合利用效果好的给予表彰。
抄送:市委各部门,黄冈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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