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蓝山县国土资源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该局强调,要按照文件精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增强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要着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严格“净地”出让和收储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
要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引导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效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要全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要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机制,创新执法监察和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完善考核督察问责机制,落实典型示范引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