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安县杭温高铁建设指挥部发布关于征求《杭温高铁(磐安段)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如下:
根据磐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杭温高铁(磐安段)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1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磐安县杭温高铁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杭温高铁(磐安段)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甬铁路、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磐政〔2014〕120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磐安县综合交通政策处理意见》(磐政〔2017〕4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