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汀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其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止,详细内容如下。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告因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建设需要,长汀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该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房屋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并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长汀县土地与房屋征收办公室,办公地址:长汀县桥下坝房地产大楼三楼(五通桥正对面),联系电话:0597-6866038,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长汀县东城墙修复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