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中央财政从资金分配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为打好扶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3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424亿元,均较上年增长10%,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同时,地方财政的扶贫资金投入也实现了较快增长。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持续投入,进一步缓解了民族地区的突出贫困问题。
中央财政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门安排10亿元,开展试点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试点支持河北等11省份优先解决一批政治影响大、问题较为迫切、脱贫带动效果好的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