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湖政发〔2017〕2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以“两美”建设浙江典范、“两山”实践全国示范为目标,践行习总书记在安吉县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道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健全管理体制,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科技支撑,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安吉县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