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主要研究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而农村的土地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包地的流转,二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三是宅基地的整合。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促进承包地的自由流转。土地流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本文主要采取在农民自由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采取新型合作化经营,通过多个合作社之间的竞争性经营,提高经营效率。而集体建设用地应省去政府征地环节直接入市,所得收入有村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按合理比例划分。通过宅基地整合,有效利用宅基地。
1新农村建设中承包地的流转问题
在不改变耕地用途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生产效率,是政府工作的大事。但是由村组织主导的土地流转往往没有尊重农民意愿,部分地区出现土地流转资本主义化,村组织妥协于私人资本,使土地流转后农业生产的利益主要归于私人资本,而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人却得不到合理补偿。在具体的农业生产中,耕地大范围的非粮化也值得警惕。
受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合作化运动产生的严重后果,部分农民对合作化谈虎色变,然而现在中国农村,走新型农业合作化是大势所趋,新型农业合作化是有别于上世纪的合作化的。新型农业合作化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大,而是在农民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基础上,引进机械化生产等先进技术,得益于规模经济的效益,实现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合作化以股份制企业为管理模板,每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为股东,由股东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董事会管理日常的农业生产,再由懂事会以雇佣的形式优先雇佣本合作社中的成员为技术工人,从事具体的农业生产。每一个村集体并不只有一个合作社,而是在自由合作的基础上,产生多个农村合作社,多个合作社统一在村集体组织注册。通过合作社之前的良性竞争,各自采用优惠条件吸引拥有承包地的农民入股,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