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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2.6%,如果按非农户籍来算,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进入新世纪,我国农业现代化正在经历从传统到现代的最具深远意义的历史性变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又必须解决好土地制度改革、农民转移、就业等问题。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在80%左右。德国城镇化率达97%,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只有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不到10个。70%的人居住在2000人到10000人的小城镇里。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情况也很相似。这说明,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大量人口仍可以在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生活。所以,并不是离开土地的人都在城市生活。而一些城镇化率很高的国家,比如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存在大量失去土地进城居民,由于这部分人口没有获得稳定的就业,住房无保障,使城市里出现了不少贫民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以上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启示我们,城镇化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适度发展,并且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我国有1998个县,县一级占全国总人口的73%、国土面积的93%和GDP的一半以上,而且我国目前城镇人口中,中小城镇人口只占20%。当前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引擎,所以,发展中小城镇建设应该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互相借力、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从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上找准突破点,从解决好农业现代化,土地、户籍制度创新、促进就业等方面找到入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