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强调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进城更安心。
《通知》指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是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机制、扩大覆盖,精准施策、促进均衡,强化激励、推动落户,维护权益、消除顾虑”的原则,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
《通知》明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为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合法权益的流转创造条件,实现其权益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