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现代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有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其意义就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此外,还要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有一个强烈的信号,让他们有尊严、有收益、多种田、种好田。要通过规模种植补贴、基础设施投入、扶持社会化服务等来引导提高农民职业化水平。在政策上必须要从补贴生产向补贴“职业农民”转变,在制度上必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科学设置“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门槛。
浙江海宁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米脂县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扶持补贴奖励试行办法
米脂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脂县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扶持补贴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银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米脂县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扶持补贴奖励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中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绥政办发〔2017〕91号
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和《辽宁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绥中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印发阳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阳政办字〔2017〕95号)
阳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阳政办字〔2017〕95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阳信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按照《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15〕281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7〕1201号)要求,经评审,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
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报名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
现在的农民有了一种新的称呼,叫新型职业农民。那么你知道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吗?如果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报名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就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
简单的讲,职业农民就是居住在农村,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人员。目前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和新生代型四种类型。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农牧局、财政局,仁怀市农牧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遵义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宋娇0851-23139609
临武县关于公布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科教〔2017〕172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对自愿申报开展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单位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确认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8日至23日,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自动确立为2017年培训机构。
举报电话:0735-6266023
2017年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出炉
关于印发2017年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农委、绥芬河市农委、抚远市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省农委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将《2017年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 系 人:省农委科教处 徐 淼 李 宁
注意!《山西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新鲜出炉啦!
日前,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了《山西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对今年山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培育目标、培育内容、资金安排以及报名方式等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以下是《方案》全文。
2017年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9号)要求,特制定2017年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选择目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