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其中,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全面放宽各类转移人口落户限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6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建设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新型城镇化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助推全省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09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