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朱家大屋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表示八里湖新区朱家大屋片区地块确定征收,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八里湖新区朱家大屋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棚改工作要求,结合八里湖新区棚改(城中村改造)三年规划,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受九江市政府的委托,拟启动朱家大屋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14号令)、《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字【2016】11号)、《九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2号)、《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九府发【2016】27号)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