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的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人均收入达到或者超过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全文内容如下:
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