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
农地流转是指农村田地、山地、林地、耕地、草地、水库使用权流转。具体来说是指享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农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我国农地流转政策支持老百姓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我国农地流转有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二、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三、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四、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三水土地跨村整合进行时 撬动农地流转1.5万亩
来源:南方日报
仲秋时节,地处芦苞镇北隅的独树岗村,一如既往的恬静。此时,一场开村600年来最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探索正悄然启动。
经过两个月的“软泡硬磨”,独树岗村下辖的榕格村小组终于“倾掂数”,将分散在四个生产队的300亩的鱼塘成功集约起来,对外发包给外地的养殖大户,用以发展集孵化、养殖、流通于一体的高值水产基地。
农地如“撒胡椒粉”,一直是三水农业发展的“心头之痛”。在今年初三水两会的一场讨论上,区长陈英文就直言三水农业要发展优质项目,首要做好农用地的集约,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日前,三水出台财政奖补激励政策,计划安排375万元财政资金,集约流转1.5万亩土地,让农地从“撒胡椒粉”变成田连阡陌。
农地流转催生规模化经营 种业龙头迎腾飞机遇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土地流转概念受到市场持续关注,有专家分析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实质上增加了农业土地的供给,将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尤其可为龙头种子企业的腾飞扫除了羁绊。
传统经营模式存在弊端
依据我国现阶段的土地状况,种子企业制种的主要模式是"公司+农户",即企业与农民签订合作协议,企业提供原种,农户按照要求种植,生产出来的商品种子回售给企业。制种企业只拥有研制原种的土地,大批量商品种子的生产主要依靠与农民的合作加以完成,而这种模式具有很大的弊端。
各地农地流转陆续出台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土地制度成为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之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成为改革三大突破口之一。与此同时,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意见》,支持规模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此外,江西等地也陆续出台土地流转政策。土地流转已经成为新一轮改革的主要聚焦点,再加上上周五不少相关品种日K线图呈现“单针探底”形态,相关概念股或再次引起资金关注,尤其是前期的热门品种,如亚盛集团(行情,问诊)、罗牛山(行情,问诊)、辉隆股份(行情,问诊)、北大荒(行情,问诊)等。
土改成“383”方案重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日前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
北京农地流转总面积达224.4万亩
农地流转先要破解“两难”困局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近日不少媒体报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土地制度改革有望进一步推进,农地有望通过招拍挂等形式进行市场化流通,权益进行市场化分配。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改革大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则已被确认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方向。五年前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各地围绕农地流转其实已开展多种试验,但这些试验在不断积累宝贵经验的同时,往往止步于小范围、浅层次改进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而至于其原委,则主要在于农地流转面临“两难”困局,从而使其改与不改都很难拿捏,具体来说就是:
南海农地流转样本:产业升级倒逼政策突围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在一些地区早已展开。中国证券报记者在广东南海调研时发 现,在当地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的诉求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已经取得一些进展。不过,南海仅提供了一种农地流转的思路,考虑到相关制 度顶层设计依然缺失,各地的农地流转尝试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南海农地流转探索之路要想走得更远,还需要政府以更大勇气来破解制度瓶颈。
农地流转肩负产业升级重任
南海农地流转样本:产业升级倒逼政策突围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近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事实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在一些地区早已展开。中国证券报记者在广东南海调研时发现,在当地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的诉求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已经取得一些进展。不过,南海仅提供了一种农地流转的思路,考虑到相关制度顶层设计依然缺失,各地的农地流转尝试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南海农地流转探索之路要想走得更远,还需要政府以更大勇气来破解制度瓶颈。
农地流转肩负产业升级重任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紧连广州。南海区在上世纪90年代就由农民自发实现了集体土地的股份化,村集体对于集体土地的集中利用,为此后南海区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近年来当地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日益迫切,原有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也亟待更新。于是,南海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进程不断加速。
人民日报新论:堵住农地流转“套补”漏洞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虚报土地流转面积、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行为,是科学发展“上下不平行”的典型体现,扭曲了政策本意,浪费了财政支出,还伤害了种粮人的种地热情
为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各级地方政府也加大了对土地流转的财政支持力度。然而,我们调研发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对农地大规模流转的财政支持中,滋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值得警惕。
在许多地方,政府制定财政扶持制度吸引涉农企业到农村流转土地。企业流转土地面积越大,得到的各种财政支持就越多。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往往片面追求土地流转规模,甚至虚报农地流转面积。比如,在我们调查的一个村,某大户实际只流转了4000多亩土地,上报面积却是6000亩;另一个公司实际流转面积仅为600亩,上报面积却是1200亩。此类现象,并非个例。
农地流转顶层设计亟待明确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意义不言而喻,由于目前相关的顶层制度设计尚未出台,囿于现有法律所限,各地的尝试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地流转顶层设计难于出台有着诸多现实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尽快出台土地流转顶层设计愈发迫切。
农地流转催生地价重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