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方案
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管理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其中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参与制定的土地改革总体方案已成形并提交审议,预计最快可在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推出,并在2015年安排试点。此次土改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民利益”为两大基本目标,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经营权流转为基本思路,并通过多项措施防范风险。具体而言,在保障农民利益和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稳妥的基础上,将赋予农民财产权利。那么关于土地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立法程序已中止 或在2017土改后重启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程序实际上已经中止,将来是否重新启动,恐怕至少需要等到2017年地方土改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成功的经验,来再次启动法律的修改。
最新一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落脚到对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上,会打破30倍的上限。但最后,人大常委会并没有通过,原因也并不了解。不过,学界分析可能在于补偿标准尚未达成共识。
从法理上考虑,《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最重要的一条应该是确定公共利益征地的范围,而非单纯地去讨论征地的补偿标准。因为法律规定,公共利益、合法程序、合理补偿都是征地的前提。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一个整体,征地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必须是三位一体城乡互动,对“三块地”进行通盘考虑和顶层设计,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是,目前的土改试点实际上是割裂了“三块地”之间乃至城乡之间的内在联系,各自孤立进行的。
农村土改意见出台预2017完成试点,试点主要任务有哪些?
核心内容:2015年1月11日,土改意见出台,试点阶段有望2017年完成,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到试点阶段。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试点主要有四项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此次农村土改试点主要有4项改革重点任务,分别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2016年农村土改将全面开展,超详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月7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姜大明指出,2016年的国土资源系统改革任务艰难。2016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程是怎么样的?土流网小编吐血奉献!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颁证流程图如下:
土地权利申请人
2016年新土改:规模农业将获更多补贴!
山东高唐县后关村老张是流转了600亩土地的大户,一年种玉米和小麦两季。“我种粮收入五六十万没有问题,同时收储周边的农作物秸秆送到当地的泉林造纸厂,一年又能赚三四十万元,还有国家十多万的种粮补贴。”老张粗略一算,流转的600亩土地竟然创造出百万的收益!
的确,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效益显现。
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土地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各种形式流转集中连片起来。土地规模化经营不仅自身效益逐渐显现,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也加强,是现代农业大势所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后,不少农户体拿到了实惠。
土地怎样流转才能拿到国家补贴?
土改时期的土地证能否用来作为办理宅基地登记的权属证明材料?
陈女士咨询:现在有一份土改时期的土地证,其能否用来作为办理宅基地登记的权属证明材料?该份土地证上写明的权利人是我的父亲,已经过世,能否以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来办理?
国土局答复:20世纪50年代土改时期发给农民的土地证,是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将所有征收来的土地分给农民,证明其土地所有权的凭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1962年,将包括农民私有的宅基地在内的全部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对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土改时的土地证虽然没有收回,但实际上已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土改时期发给农民的土地证所记载的住宅宗地到目前为止没有经过新的确权登记的,而且房屋产权存在的可以作为重要的确权参考依据。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只要相关的证明材料齐全,就可以办理。
聚焦农村土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方向在哪?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方向在哪?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目前农村土地中最有可能让农民得到最大收益的一块。文件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目前我国各地已在试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离全面推开还有一段时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有许多益处,其主要的功用是打破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头沉的现状,过去是大量的要素向城市流动,包括土地用途从农用到非农地的巨大增值收益也基本上流向城市,导致城乡发展失衡。未来的改革是让农民多拿一点,但不代表让农民吃独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究竟留给县级政府多少,留给乡镇和村级多少,留给农民多少,都需要根据各地情况好好研究。
土改时发的土地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土改时发的土地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20世纪50年代土改时期发给农民的土地证,是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将所有征收来的土地分给农民,证明其土地所有权的凭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1962年,将包括农民私有的宅基地在内的全部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对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土改时的土地证虽然没有收回,但实际上已失去法律效力。
京津冀农村土改试点启动 或形成统一农村产权大市场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年初定下的33个县级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区域中,京津冀三地的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其中北京市大兴区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天津市蓟县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而河北省定州市则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专门提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一体化,为了配合这些试点工作,目前京津冀三地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了合作力度,有专家还预测未来三地有可能形成统一的农村产权大市场。
对于三地农村土地改革的进展,记者了解到,首批北京市大兴区所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于近期入市开拍;天津市蓟县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除了将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外,根据国务院最新印发的文件,金融机构将极有可能在当地试水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贷款的新业务;而作为全国仅有的几个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业内人士预计河北省定州市的改革重点将放在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上。
有知情人士此前透露,实际上33个试点区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内容中只能选取一项来实践,此前有地区已多次上报区域内的框架方案,但是均因“过于激进”未被批复,最终获批的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相对温和”的版本。
试点过程中,将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总体设计,最终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黄小虎:政府不再经营土地是土改关键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被列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能够与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按照同地同权同价的原则进入市场交易,并由政府按统一的市场规则进行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不过,在具体改革部署上,城乡统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只局限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这指的是乡村企业用地,即农民集体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的用地,而且只是试点先行,为期三年。
谨慎的改革策略并不包括其他两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即集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农民宅基地。现实情况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在城乡接合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已不限于“经营性”。有的地方宅基地早就流转了,而且流转主体多样化。时至今日,这些事实上已经存在的乡镇企业用地之外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仍在与现行的法规和政策玩着老鼠和猫的游戏,构建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停留于中央文件。
在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看来,要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需要了解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现状和问题,分析阻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才能提出有建设性的改革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持续升温 2015成土改关键年
2015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报请全国人大授权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提出,要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的前提下,选择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下放宅基地审批权,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由乡镇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县级审批;明确土地征收要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和社会保障。
农村土地改革是今后的一个改革重点,而“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近日,国家已陆续出台三个重要文件,包括《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各个细分领域改革方案及工作也将逐一推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均表示,“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部署,马上就要推进。”韩俊指出,首先必须明确的就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还是试点,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些有条件、有基础的县级行政单位来承担改革试点的任务。中央的工作思路就是: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推广。试点任务到2017年年底完成。这意味着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等关键领域,土改试点工作迈进了一步。
而国土资源部在对2015年的土地政策的四点展望中,也将土改放在首位: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向前推进。新的一年,上报中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在新的一年将选择若干试点,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二是耕地保护政策将会更加严格。三是节约集约用地、增量存量并举成为常态。四是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机制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