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是实施土地整治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保障,与严格保护耕地红线、有效利用国土资源、科学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全局性工作关系密切。2000年至2003年,国土资源部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分三个阶段,完成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基本查清了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后备资源类型、数量和分布情况。但经过多年的土地利用与整治开发,全国耕地后备资源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上一轮调查评价结果已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当前我国的耕地后备资源状况。随着近年来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何协调处理好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关系,急需全面客观掌握当前全国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同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以及遥感、数据库等技术手段,为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新形势新条件下,经部研究,于2014年启动开展了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本轮调查评价工作,是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用最新遥感影像制作调查评价底图,地方按照生态环境、立地条件、气候条件、区位条件等方面11个指标和标准,逐图斑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经逐级检查汇总上报调查评价结果。国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利用最新公布的全国湿地资源和沙化地调查结果,对耕地后备资源结果进行了扣除,汇总形成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分析确定了当前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
汇总结果显示,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8029.15万亩。其中,可开垦土地7742.63万亩,占96.4%,可复垦土地286.52万亩,占3.6%。全国耕地后备资源以可开垦荒草地(5161.62万亩)、可开垦盐碱地(976.49万亩)、可开垦内陆滩涂(701.31万亩)和可开垦裸地(641.60万亩)为主,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93.2%。
按照上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集中连片标准统计,全国集中连片的耕地后备资源2832.07万亩,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35.3%;零散分布的耕地后备资源面积5197.08万亩,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