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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深入推进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

来源:贵港市政府2018-05-09 10:05:32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入推进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贵政办通〔2018〕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贵港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贵港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市农村公路取得较好成绩,公路总里程达到6300公里,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已经通水泥(或沥青)路,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覆盖所有建制村的农村公路网络,但农村公路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情况,突出表现在:技术等级偏低,管养责任未能全面落实,道路安全隐患还没彻底消除,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和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16〕401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我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经费有保障;道路养护全面加强,路域环境优美整洁,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居民通行环境极大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提供交通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港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的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组长:黄星荣副市长

副组长:甘靖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区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杨福华市绩效考评办主任

王志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谭伟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智华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庄光耀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韦振烈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起炎市水利局副局长

谭福初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剑锋贵港供电局副局长

蒙星强桂平市副市长

莫涛平南县副县长

何辉港北区副区长

马明港南区副区长

黄科泉覃塘区副区长

宋雄光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宋雄光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指导“四好农村路”的任务分解、监督考核、新闻宣传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各项工作。

三、建设目标

(一)到2020年,基本实现镇镇通二级公路,建制村全部实现通双车道。

(二)到2020年,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通客车方式包括:公交车、定班定线、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以及赶集班、学生班等。

(三)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乡道重点安全隐患治理,危桥总数逐年下降,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农村公路景观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生态水平。

(四)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不低于75%。

(五)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六)积极创建自治区示范县,争取创建国家级示范县。

四、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到2020年底,我市农村公路计划投入50.1亿元建设资金,基本实现镇镇通二级公路,建制村全部实现通双车道(其中:2018年完成1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50%),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全面增强,初步构建四通八达的农村公路网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工程,重点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重点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各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简化建设审批流程。拟建道路宽度≤8米,并在国家公路网体系外的,按农村道路管理,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公路法》相关规定,在公路范围5米内的各种建筑物、线杆、管线,取得公路主管部门审批的,由实施单位按有关标准赔偿或按不低于原标准迁移,未经公路主管部门审批的,由建筑物、线杆、管线所属单位自行、无偿迁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贵港供电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广电网络贵港分公司)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公路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场所。乡(镇)政府明确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人员编制,农村公路管理职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规章,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美丽贵港”活动深入进行,结合开展“美丽贵港”乡村建设系列活动,建立健全“美丽贵港”乡村建设活动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路品位,推进农村公路景观建设,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路容路貌,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整治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杂物撒漏、扬尘污染等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整洁的损路害路行为。加大侵占路产路权打击,重点整治在公路用地范围5米内未经审批的各类建筑物、线杆、管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养护农村公路。

1.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结合实际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检查考核制度等配套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投入县、乡、村道每年每公里分别不得低于7500、5000、2500元,每年增长不低于3%,其他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和自然抢险经费也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农村公路养护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事业创新发展,从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及市场化四个方面全力推进养护工作,加快决策科学化进程,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市危桥数量逐步减少。根据《贵港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工作方案》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逐步开展对村道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营运好农村公路。

加快城镇化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全面推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力争达到100%,按照县市区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建制村通客车联合审核机制,稳步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公安交警、安监、交通运输、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客车通行条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好建制村通客车安全准入条件关。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联合审核意见依法办理建制村通客车相关许可手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客运票价专项资金补贴制度,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体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实现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客运企业开通建制村客车的积极性。加强与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完善乡镇、村屯农村物流服务站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客运站场资源,按照客运站、农村物流点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鼓励市到县和县到乡的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和快件,健全小件快运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引导运输企业与农村商贸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共同制定运输、配送计划,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物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督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综合保障措施

(一)加强“四好农村路”工作的绩效考核。

市绩效办将“四好农村路”工作列入对各相关单位、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乡镇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二)支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给予以下激励政策措施:

1.获得“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除了上级补助外,市级财政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不低于500万元配套投资补助;获得“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除了上级补助外,市级财政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配套投资补助。配套投资补助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项目。

2.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每年评比5-10个“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获得“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由市交通运输局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分别安排50万元配套投资补助,同时示范乡镇所在的县级财政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配套投资补助。配套投资补助主要用于本乡镇范围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项目。

(三)多方筹集资金,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引进社会资本等模式弥补财政资金不足;整合利用旅游发展、农业开发、扶贫开发、水利建设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减轻地方资金压力。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1.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30万元/公里补助市辖三区实施村村通双车道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10万元/公里补助桂平市和平南县实施村村通双车道建设。

2.年度考核合格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每年在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1500元/公里、1000元/公里、500元/公里的补助资金分别用于县乡村道养护。

3.各县市区每年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年度燃油税转移支付总额。

(四)加强监督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绩效办等部门要做好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的作用。

>>推荐阅读:青海果洛《甘德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如有广西省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

附件:1.“四好农村路”考核指标

2.农村公路养护“四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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