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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文鼓励“闲置农房”开发利用,哪些人有资格开发?

来源:互联网2018-04-28 13:34:47

我国的闲置住宅用地现在究竟有多大规模?最近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公告,仅2017年度,通过督查新发现闲置住宅用地就有23.8万亩。公告督促各地加大盘活处置力度。

目前我国对于土地资源优化利用非常重视,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闲置房屋和土地都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从今年一号文件以及国土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共同提出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到最近的这份公告,都显示出国家层面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大势所趋。

具体怎么开发?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闲置宅基地开发主要以出租合作两种方式为主。

以先行地区的经验为例:比如江西省柏露乡,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与第三方签订“共享农庄”协议,委托第三方对闲置农房进行开发,打造度假养生、文化创意等多种旅游形式。当地农民不仅可以收取租金,还能获得长期的盈利分红。

哪些人有资格开发闲置宅基地?

开发闲置宅基地这件事,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潜在的商业价值非常大,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来开发,国家政策对于开发主体和开发对象都是有严格限制的。

限制① 必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统一开发。可以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但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不能变。

限制② 必须维护农户的宅基地权益。换句话说就是农村集体资产不能被外来资本所控制,不管是采用什么合作方式,不能破坏农民的宅基地合法权益,包括资格权、使用权等。严格禁止开发私人庄园会所,以及房地产等项目。

限制③ 必须是“空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才能开发。“空置”的宅基地一般是指有的农民进城了,因此房子成了闲置资源,这时候就可以把房子利用起来搞开发,并且要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

>>推荐阅读:2022年三门县闲置农房对象有哪些?附盘活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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