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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鼓励乡镇试点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2018-04-03 16:09:19

3月1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年底,城区、开发区自然村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四县一市自然村保洁覆盖率达85%以上。加快龙泉山、庐江县、肥西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为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奠定硬件支撑。

今年初,合肥市已经被列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此次《方案》提出,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争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开发园区)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推向市场,推进市场化作业逐步向边远地区延伸、向自然村延伸。

全文如下:

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合肥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合办〔2017〕25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补齐短板,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年底,城区、开发区自然村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四县一市自然村保洁覆盖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推开,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稳步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紧扣“五有”目标,以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为契机,重点抓好“两完善、两推进、两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清扫保洁机制。按照县(市)区属地负责、乡镇管理、村居实施的原则,建立村级保洁队伍,配足配齐专职保洁员,对辖区内村庄、沟渠、乡村公路环境进行全天保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提倡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推向市场。不断拓展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覆盖面,逐步向边远地区延伸、向自然村延伸,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全覆盖。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重点加强各县农村治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实现县、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完善收运模式,大力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体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在条件具备的县(市)倡导推行“户分类、保洁员收集、公司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适应“桶装车载”的垃圾收运新模式,足量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合理配置后装式垃圾压缩车、电动环保收集车或小型垃圾收集车。做好转运站规划布局,加快乡镇转运站建设,加快环巢湖项目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建设,强化长丰北城焚烧发电厂一期在营项目及巢湖中材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项目的运行管理;加快龙泉山、庐江县、肥西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为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奠定硬件支撑。

(三)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在2017年59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速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市城管局将结合“三大革命”专项资金奖补及考核加分等多种形式,助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鼓励各县(市)区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四)大力推进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争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开发园区)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推向市场,推进市场化作业逐步向边远地区延伸、向自然村延伸;强化市场化环卫公司考评,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标准体系。

(五)深入开展巢湖一级保护区、长丰县瓦埠湖行蓄洪区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巢湖一级保护区、长丰县瓦埠湖行蓄洪区生活垃圾治理,重点整治卫生死角,清理成片裸露垃圾,严防出现新的积存垃圾。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强化基础,巩固提升。

1.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巩固前期整治成果。

2.深入排查,有针对性开展农村卫生死角专项整治。开展行蓄洪区生活垃圾治理,重点整治卫生死角,严防出现新的积存垃圾。

3.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巢湖市作为全国试点,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4.加快龙泉山、庐江、肥西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

5.适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现场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6.全面推进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垃圾治理处理体系建设。

(二)完善制度,推进长效。

1.组织对全市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清运处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验收。

2.健全制度,建立农村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清扫保洁和收集运输管理、督查考核标准规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

3.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数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美丽乡村建设暨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指导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地抓好组织实施。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并指导全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及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工作;市畜牧水产局负责指导禽畜养殖废弃物治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面漂浮物等垃圾清理工作;市卫计委、城乡建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市、区)及开发区是责任主体,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及开发区、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卫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村委会及相关企业积极性,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多元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要建立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项目。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资金使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建立定期的督查、调度、考核推进机制,构建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通过进村入户、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途径,用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庭院、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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