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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永泰县农村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人民网2018-03-22 16:52:58

2018年3月16日,永泰县正式出台农村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指导意见。表示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具有合法产权的闲置房屋使用权允许流转,且每亩年租金控制在200元至600元之间。

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探索农民闲置农房依法流转、合理利用办法,引导城市资源注入农村,支持城市资本有序下乡,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着力解决农村有资源、缺要素的现状,全力促进乡村振兴。

指导意见提出,在行政村范围内,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具有合法产权的闲置房屋使用权允许流转。其中流转应由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租赁,然后再转租赁给相关使用者使用,不得变相买卖。

流转闲置房屋适用于乡村振兴中的公益事业与开展农村经济产业活化经营需要:即可用于民宿、酒店、康养、体育补给、研学旅行、课外实践基地、乡村休闲游等和作为新乡贤、人才青年回乡以及市民下乡创业的居所等。对在经合法程序租赁的闲置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将颁发相关经营证照。同时倡导实施股份合作制,鼓励村民参与民宿开发。

闲置房屋流转年限为20年,闲置房屋流转金(租金)根据地段、建筑结构质量、成新度等因素,分不同等级计算,一般为每平方米每年3元至25元。为了开展闲置房屋流转后的经营,承租者可以租赁当地农民的土地,每亩年租金控制在200元至600元之间。年代久远、产权人众多的闲置房屋可成立经民政部门注册的理事会,由理事会主持开展流转。此外,乡村闲置的学校、信用社、供销社以及集体资产等,由县国资管理机构收储。

延伸阅读:

永泰县位于福建省中部,东经118度23分至119度12分,北纬25度39分至26度05分之间,东邻闽侯、福清,西接德化、尤溪,南连莆田市(涵江区)、仙游,北接闽清县。全县辖樟城、城峰、清凉、葛岭、梧桐、嵩口、长庆、大洋、同安9个镇,塘前、丹云、白云、富泉、岭路、赤锡、伏口、盖洋、东洋、霞拔、盘谷、红星12个乡,254个村,10个社区。

>>如有永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永泰县农村产 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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