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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政府2018-03-16 16:49:06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平顶山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9日

平顶山市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加快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4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发〔2017〕1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抓手,以“四优”(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优质饲料玉米、优质菜果、优质草畜)为重点,以“六化”(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生态化引领、品牌化战略)为基本路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实施结构调整、品质提升、动能转换、融合发展、主体引领、品牌培育六大行动, 推进全市种养业抢占“四个高地”(生态高地、安全高地、品质高地、价值高地),走出一条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更优、产业效益更加显著、比较优势充分释放的高质量转型升级之路。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产业绿色发展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产业融合发展程度明显增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左右,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左右。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种养结合明显加快,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7%以上。把平顶山市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以及全省重要的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生态粮)基地、优质饲料玉米(饲料粮)基地和优质草畜、林果、花生、大豆、烟叶、食用菌、肉鸽、生猪生产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结构调整行动,优化产业布局

1.发展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结合全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小麦品种结构,发展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依托县、乡、村基层组织,推进集中连片种植,整建制发展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生产基地。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高的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开展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高产高效技术集成、储藏加工、食品研发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引导规模经营主体与小麦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生产,实现产销对接。在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等粮食主产区建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在主要畜牧养殖企业周边,改造建设生态农田,发展绿色生态小麦。到2020年,努力打造10个单品种成方连片种植、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高的优质专用小麦万亩生产示范方,发展生态粮100万亩。

2.发展优质饲料玉米、大豆和花生。积极调整玉米种植结构,推进粮改饲,发展优质饲料玉米。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发展优质花生和大豆。结合畜牧养殖、饲料企业生产需要,依托牛羊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示范、推广适合我市畜牧业发展需求的玉米品种。重点发展高蛋白饲用籽粒玉米和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粮。建立“养殖企业+种植基地”“饲料生产企业+种植基地”“种植(养殖)合作社+种植基地”三种饲料粮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烘干设施,扩大籽粒玉米烘干比例,提升玉米品质,提高玉米就地转化率。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产业优势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积极示范推广高油酸花生和优质大豆,加快新技术推广,开展规模化种植,提高花生、大豆生产机械化水平。

3.发展优质菜果等经济作物。调整优化品种结构,积极推广反季节蔬菜品种,加强果蔬集约化育苗场建设,通过建立商品化蔬菜育苗基地,延长蔬菜产业链的前端,带动基地发展。扩大设施种植规模,加快设施蔬菜的温室、大棚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发展春提早和秋延后以及越冬蔬菜生产,提高蔬菜供给质量水平。实施蔬菜生产“2带5区1核心”发展规划,建成G311和许南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郏宝、洛界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南部设施蔬菜生产区,西北露地蔬菜生产区,北部供港及加工蔬菜生产区,张良黄姜集中种植区,库区水生蔬菜种植区以及近郊城市蔬菜供应核心保障区。重点发展郏县、叶县的西瓜、甜瓜优势产区,做强舞钢市、鲁山县的梨、葡萄优势产区,巩固发展郏县的李子、桃传统产区,因地制宜发展宝丰县、鲁山县核桃生产,培育壮大舞钢市、鲁山县食用菌生产,打造郏县优质烟叶、鲁山蓝莓生产基地。到2020年全市瓜菜果稳定在100万亩,其中优质瓜菜80万亩、优质水果20万亩。

4.发展优质草畜。大力发展优质饲草生产,积极推广秸秆青贮实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红薯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粮改饲”试点县项目,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项目,大力推广紫花苜蓿等牧草的连片化、规模化种植,积极推广饲草调制技术,提高饲草转化效率。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奶牛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应用胚胎移植、性控冻精等高新生物技术,规范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加快良种扩繁速度,不断提高育种水平和供种能力。建设完善郏县红牛繁育中心,加强郏县红牛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郏县红牛高档牛肉开发步伐。加快奶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扩大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推进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大力发展农户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和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到2020年,优质肉牛、优质奶牛、优质肉羊分别发展到30万头、10万头、100万头。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规模化经营、生态化引领、标准化生产,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种养结合等循环发展模式,推进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品质品牌,扩大市场优势,实现规模效益。优质草畜生产布局,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和奶牛养殖基地。在低山丘陵和河流滩区,大力发展优质牧草规模化种植,以郏县、鲁山县的丘陵山地为重点,建立郏县红牛等优质母牛品种繁育基地;在平原农区,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饲料化处理利用,建设肉牛标准化育肥基地,夯实肉牛产业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

(二)实施品质提升行动,推进绿色发展

1.推行绿色生产。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实施“4×2”农业绿色行动计划(农药、化肥“两减施”,用水、用种“两节约”,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两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两替代”)。加快节水品种推广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建设一批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替代、减量控害、综合利用、防治并举。在优质专用和绿色生态小麦、优质大豆花生、优质林果产区,依托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创建,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以水果、蔬菜等园艺作物为重点,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加速有机肥推广使用,到2020年,全市创建5个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点。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控,建设一批小麦、玉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区,培育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无人机等高效施药机械;开展果菜全程绿色防控试点,集成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农膜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全面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突出玉米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作业方式和秸秆青贮利用方式,加大“五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大型沼气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相对完善的粪污处理、农用有机肥生产、沼液储运、输送管网等配套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通道,就近就地消纳畜禽粪污,使全市80%的粪污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坑塘、水库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水库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产养殖污染。

2.推进种养结合。以农牧结合为纽带,以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统筹种养业发展。按照养殖配套种植、种植配套养殖原则,着力抓好“7100”结构调整重点项目、“232541”生态养殖计划、“5153”百亩千头生态方发展计划等三大工程。以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省生态循环畜牧业示范市为依托,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畜牧养殖场,全面推广“千头百亩生态方”等农牧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粮、菜、果协同发展。推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利用畜禽粪便发展大型供气沼气工程、生物天然气工程,推动将沼渣、沼液加工成适合种植的有机肥。加快构建种植业—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沼肥还田、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种植业等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促进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利用。

3.发展产品精选分级。按照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的要求,推行小麦、大豆、花生单品种收获、单品种收购和分级储藏、分级销售,推进优质优价。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多渠道开发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整合仓储设施资源,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和农民增收。围绕差异化消费需求,大力推行果品、蔬菜、食用菌等产后精选、分等分级、净化包装、分级销售,提升产品市场价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成农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粮油烘储中心、果菜加工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一条龙”服务;引导乳品加工企业扩大巴氏奶、酸奶等中高端奶制品生产。

4.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鉴和参考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主动实行达标生产和提标创新。积极发展冷链多式联运,推动交通与冷链物流融合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果蔬优势产区在产地推行产品预冷;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与产地进行对接,建设中转冷藏保鲜设施和果蔬配送中心,推广果蔬运输全程温控技术;支持蛋鸡养殖企业建设低温储存设施,加快构建运输、分销、零售环节的全程冷链。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完善从生鲜乳生产运输到低温乳制品运输、分销、零售各个环节的全程冷链。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加快构建区域冷链物流基地,逐步融入全省冷链物流发展新格局。

5.强化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检体系,加快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推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投入品使用、包装标识、产品自检、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严格实施农(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台账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销售病死动物、注水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鲜乳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系统,完善信用档案记录,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和商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接,逐步实现从田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建设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构建农产品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实施“双安双创”计划,到2020年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三)实施动能转换行动,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抓住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推进平顶山市农业科技田园综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健康食品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转化转移中心、红英农业院士工作站、循环农业研究院等作用,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协同创新,推动先进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科研平台建设,支持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建立育种实验室,到2020年,力争建设3个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育种实验室。加快建成功能配套齐全的海南育种和扩繁基地,为全市种业科研单位搭建品种选育、试验、鉴定、生产和种质资源创新平台,提高良种供应能力和水平。建设和完善郏县红牛等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和保护区,加强地方品种保护开发,支持进口优质肉牛、奶牛胚胎和荷斯坦奶牛良种,到2020年,全市规模奶牛养殖场DHI(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测定率达到60%以上,参测奶牛单产水平达到8吨以上。

2.搞好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农业信息综合数据库和信息服务支持系统,启动平顶山市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发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领域,逐步集成耕地地力管理、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信息化系统。实施畜牧业“互联网+”建设项目,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畜牧业“互联网+”公共软硬件基础设施,构建平顶山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收集、分析、应用系统;推广生产经营主体应用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移动APP终端。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溯源服务、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示范、粮食仓储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在高效种养业生产中的应用。

3.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构建信息进村入户市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好益农信息社,形成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到2017年底,建成运营1700个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一村一家益农信息社。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示范单位创建,新建20个示范乡镇和30家示范基地、企业,深化农商协作,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推动特色农产品信息服务和网上交易,利用市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知名电商平台,推动肉制品、奶制品、水果干果、种苗花卉、蔬菜食用菌等名特优农产品“线上”交易。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探索,培育本土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

(四)实施融合发展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完善产业链条。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集聚现代生产要素,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等形式,打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绿色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着力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推进原料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把普通农民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大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经营主体间通过订单、合同等契约方式,明确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入股分红、利润返还、贷款担保、流转土地等方式形成紧密的供应链利益共同体。积极推广“旅游+”“生态+”等模式,鼓励利用果园、菜园、牧场、林场、加工企业等,发展休闲观光、创意体验、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双新双创”,培养新农民、推广新技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2.加强产销衔接。紧盯目标市场,打造上海优质农产品供应外延(平顶山)保障基地。鼓励引导加工企业、购销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产地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开展订单生产,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不断提高小麦、花生、肉牛、林果订单率。鼓励发展农产品直销,推进水果干果、蔬菜、食用菌、牛肉、牛奶等产品直接进批发市场、进超市、进社区。大力推广生鲜乳现制现售产加销一体化模式,鼓励引导奶牛养殖企业在学校设立生鲜乳现制现售饮品店,开发学生饮用奶市场。指导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推进产销衔接。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规范合同文本,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

3.推进精深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各类技改、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等项目,促进加工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以初加工产品产后减损、贮藏保鲜、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副产物综合利用为主,引进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加工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围绕健康食品加工“1+3”项目,加快推进大豆、生猪、鸡与蛋品深加工3个全产业链项目,到2020年健康食品产业园入驻企业达到30家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左右,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左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

(五)实施主体引领行动,加快转型升级

实施“8+10”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培育壮大全市生猪、肉牛、奶牛、生态粮、饲料粮、大豆、蔬菜、林果八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开发尧山白山羊、肉驴、云外鸡、獭兔、肉鸽、韭菜、食用菌、张良姜、蓝莓、烟叶十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资源优势,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向优势区域集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就近供应、就地生产,带动区域主导产业壮大,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粮田、土地整治、粮棉油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一村一品”建设,与乡镇、村合作发展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乡镇、村。鼓励支持金晶生物、创大面业等龙头企业在全市高标准粮田区域建设生产基地,引进鲁花、金龙鱼、福临门等企业在宝丰县、郏县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推进正大、花花牛等在生猪、奶牛主产区建设加工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对各类园区的支持,发挥好各类园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现代农业先行区和示范区,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高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

(六)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提高产品竞争力

支持各县(市、区)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传统农耕文化,培育竞争力强的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优质水稻和杂粮杂豆、优质猪禽和优质水产品、特色养殖区域农产品品牌,每年发布一批平顶山市农产品名优品牌。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载体,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区域性优势,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和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展销会、博览会、互联网等多渠道开展品牌推介。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引导全市优势农产品走出去,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品牌权益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严格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形成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到2020年,实现“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均递增6%以上,新增“三品一标”品牌30个、新认定“鹰城名优”农业品牌2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目标考核,定期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科技带动

加强农科教联动服务,加快构建农业科研、教育人员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联动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支持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加强产业发展咨询指导,成立平顶山市专家指导组,包县开展技术指导。持续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科技人员包千村”科技服务行动,包村包户指导农民运用绿色技术。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场、星创天地,开展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参观、观摩活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完善经营体系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有序实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任务,探索总结适合全市不同区域的“三权”分置具体实现路径和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配套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政策结合,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地发挥在推进高效种养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四)加大扶持力度

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扶持方式,支持转型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发挥农业保险政策导向作用,落实农业保险支持“四优六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大灾保险业务,将50亩以上规模经营农户的地租成本纳入小麦保险保障范围,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御大灾风险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在中央、省、市补贴险种保障水平基础上,通过商业附加险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平顶山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等有关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平顶山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畜牧业为龙头、发展农牧结合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新思路,实施“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农业”新战略,以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聚焦绿色安全、营养方便、质量效益,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重点围绕肉、面、油、乳、果蔬五大行业,打造绿色原料基地、健康食品加工基地,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培育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逐步提高我市食品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优势产业基础为发展导向,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准确把握食品行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肉、面、乳、油、果蔬制品为主导产业的食品加工优势地位,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指导,务求实效。

2.坚持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市场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提升品质。根据消费升级需求,调优产品市场供给结构,减少低端供给,增加中高端供给,催生和培育新的市场需求,构建以食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消费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

3.坚持以发展绿色食品业为目标导向,实施激励机制,完善措施。瞄准绿色食品业发展定位,聚焦各类资源要素,强化工作措施,构建以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创新驱动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增强综合竞争力,合力推动食品行业向高端绿色智能融合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肉、面、油、乳、果蔬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绿色食品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农产品中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2万吨、11万吨和30万吨;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00万头、30万头、100万只,乳制品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0%以上,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覆盖率达到30%—40%,“三品一标”年均增长率达到6%。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稳定总量规模,提升创建质量,强化产业对接,增强基地效益”的总体思路,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着力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小麦、玉米、大豆、油料、果蔬、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形成原料基地与加工(养殖)企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启动绿色食品园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融“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体验、休闲”为一体的绿色食品综合示范园区,拓展绿色食品发展的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

(二)加快建设健康食品园区

根据《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现有产业基础,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园以发展健康食品制造业为核心,以功能(健康)食品、特殊人群营养食品、绿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中原和长三角地区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发展婴配乳制品生产(伊利奶业)、大豆精深加工(金晶生物)、医药中间体提取(生猪、蛋鸡及蛋品、驴、兔)、肉牛加工等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具有河南文化和平顶山地域特色的食品工业体系,完成战略性健康绿色食品工业布局,逐步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竞争力的食品企业群体;努力将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园建设成为中原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着力扶强生产主体

按照“提高门槛、强化服务、加强引导”的要求,不断提高绿色食品企业的整体素质。大力引导各类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外向型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国家与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发展绿色食品,发挥行业领头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食品步入“以品牌引导消费、以消费拉动市场、以市场促进生产”的发展轨道。制定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与品牌形象展示规范,引导和鼓励建设绿色食品专业营销体系。支持多形式建立绿色食品电商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全面加强品牌保护

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把精品理念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标志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为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许可审查,加强证后监管,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开展品牌知识宣传,培育并提升绿色食品在消费市场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重点举措

(一)绿色原料基地安全保障行动

加快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打造绿色食品业绿色生产车间,加快完善提升田、林、路、渠、井、电等生产基础设施。

1.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标准化基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圈舍建设,配备标准化饲养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粮田面积达到115万亩,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7%以上,推进“232541”绿色养殖行动计划(300万头猪、30万头肉牛、500万只散养柴鸡、500万只肉兔、100万只肉羊、100万对肉鸽、10万头奶牛、10头肉驴)。

2.生产技术标准化。突出粮食、油料、蔬菜、瓜果、畜牧等重点领域,建立流程化、模块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育种体系,引进一批种养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大力推广优质强筋弱筋小麦、高油酸花生等粮经作物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引进高品质种畜、胚胎等遗传物质,建设国家级公牛站及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在优质专用小麦、优质化生、优质果蔬优势产区,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成推广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节水灌溉和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节本技术,提高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改造生态农田100万亩,打造20万亩高品质绿色(有机)粮食基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9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3.开展4×2(两减施、两节约、两回收、两替代)农业绿色行动。减施农药、化肥,节约用水、用种,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用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到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膜回收行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二)绿色工厂生产安全保障行动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绿色食品业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食品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支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生产、管理、销售、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到2020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业,率先在源源乳业、瑞亚等一批龙头企业,开展以自动配料、制作、挤奶、灌装、包装、仓储、分拣为主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在线工艺和质量监控智能车间(生产线)试点示范,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场所,加强原料采购、配方用量、机器调试、包装储存、人员操作秩序、环境卫生等流程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三)绿色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保障行动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全程追溯协作,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加强绿色食品业检测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建设绿色食品业质量检验机构。加强对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通报制度,对食品安全严重失信的企业,向社会通报。搭建全市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绿色食品业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产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到2020年,各县(市、区)创建成省级质量安全县,全市创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建设绿色合作开放高地行动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更加广泛地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省(境)外企业积极参与绿色食品业开发和投资。规划建设10 平方公里健康食品产业园,吸纳国际国内农产品加工顶级企业入驻园区,将其打造成为“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农产品加工引领高地、科技研发与应用高地、文化产业高地、商贸物流高地。到2020年,健康食品产业园入驻企业达到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五)品牌引领高端发展行动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质量铸就品牌,通过创新培育品牌,通过产业化构建品牌,通过诚信维护品牌,通过宣传唱响品牌,打造绿色名牌,叫响“鹰城名优”品牌。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突出品牌差异性,精心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加强自主创新,强化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推动出口绿色食品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食品企业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工作,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特色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20年,实施100个名优品牌发展计划,全市新增“三品一标” 农产品30个,新认定“鹰城名优”农业品牌2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六)循环链条发展行动

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工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绿色原料、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构建绿色食品产业体系。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大力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菜叶菜帮、等外果、残次果、果皮果渣、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发挥农民合作社作用,开展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基地创建,加快工农业耦合互动发展,推进农产品增值加工。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统食品业向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立项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绿色食品加工新上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绿色食品转型升级。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等给予支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绿色食品业畜禽养殖基地或原料种植基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充分利用先进制造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建设,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三)强化金融支持

引导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绿色食品业发展,培育和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绿色食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食品发展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优先安排企业订单收购优质小麦、优质花生资金贷款。

(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不断提高对绿色食品业融资项目的服务水平。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担保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对应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为生产、储存、加工、物流、品牌及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险服务。

(五)支持企业融资上市

证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

(六)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企业生产用电需求;对龙头企业生产用电,在电价调整时给予支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

(七)完善用地政策

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要优先用于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对绿色食品业养殖加工企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八)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帮助有条件企业加快建设产品研发或工程技术中心,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装备和技术,加强装备、原料、工艺的集成和优化,提高企业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协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

(九)强化项目支撑

建立绿色食品业转型发展攻坚项目库,选择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定期监测和跟踪协调,建立全程服务链条,发挥全方位保障效应,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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