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2017-11-03 14:49:36
十堰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十三五”是十堰农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今年中央和省委、市委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加速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现制定2017—2020年十堰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全产业链开发理念,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三大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突出“调结构、转方式、补短板、提质效”,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坚定不移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稳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农业转型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特色产业基地面积达到600万亩;六大重点特色产业(茶叶、中药材、草牧业、林果、蔬菜、水产(饮)品业)综合产值均达到1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全口径)达到10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以上;特色产业对农民收入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一个特色鲜明、结构合理、优质高效、三产融合、富民强县、环境友好的山区现代农业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把十堰建成重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建设山区特色农业。
1、编制完善绿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按照分区域定位、分产业规划、分类型指导的原则,完善优化特色产业规划布局。全市重点建设“两带一园”,即竹房绿色有机农业产业带、汉江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市城区及城郊休闲农业观光园,以此形成十堰绿色高效农业的基本架构。积极参与全省粮食主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加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力度,力争2020年,全市四县一市一区均进入全省“特优区”创建规划,茶叶等产业进入全国“特优区”创建规划。(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制定完善县(市、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六大特色产业,明确各地主导产业,县(市、区)重点建设:丹江口市以饮品、水产、林果为主的水产(饮、果)品产业,郧阳区以畜牧、林果、蔬菜为主的生态循环农业,郧西以马头羊、蔬菜、林果为主的草牧林果业,房县以食用菌、中药材、黄酒、肉羊为主的道地农产品产业,竹山以茶叶、水产、中药材、郧巴牛为主的绿色产品农业,竹溪以茶叶、中药材、魔芋、草牧业为主的有机产品农业,市城区及武当山以林果、花卉园艺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依据上述规划,各县(市、区)将产业布局规划细化到乡(镇)、到村(组),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尽快扭转主导产业不突出、规模不足的被动局面。(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3、统筹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坚持稳定粮食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扩大薯类、豆杂、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十三五”期间,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20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着力发展马头山羊、白羽乌鸡、郧巴黄牛、郧阳大鸡、郧阳黑猪、中华蜜蜂等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实力的牧业品种。积极推广“粮经饲草”四元种植,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鼓励开展冬闲田种草和粮草轮作,加快人工种植优质高产牧草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强茶叶、中药材、林果、草牧业、蔬菜、水产等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市每年新建及改造特色产业基地面积25万亩以上,其中新建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10万亩以上,创建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30个以上,支持竹房城镇带百里茶叶长廊和汉江生态经济带百里林果长廊建设。开展单品标准化基地过万亩的专业乡(镇)创建活动,每年选择支持15—20个万亩专业乡镇基地建设。强化低产低效基地改造力度,通过品种改良、基地改造、设施配套,大力发展本地适宜、市场俏销的优质特色种和专用种,全市每年改造老基地15万亩以上,着力提升基地素质和产出效益,到2020年,全市特色产业基地按投产面积计算,亩平产出达到4000元。重点支持畜牧生产大县建设,到2020年,郧阳区建成牲猪产业大县,丹江口市建成肉牛生产大县,房县建成肉羊生产大县,郧西建成马头山羊生产大县,竹山县建成郧巴黄牛生产大县,竹溪县建成草牧业发展大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主攻农业发展短板,加快产业提档升级。
6、突破性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支持丹江口市水产业加工园区、郧阳区(长岭)市级农产品加工园区、房县道地农产品加工园区、竹溪有机农产品加工园区、竹山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扩规提质,支持建设城区市级畜产品加工园区,到2020年,以上述六大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当地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建设年产值过200亿元的加工大县(市)2个(丹江口市、郧阳区),房县、竹溪县、竹山县农产品加工产值均达到100亿元以上,张湾区、茅箭区农产品加工产值均达到60亿元以上,郧西县达到40亿元。大力发展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开发茶叶提取物及终端产品、中药材提取及生物制药、魔芋及食用菌等仿生食品和功能食品、特色林果果汁加工和酒类等饮品加工、畜产品及水产品精细加工、特色粮油精深加工,到2020年,全市精深加工比重由2016年的10%提高到40%以上;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初加工,争取“十三五”期末全市实现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全覆盖;积极发展适合山区农业特色的农机具设备制造、生物有机肥料加工、农产品包装材料加工等生产资料加工业,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2017—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力争保持25%的增幅。(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市农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项目资金,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重点特色产业基地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基地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利用现代物资技术装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到2020年,全市农业温室大棚面积达到2万亩,水肥一体化基地建设实现零突破。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更新设备,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加工能力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水电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在竹山县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在郧阳区和竹溪县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境外知名企业来我市投资特色产业开发。加大本地企业扶持力度,每个县(市、区)每年要确定10家以上基础好、特色显、前景广、辐射带动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培植;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微型企业予以精准扶持。鼓励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组建产业集团,与境外企业深度合作,借梯上楼,加快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培育1家主营业务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1—2家过30亿元的企业,8—10家过10亿元的企业,15家过5亿元企业,50家过亿元的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六大重点特色产业都要择优培植1—2个辐射带动全市的领军企业,形成一批以领军企业为龙头,以国家及省市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一批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企业集群。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每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家庭农场100家以上,种养大户1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市经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9、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在全市开展“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成为全国示范区。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率先在郧阳区争取实施国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我市有更多县(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支持郧阳区环水有机农业建设和竹溪县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县建设。大力推广“种养沼”一体化的生态循环农业种养模式,到2020年,全市推广面积达200万亩。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快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到2020年,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加强农业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库区网箱和库汊围栏拆除工作,确保2017年底以前完成任务并销号(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加快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争取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利用力度,减少养殖污染。(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精心实施国家典型流域农业面污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市四县一市一区实现全覆盖。大力开发生物有机肥,加速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盘活农业部门的人才技术资源,组建“六个一”专家团队,对主导产业关键技术进行集中攻关,每个团队每年负责解决1-2个重点技术难题。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大力开展现场培训、专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3万人(次)以上。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加大青年农场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落实鼓励农技人员投身科技兴农主战场的政策激励机制,创新“以钱养事”农技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在重点产区成立特色产业技术推广中心,在重点乡(镇)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突破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加快建设市农科院高效生态农业科技园区。支持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区域性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壮大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12、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郧西县、房县、武当山特区、竹山县上庸镇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养生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继续开展湖北省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积极创建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品质。支持生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特色鲜明的地区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传统农耕文化挖掘利用,发展集农事体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民宿、农家乐和休闲农庄。加大农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推介,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和特色村,拓展农业多功能。(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在竹山县、房县、郧阳区开展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力争全市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突破1000个。加快建立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确保农村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在丹江口市和房县兴办湖北省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试点,2020年底以前在全市推广。加强农产品产地仓储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农业”,主动“走出去”开拓市场,搞好农产品流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农业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速推进三产融合。以农业产业园区为纽带,推进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相联,生产、加工、销售融为一体,以创建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为重点,实现三产融合发展。把产业基地建成风景区,把农产品加工园区建成美味山珍和特色食品的加工车间,把市场营销作为山区特色农业推介的有效手段。加大园艺作物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工艺产品,着力培植农业精品名牌,全市每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品牌10个以上,整合资源,推进武当道茶、武当山珍、房县小花菇、丹江鲌鱼、马头山羊、房县黄酒、武当柑桔等地标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激活内生发展动力。
15、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2017年底以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郧西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抓好丹江口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农村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稳妥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经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将土地变股本或租金,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境外知名企业、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生态特色农业开发。把握国家以绿色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机遇,加大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力度,增强山区农业发展后劲。(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蔬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探索推进金融政策与产业、财政、扶贫等政策精准对接,深入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工程。创新涉农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农民保险密度和涉农保险深度,全面创建省级保险扶贫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十堰中心支行、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对“三农”工作的重视支持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设计、指导服务等工作。各县(市、区)都要建立“领导挂帅、部门牵头、专班负责、各方配合”的产业发展组织机制,确保重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产业、县(市、区)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六大重点产业每个产业确定一名市领导,一名县(市、区)领导联系2—3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完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将其纳入“三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强化检查督导,实行重点指标月通报制度,实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奖惩,引导全市上下合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单位:十堰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中央“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各县(市、区)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标准化基地建设、品牌打造、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培训和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改进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式,集中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通过在企业入股分红、政府采购产业扶贫的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对直接辐射带动贫困农户开发增效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作用,确保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转变工作方式。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职能,改进方法,深入调研,拿出新举措,探索新途径,解决农业转型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兴办不同类型的示范样板,积极探索符合山区实际的发展模式,用示范和典型引导改革向纵深推进。农业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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