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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关于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麟游县人民政府2017-12-11 09:41:44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麟政办发〔2017〕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全面进步,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围绕以培育农业农村紧缺人才为重点,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操作型、技能服务型、产品经营型、主体创业型”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农业人才队伍保障。到2020年,全县培育生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新生代型新型职业农民500人,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对象,扎实开展培育。以农业种养大户、农业创业带头人(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家庭农场主)、农业工人、农业雇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动物防疫员、农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转军人为重点培育对象,按照“理论授课、网上教学、基地实训、跟踪指导、技能鉴定、扶持发展”的模式,开展系统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开展以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为周期的综合素质系统,帮助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二)整合力量,完善培育体系。加快构建以县农业宣传信息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场、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全县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组建专家教授、农技人员、乡土人才三位一体的培训师资团队。鼓励县职教中心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活动。认定一批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实行挂牌管理,改善基地条件,为职业农民实习、实践营造良好环境。

(三)细化办法,严格资格认定。实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按照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行业科学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对持有职业农民培育结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并符合职业农民标准的,经考核合格者,由县农业局颁发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两年复审制,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帮扶指导,提高培育质量。建立农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定期上门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提高职业农民发展能力。对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园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职业农民,实行农业技术骨干派驻制度,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高技术指导服务,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培育质量。

(五)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认定、管理和扶持。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开通现代农业投资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优先申报中省市项目、优先享受农技推广服务、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职业农民创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生产经营,在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政策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扶贫办、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麟游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部门和相关培训机构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日常工作,推进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发改、交通、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解决教育培训资助、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农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为农民自愿参加职业农民培育创造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

(四)细化考核,抓好监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培育过程管理,规范培训工作流程,对培训工作全程进行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培训过程透明、审核结果公示、确保培训效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民科技水平提高作出更大贡献。

麟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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