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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行动方案

来源:五寨县人民政府2017-11-24 09:52:53

五政办发〔2017〕7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

产业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五寨县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寨县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

产业扶贫行动方案

根据全省“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特色产业扶贫行动,全面提升贫困村的产业竞争力,提高贫困户的产业收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把“一村一品一主体”作为产业扶贫的主要抓手,以贫困村为单元,立足当地贫源禀賦和优势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于本地资源禀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找准产业扶贫的切入点,积极发展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办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二、目标任务

“一村一品一主体”是指每个贫困村都要有特色产业和产品,都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优选特色产业;以龙头带动为核心,大力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以组织创新为重点,构建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到2017年底,全县贫困村基本确立“一村一品一主体”,达到“五有”标准,即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2018年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2019-2020年巩固提高。

三、推进措施

(一)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根据区域特点进行产业布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合作社为引领,龙头加工企业为主体,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为旱作农业地膜覆盖技术推广项目,其中2017年实施10万亩;小杂粮高产创建工程,其中2017年实施1万亩;渗水地膜覆盖种植谷子项目,其中2017年实施1万亩;中药材崛起工程,其中2017年实施0.15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其中2017年实施1万亩;吕梁山脆弱区造林项目,其中2017年实施0.9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其中2017年实施1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舍饲养殖棚舍、青贮窖、种草项目,其中2017年投资100万元;继续抓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及农特产品电商促销项目,做到全县161个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旅游服务中心、县经信局、县工商联)

(二)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因地制宜,聚焦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期间将安排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推进马铃薯、小杂粮、甜糯玉米、蔬菜、中药材、羊产业精准扶贫

1.马铃薯产业扶贫

依托科园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种薯繁育和技术推广,提高优种的覆盖率,依托万兴制粉有限公司等6家精淀粉加工企业实现订单农业,实行产品回收,彻底解决贫困户卖粮难、卖粮贱的问题。从2017年开始,每年全县贫困户种植马铃薯5万亩以上,种植区域分布为梁家坪乡、孙家坪乡、杏岭子乡、李家坪乡。对贫困户种植马铃薯实行政策性生产保险,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小杂粮产业扶贫

突出抓好谷子、燕麦、糜黍、红芸豆、大豆等重点作物的规模种植,推广杂粮绿色增产技术,提高杂粮的产量和品质。从2017年开始,每年贫困户种植小杂粮9万亩以上,种植区域分布为东秀庄乡、三岔镇、韩家楼乡、李家坪乡、杏岭子乡。通过地膜覆盖和膜下滴灌等节水技术,提高作物单产水平。

3.甜糯玉米产业扶贫

借助“中国甜糯玉米之乡”称号,不断发展壮大以康宇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甜糯玉米加工企业,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从2017年开始,每年贫困户种植甜糯玉米2万亩以上,种植区域分布为前所乡、胡会乡、小河头镇、新寨乡。

4.蔬菜产业扶贫

发挥我县蔬菜生产与周边地区明显的季节与品种互补优势,同时依托绿野牧业有限公司、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的脱水蔬菜加工,不断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实现贫困户增收。从2017年开始,每年贫困户种植蔬菜0.3万亩以上,种植区域分布为砚城镇、前所乡、胡会乡。

5.中药材产业扶贫

充分结合全省中药材崛起工程建设项目,选择适宜的、有发展潜力的贫困村发展黄芪、甘草、党参等道地大宗药材品种,通过狠抓规范化基地建设,并依托由芪升道地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个合作社帮助贫困户种植及产品回收,扩大特色种植面积。从2017年开始,每年贫困户种植中药材0.15万亩以上,种植区域分布为李家坪乡、孙家坪乡、砚城镇、东秀庄乡、杏岭子乡。

6.羊产业扶贫

继续抓好羊产业发展,加强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每年继续新扩建2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区)10个,“十三五”末达到200个以上,稳定出栏30只以上的成规模养殖户5000户,全县羊发展数达到100万只左右,养殖区域分布为孙家坪乡、前所乡、小河头镇、三岔镇、韩家楼乡、李家坪乡、东秀庄乡、杏岭子乡。(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畜牧服务中心)

(三)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有带动脱贫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上,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实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2017年县政府将出台农业产业化奖扶办法,对新改扩建、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的农产品龙头企业给予资金奖扶。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与贫困村的产业项目合作,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运行机制。鼓励引导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担任村干部,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扶贫开发中心、县工商联)

(四)加强产业扶贫组织创新。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创新,将财政扶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扶贫开发中心)

(五)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引导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田间地头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实现贫困户增产增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力度,使贫困户掌握新技术、了解新品种、熟悉新政策,提高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农委、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扶贫开发中心)

(六)完善财政金融扶贫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对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将县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扶贫开发基金倾斜扶持贫困村,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大对贫困村的担保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企业产业扶贫贷款,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政策,设计促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助推作用。积极发展政策性保险,面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量身定制覆盖特色农业产业链的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开发中心、人行五寨支行、县银监局)

(七)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以产业为依托,整合现有品牌,培育新的品牌,打造知名品牌。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扩大品牌知名度。支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在北京、太原等地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开辟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贫困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的对接。(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经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产业扶贫主体责任,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产业扶贫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组织落实,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帮助贫困村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村是“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合作组织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是扶贫工作队及其主管单位的首要任务。各级扶贫工作队要积极指导贫困村选主体、定产业,探索建立帮带模式,围绕“五有”目标,全县161个贫困村务于4月25日前完成村级实施方案及计划的编制。主管单位和包村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到“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加大对扶贫工作队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扶贫工作队要及时总结“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考核督查。县委、县政府已将产业扶贫列为扶贫攻坚专项考核之一,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一村一品一主体”体产业扶贫考核办法,年中、年底对乡(镇)政府及产业扶贫部门、扶贫工作队进行考核。对“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推进好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并约谈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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