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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2017年畜牧业发展指导意见

来源:唐河县人民政府2017-11-17 10:14:50

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2017年畜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唐河县2017年畜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月13日

唐河县2017年畜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畜牧业由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向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现代生产方式转变,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和新型业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肉牛、生猪、奶牛三大主导产业,坚持以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健全产业链开发为主线;以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为方向,积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优好”的现代畜牧业,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以“产业布局合理、支撑体系完备、产业链条完整、品牌效应彰显、示范作用突出、保障措施有力”为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县新建标准化养殖场120个,创建市级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5个。标准化养殖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比例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环保处理率达到80%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017年黄牛饲养量60.9万头,其中存栏41.2万头,出栏19.7万头;优质奶牛存栏0.6万头;生猪饲养量261.4万头,其中存栏113.7万头,出栏147.7万头;山绵羊饲养量80.5万只,其中存栏38.2万只,出栏42.3万只;家禽饲养量2128万羽,其中存栏1213万羽,出栏915万羽;肉类总产量16.1万吨,其中牛肉3万吨、猪肉11.1万吨、羊肉0.63万吨、禽肉1.37万吨;奶产量2.5万吨;蛋产量6.1万吨;牧业产值45.6亿元,占农业总产比重达到38.5%。新(扩)建1000畜位以上肉牛场10个,300畜位以上黄牛场20个;建成年出栏10万头规模的标准化猪场2个,年出栏3万头规模的标准化猪场10个;建千头畜位奶牛场5个,3万只以上养鸡场6个。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合理规划养殖布局。以桐寨铺、张店、郭滩、上屯、昝岗、湖阳、祁仪、马振抚、黑龙镇、毕点、东王集等11个乡镇为重点,做强、做大黄牛、奶牛(东王集、马振抚)产业,每个乡镇黄牛能繁母牛养殖10头以上大户要占总户数的45%以上,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达到10个以上;东王集、马振抚乡现有的三个奶牛场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发挥主体投资作用,建成省市行业的典范和样板,县政府每年整合财政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用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以源潭、毕店、少拜寺、郭滩、昝岗等5个乡镇为重点,大力发展生猪产业,每个乡镇年出栏5000头以上养殖场达到15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养殖场达到3个。同时,要积极引导畜禽生产向粮食主产区、环境承载能力强、区位优势明显的区域转移。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主导产业,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外延性生产,改变传统的二元种植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转化,通过粮食和秸秆就地转化,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饲草料地由目前1.05万亩提高到2017年的2.5万亩,秸秆综合处理利用率由目前52%提高到2017年的57%。

(二)强力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一是以县肉牛产业集团、豫龙生猪屠宰企业为依托,按照市场调控、利益均沾的要求,年屠宰加工肉牛3万头、生猪60万头,做到出栏不出县,提高附加值。二是县发改委要通过项目立项争取资金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品质,提高生产加工能力。三是县发改委、招商局、畜牧局和重点产业乡镇要围绕主导产业引进1-2个畜产品精细加工企业入住工业园区。通过2-3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以现代屠宰加工企业跨区域流通和本地屠宰企业供给并重的产业布局。拉长生产链条,增强辐射能力,增加发展活力,提升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一是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县畜牧局按照要求3月底前完成年处理10万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工作,4月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贮藏收集布点和运输工作,5月完成试运行,6月正式投入运行。二是严格动物卫生监督。县畜牧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卫生服务和监管,简化动物产地检疫流程,为规模养殖场出栏动物提供快捷服务。同时,优化屠宰检疫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动物屠宰检疫,重点检测违禁投入品和休药期的使用及执行情况,县政府每年整合财政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用于此项检测,确保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县工商食药监局要制定食品安全预案并会同公安局、畜牧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方位畜产品投入品检查并备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市场食品安全。

(四)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一是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唐政办〔2010〕139号)文件的要求,凡是在禁养区的各类养殖场按计划进行搬迁取缔,由属地政府负责;二是县国土局、环保局对现有养殖场要依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十三五”期间土地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的要依法处理;三是从2017年起,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从选址、土地、规划、设计、环保备案审批制。批准建设的规模养殖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粪便污水减量化产出、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五)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县畜牧局要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和节假日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管理体系、应急队伍、管理信息化和物资储备库专项建设,落实资金、技术、物料“三项储备”,每年度县政府将组织春夏两次应急演练,确保做到坚决、果断、及时处置动物疫情和疫情隐患。二是县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规模不少于5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采购未纳入国家采购计划的临时防疫疫苗,15万元用于疫苗采购经费或应急物资储备,30万元用于防疫工作办公经费。各乡镇也要拿出2-3万元经费用于本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保证乡镇防疫经费和村级防疫人员报酬落实到位,确保国家免疫计划的实施。

(六)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保险。在稳步增加能繁母猪、育肥猪政策性养殖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奶牛、黄牛、禽类等政策性养殖保险,力争到2020年养殖业保险年保费总额达到2100万元以上。鼓励饲养蛋鸡场和合作社参加蛋鸡养殖保险、鸡蛋(期货)价格保险。积极探索开展应用保单质押贷款。在提高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基础上,推动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配足力量。要把畜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要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实行主要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用一流的工作水平,争创现代畜牧业大县、强县。

(二)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农民投入主体作用,正确引导农民资金投向,鼓励采用集资、入股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加快畜牧业发展;深化开放意识,尤其要利用一切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扩大影响,吸引沿海发达地区企业来我县投资,增加社会效益;县发改委、财政局、畜牧局要积极申报争取项目,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现代肉牛发展项目资金向优势产业区倾斜,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银信部门要加大对畜牧业的投资力度,为畜牧业发展注入大量资金。

(三)强化督查,促进落实。为确保畜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检查,半年一评比,年度一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落后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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