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2017-11-03 14:30:22
新乡市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
为促进新乡市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实施,扩大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我市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豫政〔2016〕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省种养业供给侧改革“四优四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融合发展四个原则,调优种养结构、调强加工能力、调大经营规模、调长产业链条,以稳粮、优经、扩饲为总体方向,大力发展优质小麦水稻、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特色产业,推进我市农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农业产业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效率,使农业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契合。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要注意把握三个前提:一要保障粮食安全,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原则,稳定我市粮食产能;二要改善生态环境,发挥农业的生态和服务功能,并以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三要增加农民收入,在结构调整中不断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力争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主要目标。到2018年,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发展到100万亩左右,优质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发展到100万亩左右,全株青贮玉米发展到8.5万亩,牛肉产量达到2.5万吨,奶产量达到32万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以上,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
二、明确重点发展领域
(一)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及优质水稻。加快优化小麦的品种和品质结构,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进一步加强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与开发利用,推进优质强筋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实现优质优价,巩固和提升小麦生产的优势地位。利用我市传统水稻种植区域优势,加快水稻种植区域水利设施建设,推进优质水稻专业种植区培育和标准化水稻种植基地建设。
1.加强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与开发利用。培育推广综合性状优良、符合生产和市场需求的突破性优质强筋小麦新品种。围绕优质强筋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成、储藏加工、食品研发等开展联合攻关。
2.推进优质强筋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充分发挥延津县小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试点县的示范带动作用,借鉴“延津金粒”模式,推广“订单+基地+农户”的小麦连片种植经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度高的优质强筋小麦种植大户和种植农民合作社。
3.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优势,努力实现优质强筋小麦的单收单储。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好国家最低价小麦收储的同时,准备一定仓容,专门用于优质小麦的收储。在优质小麦仓容建设及收储资金供应方面,向延津、获嘉、封丘、辉县等县(市)倾斜,使优质强筋小麦实现单收单储单售。
4.探索小麦优质优价实现形式。充分利用新乡区域优质强筋小麦期货交割库的功能,密切与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联系,发挥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提前掌握小麦价格走势,引导“中粮(新乡)小麦”、“延津金粒”等规模化经营主体依据优质小麦期货交割标准进行种植。
5.发展订单农业实现产销对接。依托我市及我省专用粉加工优势,引导小麦加工企业与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订单生产,按照企业需求,开展优质专用小麦规模化种植和专收专管专储专售专加工,实现产销对接。到2018年,优质强筋小麦订单种植要达到20万亩左右;实现专收专储,仓储能力达到10万吨,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6.发展优质稻米生产。充分利用原阳县地理优势,原阳大米品牌效应,发展优质水稻。主推黄金晴或与其品质相当的优质品种,制定优质水稻生产标准,提升稻米品质。到2018年,在原阳县建立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5处,推广优质水稻10万亩。加强对原阳大米品牌的保护力度,做好市场打假工作。加大对原阳大米生产企业的规范和管理,提高企业加工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科院、粮食局、农机局、水利局、供销社。
(二)发展优质花生。加快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研究集成、组装配套和推广普及,选用开农61、豫花37、豫花9620、豫花9326等高油酸、高产、优质、多抗品种,普及合理密植、无公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机械化生产等标准化技术,提高优质花生标准化生产水平。到2018年,建设高油酸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2-4个。大力推进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围绕收获、摘果、干燥、脱壳等关键环节,加快推广花生机械化生产加工技术,加速农机农艺融合,推进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8年,花生综合机械化生产加工水平力争突破55%。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机局、农科院。
(三)发展优质草畜。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发展优质牧草生产,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着力扩大优质奶牛、肉牛、肉羊、奶山羊生产规模,提升优质草畜发展水平。1.发展优质饲草生产。积极推广青贮、微贮、氨化等实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抓好国家级“粮改饲”试点县项目建设,启动省级“粮改饲”试点。实施国家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项目,大力推广紫花苜蓿等牧草规模化种植,积极推广饲草调制技术,提高饲草转化效率。推进饲料原料企业、饲料加工企业、养殖企业、饲料添加剂企业以及饲料机械制造企业等饲料相关企业纵横向联合,提高企业竞争力,淘汰落后产能。到2018年,全市优质饲料产量稳定在130万吨左右。
2.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奶牛肉牛遗传改良计划,应用胚胎移植、性控冻精等高新生物技术,加快良种扩繁速度,加快我市肉牛新品种培育步伐。
3.扩大优质奶牛、肉牛、肉羊、奶山羊生产规模。加快奶牛、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扩大奶牛、肉牛生产规模,推进奶牛养殖小区牧场化转型,支持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和肉牛标准化规模育肥,积极培育肉羊、奶山羊养殖基地建设,尽快形成肉羊、奶山羊养殖规模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机局、农科院。
(四)发展优质特色产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发展优质特色产业,调整优化林果品种结构,扩大设施种植规模,推进标准化园区创建,提升种植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
1.发展优质特色产业。培育食用菌、树莓、金银花、谷子、山楂等一批有潜力的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优质特色产业;壮大延津胡萝卜、卫辉卫红花、封丘金银花、封丘树莓等一批知名品牌;促进中药材、花卉苗木、特色水果蔬菜等产业提档升级。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支持地方培育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推动产品价值最大化,把地方特色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2.调整优化林果品种结构。稳定桃、梨、葡萄等主栽树种面积,更新和增加优质品种比重。逐步调整成熟期结构,形成早、中、晚熟合理品种搭配,适当增加桃晚熟品种、黄桃品种面积,丘陵山区逐步发展薄皮类核桃品种。
3.扩大设施种植规模。以设施蔬菜为重点,加大温室、大棚建设力度,提高设施蔬菜比例,增强越冬蔬菜和春提早、秋延后蔬菜生产能力,提高蔬菜周年自给水平。在蔬菜集中产区,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提高集约化育苗率。积极发展葡萄、桃、草莓等设施水果生产,延长果品上市周期,增加经济效益。
4.推进标准化园区生产建设。制修定水果蔬菜主栽种类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应用肥水一体化、膜下滴灌、生态栽培、简约化栽培、果树矮密栽培等关键节本增效技术,逐步提升水果园、蔬菜园管理水平。推广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改造升级老旧棚室,促进生产设施标准化。到2018年,新创建市级园艺作物标准园20个,积极争取建设省级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2-5个。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农科院。
三、统筹关键举措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1.优质小麦区域布局。科学推广新麦26、郑麦366等优质强筋小麦品种,加快打造以延津县为核心区域的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全市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发展。
2.优质稻米区域布局。加强沿黄县区水利设施建设,解决水稻引黄灌区的水源问题,为发展稻米生产提供有利条件。同时,通过轻简化水稻栽培技术的研究和适宜水稻旱直播的专用品种的选育,扩大我市沿黄稻区水稻生产的面积。沿黄县区要充分发挥沿黄优势,发展优质水稻,特别是原阳县,要重点发展原阳大米。
3.优质花生区域布局。重点打造沿黄区域及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优势区。重点发展高油酸油用优质花生品种,主推“小麦+花生”一年两熟的“双优双增”种植模式。
4.优质草畜区域布局。以卫辉市、辉县市、封丘县、原阳县为重点,建设肉牛育肥基地,夯实肉牛产业发展基础。以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平原示范区沿黄滩区和黄河故道区为重点,建设奶业优势区。以原阳县、获嘉县、封丘县为重点,大力发展肉羊、奶山羊生产,逐步形成羊业优势区。以辉县、卫辉北部山区相对贫瘠土地和黄河滩区地势相对较高,不易发生水灾的区域为重点,建立我市牧草种植基地。
5.优质特色产业区域布局。辉县市重点发展食用菌、中草药、谷子、山楂种植;卫辉市重点发展卫红花种植;封丘县重点发展金银花、树莓种植;延津县重点发展胡萝卜、黑豆种植;获嘉县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种植。林果类中山区重点发展桃、薄皮核桃种植,平原地区发展油用牡丹种植,城市近郊重点发展设施蔬菜,葡萄、樱桃、草莓等时令水果以及休闲采摘种植。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农机局、粮食局、供销社、农科院、水利局、工商局、工信委、河务局。
(二)推进经营规模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底基本完成。推动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以及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大力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围绕耕、种、管、收等关键环节,支持开展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强供销、粮食、邮政、农机等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到2018年,全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4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办、编办、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农机局、供销社、邮政公司、粮食局。
(三)推进生产标准化。坚持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农业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绿色畜牧业示范县建设。按照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广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相、品牌。着力打造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并积极推选一批优质品牌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品牌评选宣传活动,扩大我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80项以上,全市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72个,全市农药利用率达到38%,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保持在10家左右。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总数达到180个以上,省级农产品品牌总数达到60个,国家级农产品品牌总数达到100个。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工信委、林业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农机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公司、农科院、商务局、文广新局。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立足我市农业优势资源,贯彻落实我市《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新政〔2013〕9号),以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饲草和金银花、食用菌、果蔬、花卉苗木、林产品等特色产业为依托,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特色加工业规模。以核心龙头企业为依托,谋划11大类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格局。注重招商引资,争取有实力的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来新投资建厂,通过项目实施、兼并重组、改革改制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服务方式,建立完善与农民利益共享的机制。加快推进主食产业化,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积极应对农业发展新形势,发展都市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发挥新乡南部靠近郑州的有利条件,对接城市需求,开发黄河北岸滩涂,促进沿黄县区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力争到2018年,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6个以上,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00家,实现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林业局、工信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外侨旅游局、工商局、粮食局、供销社。
四、深入改革创新
(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协同培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与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经营。到2018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1万家,新增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0家左右;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左右。
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培训计划、扶贫攻坚培训计划,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培育,依托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对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创业培训”,依托“雨露计划”开展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实用技术型)职业农民培训;引导涉农职业院校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促进毕业生积极返乡务农创业。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到2018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
3.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综合执法、市场信息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和区域农技站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提高基层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补充引进具备专业知识的优秀毕业生,建立科研院校实验基地,形成基层技术推广体系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物资、技术、信息、管理等农业综合服务超市,开展单项服务、套餐服务和“一站式”全程服务。支持供销社、粮食、邮政系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和参与合作式、订单式农技推广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办、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商局、农机局、供销社、扶贫办。
(二)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借势“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绿色高效技术集成模式攻关和试验示范,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农机农艺相融合,推进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
1.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种养业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统筹协调各类农业科技资源,构建高效的农业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轻简化、智能化、精准化农作物生产管理、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畜禽健康养殖、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工作。紧密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继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科技服务行动,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内部的协调交流,扩大体系间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体系多学科联合作战的优势,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完善科研转化与推广服务对接机制,推进产学研、农科教协同服务。健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以“互联网+农技推广”为契机,着力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全面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产品生产营销的现代化。
2.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大力开展绿色高效技术集成模式攻关和试验示范,将关键技术攻关与成熟技术推广有机结合,突破瓶颈制约。集成配套以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料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探索适合不同作物、不同生态类型区域的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加快开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普及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快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积极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建立防控示范区,扩大统防统治面积。推广杀虫灯、性诱剂、有色粘板、以虫治虫、植物病原菌等绿色防控关键措施,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以及生物农药、物理诱杀等新农药、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生物、物理防控技术及环境友好型农药、高效施药机械的推广力度,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以县为单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农膜和废弃农业包装物污染防治技术应用。优化饲料配方,科学投喂,提高农业投入品综合利用效率。到2018年,初步形成主要粮油作物绿色增产模式,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8%以下,农药利用率提高2.5%左右。
3.推进农业信息化。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我市农业大数据中心,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示范应用。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搭建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县(市)、区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和农村淘宝城项目,鼓励推进农产品上线。建设完善新乡市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抓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点建设,在高标准粮田、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示范区、设施农业和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
4.推进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
(1)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到2018年,争取农机补贴资金1亿元,对大型拖拉机、粮食及农副产品烘干机械、深松整地机械、花生收获机械、秸秆粉碎还田和打捆机械等机具进行重点补贴或敞开补贴,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大型化、智能化,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2)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薄弱环节农机装备。推广结构合理、采光科学的三代日光温室和性能优良的新型塑料大棚,推广应用生态栽培、肥水一体化、膜下滴灌、简约化栽培等生态环保的农机装备。重点提高花生、玉米收获、烘干、加工设备等装备水平,推进秸秆饲草收集、加工贮存和挤奶、饲养、畜禽水产绿色养殖机械化。上述农机装备的补贴比例逐渐达到资金总量的5%以上。(3)加快突破机械化薄弱环节。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高标准粮田建设,充分发挥农机在集成农业技术、挖掘增产增收潜力、推动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每年培训农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2万人次,为推广水稻育插秧、农机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化技术打好基础。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花生、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秸秆利用率。
(4)开展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抓住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机遇,聚焦耕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6个主要环节,重点推进主粮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18年,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左右,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以上;努力突破水稻机插秧环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0%,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左右。初步建成具备条件的全程机械化示范县1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牧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委、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机局、邮政公司、供销社、农科院。
(三)完善农村政策支持与金融保险体系。
1.强化支持,创新模式。财政部门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等渠道,支持“四优四化”发展。创新业务模式,不断改进“三农”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农合机构要强化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定位,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推动邮政储蓄银行小额涉农贷款业务稳步发展。其他商业银行要发挥自身专长,发展涉农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量体裁衣”式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当地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体系。
2.创新涉农融资担保方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动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债权、保单、仓单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
3.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以及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合作保险,探索建立农民和保险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保险合作机制。鼓励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产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涉农企业和种养农户,由保险机构直接给予“融资+保险”的一揽子资金和保险支持。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局、人行新乡分行、新乡银监分局、保监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牧局、林业局、农机局。
(四)完善农业产品流通体系。
1.全面推进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产地直销配送市场建设,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以新乡市牧绿蔬菜市场、豫北农产品水产大世界、新乡市宇鑫农贸综合批发大市场为代表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获嘉黑豆、延津胡萝卜、辉县山楂、封丘芹菜等特色农产品产地直销配送市场。
2.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市场交易棚厅、仓储等经营性设施、电子结算、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安全监控设施、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支持农贸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市场交易棚厅、仓储、废旧物处理等经营性设施、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冷链仓储设施、低温运输车辆。创新与大型连锁超市直供直销模式,推广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模式。支持连锁超市建设生鲜配送中心、冷藏冷冻库以及连锁直营门店所购置的生鲜区冷链设施设备、低温配送车辆。到2018年,引导市区2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
3.继续充实、完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直报制度,提升主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能力。对蔬菜、水果和粮油产品的价格行情、供求变化等信息及时采集和公布,做好监测、分析和预警。对市场上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价格趋势等开展调研,指导农民依据市场需求开展农业生产。
4.建立市场与产地相匹配的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益农信息社等电商平台,打造专业、便捷的优质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优专特、“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和乡村旅游资源进入电商平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牧局、工信委、农机局、邮政公司、供销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各县(市)、区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政策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建立责任机制和目标台账,完善相关推进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市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我市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建立评估、通报和奖惩制度,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建立问责机制,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督办和问责。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和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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