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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11-09 09:12: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6〕17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日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完善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支持保护政策,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积极发展绿色产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资源环境匹配度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区产业优势、环境容量和生态类型,科学规划发展适合本地的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农业产区要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力标准,以绿色可持续的产能接替生产成本高、破坏生态环境的落后产能,着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其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主力军。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城镇居民、工商企业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大力促进产业融合。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和旅游、文化、教育、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使其成为农民增收增长点。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特色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延伸等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农业发展由依靠物质要素投入驱动向依靠科技进步驱动转变,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加强政府引导扶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农产品供给适应性、灵活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配套政策扶持,调动各方面共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全省农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7.5个百分点,综合机械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基本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定等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5000元。 

三、重点工作

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补短板,在持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的同时,统筹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产品有效供给、产业融合发展、科技成果应用、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生态治理与保护。 

(一)推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减少和消除无效低端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升级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1.推进结构性调整。立足多样化的生态特点、立体式的空间布局、差异性的气候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产能分工,选准最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明确功能分区,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农业制种育苗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区域性水果和茶叶良繁中心,蔬菜集约化育苗场,生猪、肉牛、水产核心育种场,肉羊种羊场,以及地方优势特色育种场建设。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引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和加工专用品种。搞好品种熟期搭配,因地制宜错季发展,实现均衡上市。柑桔产业重点发展晚熟品种。在巩固粮油、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基础上,大力发展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道地药材、草食性牲畜、地方名优水产品等市场紧缺优质农产品。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加工品和中、高端农产品,满足不同层次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省统计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健全集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为一体的全程标准体系。深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和水产标准化产业基地建设,规范使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兽药使用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农业厅、省质监局) 

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县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农资监管,推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风险预警等制度,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健全产地准出制度,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建立统一权威的追溯管理系统,加快完善市(州)、县(市、区)追溯信息平台,力争5年内规模经营主体、主要获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规模化生产主体实行名录管理,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和案件曝光力度,鼓励诚信守法,惩戒违规失信。(责任单位:农业厅、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 

(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向支撑二三产业的车间转变,农产品销售方式向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超市和网店转变,农区向景区转变,城乡统筹向城乡联营转变。 

1.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主体,支持发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专业化服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输等设施装备。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强化仓储运输、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集配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农超、农社、农企、农网对接,鼓励在城镇、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提高农产品销售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省供销社) 

2.发展多种产业业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一批休闲农业景区,打造一批农业主题公园、农业风情小镇,发展一批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专业村,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教育、生态有机融合,积极发展民宿经济、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加快推进安宁河谷生态长廊、成新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秦巴生态旅游区、川南竹旅游带建设。(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 

3.打造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省级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等为载体,集中打造一批基地生产水平高、种养结合紧密、景区化设施完善、产地初加工能力强、社会化服务水平高、“互联网+”应用广、产品销售有品牌、体制机制完善、利益联结紧密、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支持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引领农业产业加快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瞄准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加强科技原始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农业科技成果集成配套技术,推动全省农业发展由依靠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驱动转变。 

1.强化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大力推进农畜育种攻关、标准化种养、农产品加工、绿色生态安全生产等科技创新,加强特色资源深度开发技术研究,构建全产业链技术体系,突破制约我省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瓶颈。发展生物种业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技术、安全溯源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实现主要产业全覆盖。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人员激励政策,推动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科技厅、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强化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深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和良种、良法、良制、良壤、良灌、良机配套。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推进庄稼医院、四川科技扶贫在线、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线上线下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责任单位:科技厅、农业厅、省供销社) 

3.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主要农作物机播、机收、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的机械研发推广,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提高生产作业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蔬菜、水果、茶叶智能温室、采摘机械及采后保鲜、储运、加工成套设备及畜禽养殖成套设备的研发推广。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 

4.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强化电子商务和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农业信息采集、存储、传输以及处理分析等技术攻关,构建省级农业大数据库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推广物联网技术,促进农业信息化技术进村入户。(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和市场开拓。立足重点优势产业,补齐产业结构不优不强、品牌不响不亮等短板,提升四川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让四川生产的绿色农产品摆上国内外消费者的餐桌,在省内市场形成明显优势、在国内市场形成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形成品牌优势。 

1.优化农业品牌培育环境。成立四川农业品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农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重要产品品牌、重点企业品牌、优势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支持科研院校等智库开展农业品牌发展研究服务,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品牌研发成果新机制。支持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创品牌。推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落地。提倡各类农产品经营者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责任单位: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2.提升品牌竞争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与保护,强化农产品绿色原料生产基地认证与保护,以龙头企业为载体、标准化生产为支撑,提高基地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完善“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保护政策,强化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管,促进“三品一标”质量品牌提升。(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省质监局) 

3.扎实推进市场开拓。依托“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四川农业展会等活动与平台,扩大产销对接和对外贸易。创新品牌营销方式,依托品赏会、观花会、亲子游等特色节庆类活动,打好“绿色牌”“生态牌”“错季牌”。用好微商、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四川名优特新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形成品牌聚集优势,合力抱团闯市场。借力“互联网+”发挥线上线下融合优势,化解结构性、季节性、阶段性供给失衡,有效对接生产和流通。(责任单位:农业厅、省质监局、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博览局) 

(五)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经营体系,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在推广新技术、开拓新市场、打造新业态方面的积极性,使其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力军。 

1.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积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健全以县级为中枢、乡级为平台、村为网点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流转监测体系,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工商资本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流转备案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省供销社) 

2.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推动各试点县(市、区)完善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登记制度,建立产权评估体系,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立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健全风险补偿及缓释机制。落实《四川省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创新“两权”抵押贷款相关信贷产品,改进贷款流程、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盘活农村产权。丰富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保护农业生产能力。鼓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现代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3.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规模,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体化、企业化和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推广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林业厅、省供销社、省工商局)

4.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落实财政、税费、信贷等支持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提升田间管理、农资配送、农机作业、产品营销和技术培训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范围,加快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农业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省供销社) 

5.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生产等生产经营模式,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参与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农业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林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供销社) 

(六)推进农业生态保护与治理。树立发展绿色农业就是保护生态的理念,着力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强草原和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探索生产生态相协调的路径和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推进退牧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退化草地改良治理等重点工程,加快牧区现代家庭牧场、牲畜棚圈建设,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科学开展生态退化区恢复和治理,重点加强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耕地质量退化酸化综合治理,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措施培肥地力,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加强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单位:农业厅) 

2.优化农业资源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开展秸秆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大力开发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发布绿色投入品产品目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使用绿色投入品。(责任单位:农业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 

3.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集成筛选不同区域类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推进各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在沱江流域和成都平原实施一批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跨区域、跨流域、涵盖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的综合防治示范区。(责任单位:农业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4.坚持改善基础条件和设施装备。围绕农业发展薄弱环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路网、水网、电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大力提升基地的标准化水平和农机作业能力、农田排灌能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 

5.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开展养殖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或环评登记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如实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6.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管理工作台账。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测体系,强化监督性监测,及时公布监测信息。认真执行养殖场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水质监测和污染物溯源分析工作,提出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质的具体措施,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专项行动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创新举措,用好用活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政策。设立四川省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财政、金融、担保和保险协同推进机制,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鼓励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 

(三)搞好部门协作。农业部门要强化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科技、国土资源、商务、质监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四)坚持示范引领。继续推进或新启动一批重点项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由牵头部门组织,采取自愿申报、集中比选的方式,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示范县(市、区)开展示范创建,考核验收合格予以命名授牌。项目示范县(市、区)要制定发展规划,突出抓好农业创新绿色发展的新业态、新机制、新模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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