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江苏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2017)年第21、22、23号(附补偿标准)

江苏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 (2017)年第21、22、23号(附补偿标准)

来源:常熟市国土资源局2017-10-19 09:46:13

根据常熟市国土资源局最新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17)年第21、22、23号,现在将原文整理如下: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2017)年第21

因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4批次(15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征收辛庄镇潭荡村村集体、十组、十一组,洞港泾村村集体;虞山镇毛桥村26组、29组、30组、村集体,小义村集体,明晶村15组、16组,长瑞村4组;东南街道小康社区集体,东渔村村集体;梅李镇天字村12组、28组、村集体、二十八组农民集体、十九组农民集体;海虞镇望虞村二十四组,里泾村八组、村集体,龙墩村二十四组、二十五组、镇集体、村集体,邓市村12组、13组、14组;古里镇芙蓉村25组、26组、27组、村集体,新桥村22组、46组,紫霞村集体、十七组的集体土地38.6108公顷。根据《关于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4批次(15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4097号),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三、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青苗补偿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四、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五、需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3个年龄段;对未成年年龄段人员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对劳动和养老年龄段人员实行社会保障。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请于接到本通告10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有争议的,应当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常熟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征地安置补偿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停止本方案的实施。

联系方式:张萍52481039(国土辛庄分局)、、殷健52020907(国土虞山分局)、顾轶52579929(国土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邵素芳52260148(国土梅李分局)、冷晓岚52560725(国土海虞分局)、陈吉52526335(国土古里分局)。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2017)年第22号

因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5批次(10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征收古里镇芙蓉村村集体、二十六组、二十五组的集体土地1.2公顷。根据《关于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5批次(10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4100号),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2017)年第23号

因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6批次(14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征收古里镇新桥村二十二组、四十一组、四十六组的集体土地1.1966公顷。根据《关于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6批次(14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4096号),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附件: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年21挂4.doc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年22挂5 .doc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年23挂6.doc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