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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10-13 10:37:51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九龙坡府办发〔2017〕2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政策,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城乡联动、“三产”融合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争取达到26000元,超过主城区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力争下降到1.85:1左右。

二、发展农业产业,持续增加农民经营收入

(一)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用“精品·生态·休闲”理念引领农业,用集约、节约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发展农业,用现代高新技术提升农业,坚持效益优先,继续推进以休闲、体验、观光为主的都市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大力发展花果、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三大农业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打造科技高地、精品基地、休闲胜地。到2020年,力争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产品加工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推进西部9镇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扶贫办等)

(二)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础,立足农业产业特点和生产要求,探索不同产业效益最大化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土地、林地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到2020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40%左右,培育农业龙头企业80个,农民合作社200个,家庭农场30户,带动周边农户增收,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等)

(三)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入股等方式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特色酒店等。到2020年,培育特色旅游镇2个。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为“触网”企业在产品信息发布、营销洽谈对接、创业扶持培训、线上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配合市农委“庆禾电商”开展农村电商工作,完成数据采集上架销售;建设农村网销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农村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等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为支撑、休闲旅游为引领的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文化委、区供销社、区扶贫办等)

(四)推动农业生产节本降耗。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新品种繁育,强化新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到2020年,水产养殖单位产品利润提高10%以上,特色作物种植效益亩均提高1000元以上。加快农机化发展,大力推行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广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模式,降低耕地作业成本。强化农业防灾减损,加强农业有害生物和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完善防汛抗旱、农村防火、疫情防控、气象、地震及地质灾害等重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科委、区国土分局、区防雷中心等)

三、强化创业创新,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收入

(五)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加强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新建、续办农民“田间学校”30所,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指导10000人次以上。吸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农科大中专毕业生等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六)多渠道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扎实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职业、工种特点,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及专业技工培训。每年开展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1000人;每年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300人,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纳入培训补贴对象范围;每年开展农民工新市民培训,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加强农村中职、高职教育,每年培训上岗新生代专业技能人才750人。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和增长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等)

(七)深入实施农村“双创”。全面落实农业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在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微企梦乡村”“微企亮镇”等农村微企创业示范平台建设,重点建设1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新增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等创业2500户,带动吸纳就业7500人。支持创业兴业主体加强农业特色品牌创建,振兴一批传统品牌,培育一批新兴品牌,壮大一批区域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等)

四、激活资源要素,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收入

(八)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我区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相关意见。完善农村承包地、林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探索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经营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让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红利。(责任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等)

(九)引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农房、资金等入股,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股份制企业等,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扎实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等新型商业模式,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加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农村各类资源资产依法高效流转。(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供销社、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

(十)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针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新型金融信贷产品。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开展村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本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小微企业等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推动担保机构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农委、区供销社、区扶贫办等)

(十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推广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探索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积极拓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扶贫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及借款人意外险等普惠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农委、区扶贫办等)

(十二)着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增强对农民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推行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40万元以上(不含40万元)的补助项目纳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以股份形式量化给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涉及农户,承担补助项目的经营业主对持股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实行固定分红。鼓励涉农企业参与股权化改革,对项目经营较好、及时足额分红的股权化改革企业,优先纳入并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供销社等)

五、完善扶持政策,有效增加农民转移收入

(十三)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等中央、市、区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确保各项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兑现给农户。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农村民生改善等支持力度。区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基数不减少、总量有增加,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要与建立农民分享产业链利益机制紧密联系。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等)

(十四)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扶持力度。完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信贷担保、贴息贴费等形式,重点补贴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探索推行农村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在农业综合开发、“五小水利”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及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村小微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金融办等)

六、实施精准扶贫,全力保障困难农户增收

(十五)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坚持准、实、严的要求,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精准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充分发挥电商助推脱贫作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精准实施教育扶贫,促进贫困劳动力及其子女就业创业。精准实施低保救助,实现贫困农户应保尽保。深入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确保有搬迁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产业带动、区域联动,着力构建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教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

(十六)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并轨、统一标准。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推进政府向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购买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充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

七、加强统筹协作,形成促农增收强大合力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涉农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结合职能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明确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落实各项增收举措,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对农民收入的调查统计,确保客观全面反映农民增收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健全协调调度、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群众的创业经验,激发更多农民创新创业、致富奔小康的热情。针对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实用信息、科学种养技术等综合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农民增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民增收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镇、涉农街道、区农委、区科委等)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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