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2017-10-13 09:32:37
关于开展柳州市2017年第二批次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柳建保字〔2017〕26号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市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我市经济稳定发展,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暂行办法》(柳政发〔2016〕48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将开展2017年第二批次全市范围内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工作。为确保本次申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市区范围内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时间、地点及受理方式
申请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止;
受理地点:实际居住地所在社区。
三、申请条件
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居住情况:申请新市民租房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在本市城区范围实际居住生活,拥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或依法取得《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含共同申请人)。
(二)收入条件: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785元;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23元。
(三)住房状况:新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含非住宅)且未承租(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其他条件:新就业人员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四、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一)《柳州市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表》;
(二)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含共同申请人);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收入证明材料;
(六)《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
(七)学历证书。
五、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受理:满足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向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主动申报个人收入状况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社区初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复核。
(二)审核公示:经街道办事处复核通过后,提交城区住建局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在柳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公示。
(三)公示及补贴发放:经终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在柳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结束次月起开始发放补贴。
六、补贴发放标准
补贴按核定的保障人口发放,150元/月•人,保障人口为一人的家庭户按两人标准发放,上限为900元/月,下限300元/月。
七、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一)《柳州市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表》,申请家庭可自行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取或自行在柳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zhc.gov.cn/tzgg/)上下载、打印;
(二)收入证明材料:含单位、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或个人收入情况承诺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申请家庭,应提供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等。
(四)共同申请人已成年尚在校就读的,还应提供就读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需提供在本市就读证明或出生证明。
(五)个人收入情况承诺、个人单身承诺(含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再婚的情形)、无房承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相互关系承诺等相关信息均统一填报在《柳州市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表》内,并通过个人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予以确认,不需另行单独填报和承诺。
(六)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七)家庭人均收入以申请家庭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为应发数额扣除五险一金后计算。
(八)申请所需递交材料一式贰份,其中《柳州市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表》及《住房租赁合同》(协议)需递交原件,其他材料需核对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申请家庭不需提供学历证书。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如申请人租赁房屋为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的,不属申请范围,不予受理。
(二)申请家庭保障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的,按《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变更,按审核通过后的人口予以保障。
(三)对符合新市民租房补贴保障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保障,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保障范围。
(四)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责令其退回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批次新市民租房补贴申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必须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工作经费到位,并协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本批次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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