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09-25 08:28:44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9月22日晚,据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消息,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天(9月23日)起,除“三限房”及此之前有限售规定住宅外,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2017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2017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2017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201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
2017年黄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2017年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2017年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2017年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
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关...
2017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