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口市人民政府2017-09-19 09:59:27
近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知,调整了2017年龙口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2017﹞2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2018济南《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
黄山市关于调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
2017年河南项城市关于调整地上附着...
商丘市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
潜山县关于调整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
2018山东省征地补偿:17市全面调...
2018年山东德州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
2017-2018山东莱芜市征地地上...
2017-2018山东省滨州市最新征...
2017新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2017山东省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2017四川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
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
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收集体土地地...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