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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文山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土地征收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2017-08-11 11:21:48

文山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

土地征收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4号)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云南省“十三五”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工程青苗赔付等3项费用相关规定的通知》(云电基建〔2016〕111号)要求。为顺利完成2017年文山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

(一)水田:24752元/亩。

(二)旱地(含退耕还林地):24752元/亩。

(三)未利用地:12376元/亩。

(四)水田土地整治费5644元/亩,旱地土地整治费1792元/亩,未利用土地整治费896元/亩。

(五)耕种的旱地、水田青苗每亩补偿600元。

(六)沟渠、行人小道路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

(七)荒山荒坡、公益林地、四荒转让的林地、河流滩涂、石山按未利用地标准补偿。

(八)集体、个人的场院和晒场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时有地面农作物的给予补偿,无农作物的不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时可以收获的农作物不给予补偿,不可以收获的农作物施工时需铲除的,通过现场调查、协商、评估后给予补偿。未利用地、集体和个人的晒场、场院不给予青苗补偿

(二)用地时,地面种植三七的,按占地面积的一年七、二年七、三年七以市场价评估、协商给予补偿,冬早农作物、西瓜等按现时施工时的现场调查、协商、评估给予补偿。

(三)在征收土地时按施工需要铲除的甘蔗,在保险公司及糖厂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分年度补偿,一年甘蔗兜按400元/亩补偿,二年甘蔗兜按300元/亩补偿,三年以上甘蔗兜按200元/亩补偿(施工时,保险公司和糖厂的补助尚未补助的,按保险公司每亩500元及糖厂每亩400元补助标准给于补偿后再加上甘蔗兜分年度补偿)

(四)以蔬菜为主的混杂农作物每亩补偿1200元。

(五)集体、农户在承包耕地上经营种植的果树、经济林补偿办法为:

1.栽种果树的土地一律按旱地标准进行综合补偿后,再进行果树补偿测算,果树和农作物套种的只作单项补偿。

2.经济果树补偿分为未挂果树和挂果树两种。未挂果树分为树苗、小树及中树;挂果树指被征收前一年已获收成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果树(见附件1)。

(1)未挂果树10-40元/株,其中:不满一年的树苗,补偿标准不超过10元/株;栽种1年以上2年以下且树高不低于1米,补偿标准不超过20元/株;栽种2年以上3年以下且树高不低于1.5米、出土树杆周长0.3米(不含0.3米)以下的中树,补偿标准不超过40元/株。

(2)栽种3年以上且出土树杆周长不低于0.4米(含0.4米)以上的挂果树,补偿标准不超过120元/株。

(六)芭蕉树按100元/笼的标准给予补偿(每笼以出土树干1米高且有20棵为核算单位);葡萄按12元/株的标准给予补偿。

(七)花圃、苗圃已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有荫棚的每亩给予4500元搬迁补助费,无荫棚的每亩给予3000元搬迁补助费,未办理合法手续的自行清理,不给予任何补偿。

(八)竹木补偿标准:散生竹按占地面积范围,以每15平方米为1笼计算,补偿标准为50元/笼;笼生竹以出土生长1年以上计算,以20棵为一笼计算。补偿标准为140元/笼。

(九)成片用材林及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见附件2):集体、个人在承包耕地、房前屋后及未利用地种植养护的成片用材林及零星树木(含桉树),按木材归经营者的补助方法,胸径在10公分以下补助15元/棵的砍工费,11-20公分(含20公分)补助25元/棵的砍工费,21-30公分(含30公分)补助35元/棵的砍工费,31-40公分(含40公分)补助45元/棵的砍工费;40公分以上补助50元/棵的砍工费;经营者不愿意砍除的由施工方负责砍除,在砍工费的基础上加40%给予补偿经营者,树木归施工方处理。需要进行出售的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地面构筑物补偿标准

(一)地面水池:水泥砂浆抹面按20元/立方米补偿;毛石、砖支砌按40元/立方米补偿;混凝土浇灌(有钢筋)、条石支砌按60元/立方米补偿;

(二)水窖按40元/立方米补偿;

(三)沼气池按40元/立方米补偿;

(四)三面光沟渠按50元/立方米补偿;

(五)地面以上以混凝土支砌的石脚、挡墙按130元/立方米补偿;散石支砌的石脚、挡墙按80元/立方米补偿;

(六)施工取弃土方按5元/立方米补偿;

(七)临时房屋按60元/立方米补偿;

(八)水泥场地按25元/立方米补偿;

(九)引水管道按使用年限、管材规格大小折旧实际丈量评估补偿。

四、青苗补偿标准(见附件3)

五、本标准适用于文山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文山市农村产权交易麻栗坡县农村产权交易马关县农村产权交易丘北县农村产权交易

附件:1.果树、经济林种植密度表

序号 树种名称 株行距(米) 造林密度(株/亩) 备注
1 桃树 3×3 74 造林密度根据林果种植有关技术要求确定
2 李子 3×3 74
3 梨树 3×4 56
4 柿树 4×4 42
5 桔子 3×4 56
6 石榴 3×4 56
7 板栗 4×4 42
8 无花果 3×4 56
9 青枣 3×3 74
10 核桃 5×6 23
11 樱桃 3×4 56
12 枇杷 3×4 56
13 番石榴 3×3 74
14 杨梅 3×4 56
15 漆树 3×4 57
16 焦桃 3×4 58
17 葡萄 1×2 333
18 油茶 4×4 42
19 油桐 4×4 42

2.林木种植密度表

序号 树木名称 株行距(米) 造林密度(株/亩) 备注
1 桉树 1.5×4 111  
2 杉树 3×4 56 成片林以面积计算,不成片的以实际胸径丈量计算
3 冬瓜树 4×4 42  
4 松树 4×4 42  
5 薪碳林 2×3 111 以实际胸径丈量计算
6 其他     其他按4×4株行距测算

3.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科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1 水稻 元/亩 1200  
2 玉米 元/亩 800  
3 小麦 元/亩 600  
4 花生 元/亩 1200  
5 辣椒 元/亩 1500  
6 地膜辣椒 元/亩 1500-2500  
7 烤烟 元/亩 2500  
8 蚕豆 元/亩 800  
9 碗豆 元/亩 800  
10 油菜 元/亩 1200  
11 马芽花 元/亩 400  
12 大白菜 元/亩 1200  
13 萝卜 元/亩 800  
14 生姜 元/亩 1000  
15 瓜类 元/亩 1200  
16 莲藕 元/亩 1500  
17 姜、葱、蒜 元/亩 2000  
18 红薯 元/亩 800  
19 木薯 元/亩 800  
20 芋头 元/亩 800  
21 荞籽 元/亩 800  
22 芭蕉芋 元/亩 400  
23 洋芋 元/亩 1200  
24 西瓜 元/亩 1500  
25 甘蔗 元/亩 400  
26 蔬菜类 元/亩 800  
27 葡萄 元/亩 3300  
28 三七 元/亩 按市场价评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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