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2017-07-27 09:55:55
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明府字〔2017〕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高明实际,准确把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和外延,在“去降补”的基础上,紧抓质量、创新、改革、制度等重点突破,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为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发挥支持作用,推进我区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稳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坚持结果导向,切实降低企业税负,综合施策降成本;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资源补齐发展短板。
1.拓展空间“去产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等标准,加快推进村级工业集聚区专项整治,着力淘汰一批低效利用、甚至无效利用产业资源的项目和企业,为新的优质的项目腾出新空间。加速推进公有资产特困企业脱困或出清,全面处置区属国资系统闲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盘活公有存量资产;做大做强公有资产运营平台,建立健全公有资产运营制度,推动产权多元化改革与公有资本结构优化调整相结合,通过特许经营、股权投资等方式,打造一批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公有企业,推进公有企业转型升级和进档提质。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更多优势和富余产能“走出去”。
2.精准施策“去库存”。提高去库存工作精准性,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同时,重点化解非商品住房库存,从根本上破解去库存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制定实施调整已出让未开发土地性质政策措施,对已取得商服性质的国有土地但未开发的,支持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储重新出让等方式,将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缩减商业新增库存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商业项目改为住宅性质项目,对尚未开发建成、或已竣工尚未实现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项目,支持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拆除重建等方式,按照一定程序调整房屋规划功能和套型结构,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依法依规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深入研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抓紧制定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均衡发展。
3.注重实效“去杠杆”。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在加快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同时,确保全区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维持在4%以上。加大金融服务提振实体经济力度,发挥市、区债券融资风险缓释基金作用,设立政府出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鼓励企业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落实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上市孵化基地服务功能,组建企业上市促进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修订完善上市扶持奖励政策,再推动一大批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到2017年底,力争推动规范化股改企业15家,股权投资机构达到1家,涉足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90家。
4.多措并举“降成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重点出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普遍降低企业贷款、发债利息负担。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深入推进“机器换人”,扶持企业广泛应用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实施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配合推进售电侧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取消车辆通行年票。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加快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引导和扶持企业内部挖潜降负,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内部管理升级,加强成本控制。支持各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组建行业发展战略联盟,打造各类产业链全球性集采平台,压缩中间环节成本。2017年,在继续执行2016年降成本工作措施的基础上,确保降成本力度只增不减。
5.集中力量“补短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落实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引领科学稳健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产业、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56项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重大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制造业投资,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工业技改投资,确保2017年工业技改投资继续实现较快速度增长。制定和完善产业链精准招商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或行业龙头企业落户高明。大力推进产业提升,以智能制造和制造智能为主攻方向,创建一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企业,推进制造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攻克第三产业发展短板,提升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筛选建设一批服务业“十三五”重大项目,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以及制造业服务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互动。提升产业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小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走“城、产、人”融合发展之路。
二、下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
质量是制造业升级的生命线。要把全面提升高明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来抓,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以质取胜、标准引领、品牌带动,加快开展质量强区、名牌发展、标准化三大提升行动计划,使质量建设成为高明供给侧端转型升级的“动力源”。
6.深入开展“质量强区”。深入开展省质量强区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四位一体”质量升级体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营造企业质量诚信环境。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更多“大城工匠”。培育一批重质量典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国家和省、市政府质量奖。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强化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技术专家到企业开展“质量义诊”。到2017年底,全区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60家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
7.建设国际化标准体系。引导和扶持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深入推进专业镇和产业集群标准联盟建设工作,重点在泛家居、先进装备、智能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建立标准联盟。到2017年底,我区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累计超过90项。
8.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对新认定驰名、著名等商标资助奖励的措施,以装备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为培育重点,完善品牌孵化机制和帮扶机制,引导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品牌战略规划。发动和指导更多的企业申报省名牌产品称号,推动企业争创“广东优质”品牌称号。做大行业和区域品牌,支持各大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注册集体(证明)商标,加强区域品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和使用,打造“高明产品全国用”形象。到2017年底,有效期内的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33个,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达到47件以上;全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达到2件以上,积极创建全国人造革合成革知名品牌示范区。
9.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快完善质量普法、执法机制,加快建设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在商业流通、工业产品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试点建立行业信用管理档案。大力提升计量建设水平,着力提高检定机构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扩大产品质量检定覆盖范围;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17年底,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以上;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家以上。
10.扩大高质量有效供给。引导和支持企业研发和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扩大高端装备供给,加快建设千亿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积极参与第三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扩大智能产品和工业机器人供给,支持电信运营企业、物联网企业、第三方数据中心与传统行业合作,带动家电、陶瓷、家具等支柱产业的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大个性化定制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扩大绿色环保产品供给,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扩大制造业系统集成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到2017年底,力争实现1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应用机器人约400台。
三、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要靠创新。牢牢扭住创新这一实体产业发展的制胜法宝,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11.加快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健全高企培育机制,创新宣传发动、孵化培育、对外引进等工作措施。提高高企培育质量,大力开展“树标提质”行动,引导高企开展质量能力提升工程、设立研发机构、培育高价值专利等活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力争年内培育高企后备入库企业200 家以上,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到132家。
12.加强核心技术的运用和保护。大力组织企业实施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市、区联动设立应用型核心技术攻关研发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落户我区。加强核心技术的运用和保护,支持专业中介机构联合区内企业开展专利“灭零”,推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
13.加快做好做实创新载体。扶持现有新型研发机构优化发展,依托区创业中心与万方电商产业园,引进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力争年内建成首个国家级孵化器。推进“四院一中心”[中科院(高明)新材料研究院、德方纳米锂动力研究院、安承升降装备研究院、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以及海天味业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支持海天味业、溢达纺织、中油高富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深化与佛科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力争在共建先进金属材料创新研究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深入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建立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重点联系制度,开展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推广和建设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新型孵化器。鼓励企业“走出去”设立研发机构,对接全球创新资源。2017年,全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建有1家;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的建有率分别达到25%和95%;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4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家。
14.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扶持科技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金融机构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业务,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设立科技担保公司,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引导科技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投资机构在高明落户的引导与支持。
15.强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招才引智工程、重点行业人才积聚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三大工程,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的人才培育和服务体系,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行业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加大工匠人才培育力度,推动区职业技术学校、区技工学校建设国家重点职业、技工学校。
四、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体制,用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16、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建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机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业产业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绿色优质安全的特色农产品和休闲农业质量稳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有力保障农村居民持续较快增收,为工业化、城镇化先行发展地区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新路径、新经验。
17、推进区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区镇(街道)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理顺区镇(街道)两级事权关系,加大区级在土地资源、城乡规划、产业招商、公有资产运营、财政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强化区级在发展经济方面的责任担当,推动镇街回归服务发展本位,通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功能重组和体制重构,实现区镇联动,再造区域核心竞争力。
五、打造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坚持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更是城市竞争力,深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政府职能转变,扩大对外开放、优化企业服务,加大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着力优环境、提信心、稳大局,加快将高明打造成为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高地,大力提升城市吸引力、要素凝聚力和区域竞争力。
18、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点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公有资产处置、土地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议事决策制度体系。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职权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废止按照所有制不同类型制定的地方政策,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19、推进“五大办”行政运作畅通。围绕重点工作领域,突破现有行政运作体制机制的局限,设立重点项目办、基础设施建设办、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办、行政审批否决事项监审办、征地拆迁办五个专项工作办公室,切实解决重点工作在推进中跨部门协作不足、效率不高、跟进不到位的顽疾,实现以更大力度、更高效率推动各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加大“放管服”力度。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大“放管服”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创新创业、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统一应用市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标准和个性化标准,线上线下标准统一、业务融合。深化“一门式”“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自然人和法人事项100%纳入“一门式”综合受理。全面深化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推进企业经营准入事项100%进驻综合服务窗口,探索推进主题式联审联办服务。开展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21.提速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入推行“互联网+易通关”模式,推广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实现海关与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复制推广广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经验,建设符合本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服务体系和监管制度,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复制推广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经验,放宽外商投资领域,简化外商投资手续。
22.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深化“企业暖春行动”,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服务。完善“一线一卡一平台”企业服务快速响应中心运作机制,分类建立企业家微信工作群,设立企业家俱乐部,成立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有个性化的服务。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育苗造林”行动,帮扶中小微企业往“专精尖”方向发展。实施骨干企业培育“领航计划”,力争年内实现产值超50 亿元企业4 家、超10 亿元企业15 家,形成“百亿级企业领航,50 亿级企业带动,10 亿级企业支撑”的骨干企业梯队。
2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00%公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依法依规使用相关企业奖惩名单,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配合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化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责任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狠抓重点突破,动态跟踪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并于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报送至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并抄送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及时梳理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凝聚各界共识,激发全社会改革热情。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区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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