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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温州落户新政策:在温州怎么落户?户口怎么迁移?(附积分落户分值表)

来源: 中国温州网、市公安局2017-06-02 09:17:39

温州怎么落户温州市区落户都有哪些条件?外来流动人口怎么办居住证,怎么落户...不要急,温州户改新政出台,这些都有了最新的解决方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温州户改新政是怎么样的吧!

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市区落户条件……温州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政府官网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城乡户口统一

2016年11月30日前,全市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对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对群众主动申请的要予以更换。

二、户口迁移政策调整

1.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

温州市乐清、瑞安及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两市五县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城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引进人才、投资人员和突出贡献人员,以及其他有合法稳定就业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2.市区落户条件分类确定

温州市市区(含洞头区)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属于Ⅰ型大城市类型,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即在设区市城区可以按照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亲属投靠人员等类别,分别设定进一步放宽的住所条件、就业类型、居住年限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具体落户标准。

三、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推行实际居住登记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推行与学历、技能、参加社会保险和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积分管理制,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

本县(市、区)内户籍人口因户籍所在地与本县(市、区)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推行实际居住登记管理。

四、人口信息管理

探索开展公民亲属关系认定工作。

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

依托市数据交换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

五、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1.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基本建立起“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探索开展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试点。

2.扩大覆盖面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行“同管理、同服务”。

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间的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市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

3.加强财力保障

市、县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全文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线提交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有哪些规定?小布列举了3大看点,对文件进行解读。

看点01

八类人员经认定后可直接落户市区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8类情形,经市或区级组织人事或人力社保部门批准(认定)后,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市区,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

经批准调入市区工作的,或被正式录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退伍、复员、转业安置市区的人员;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E类人才(温州市高层次分类目录),省、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省、市重点创新团队组成成员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

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名师名家”等称号获得者或高级工以上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取得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具备副高专业技术或者高级技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人员。

看点02

九类情形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市区

投靠配偶,且配偶在市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该子女在市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户内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的;

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市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

成年子女投靠(照顾)父母的,需符合下列条件:

1、被投靠(照顾)的父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国家、省规定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被投靠(照顾)的父母在市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且迁入后该住所户内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

3、被投靠(照顾)的父母在同一行政区应无其他成年子女。

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规定参加市区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

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未超过2年的;

市区生源的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下同)学生,申请户口从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位于市区的现家庭所在地的;

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申请户口从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位于市区的现家庭所在地的;

历届高等院校毕业或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且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

看点03

同时满足六项条件可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市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

累计积分达到100分以上;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市公安部门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拟订积分落户指标计划和标准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分别于每年4月和10月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申请办理。

温州市区积分落户分值表↓↓↓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责任单位

备注

基础指标

1

参保情况

缴纳温州市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每满1年加10分;累计补缴年限,每满1年加5分。

市人力社保局

 

2

合法稳定住所

面积每满1平方米计3分,租赁住房不计分,申报举家迁移的,另计10分。

市住建委、市公安局

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分,“举家迁移”是指有直系亲属随报迁移的情形。

3

居住期限

在本市连续居住每满1年加2分,5年以上每超出1年加3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市公安局

 

加分指标

4

来源地情况

1.在温州市区具有就读经历或具有驻温部队服役经历的,计10分

2.申请人为市内县(市)户籍加20分,申请人为省内市外户籍加10分。

 

小项内不累计加分

5

年龄情况

45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市公安局

45周岁以上不赋分。

6

文化程度

中专或中技学历计20分。

市教育局

 

7

技术技

能水平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计60分,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计40分。

 

 

市人力社保局

按最高等级或资格计分,不累计加分。

8

落户区域分

申请落户洞头区加20分,落户龙湾、瓯海区加10分。

 

市公安局

落户其他行政区不加分。

9

纳税情况

1.个人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加5分,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0元,加5分。

2.个体工商户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每满1000元以上,加5分。

3.个人以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身份,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实际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以其投资份额和持有股权月份计算纳税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4.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其在本市所有企业近3年在本市连续累计缴纳各项税收,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加50分,每超5万元加10分。

5.本市所辖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其企业3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最高评价为A级的加10分,B级的加5分。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前四类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计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有多家企业的以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为评价依据。

10

社会服务

1.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40分;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级奉献奖,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2.在本市参加志愿服务每满25个小时(由“志愿汇”系统统计)加1分,每年不超过4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参加政府认定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市卫计委、

团市委

 

11

带动就业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40分。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市人力社保局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12

科技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加50分。专利授权地址应在温州市,申请人应为发明人(设计人),有多个发明人(设计人)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50分/人数计算。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专利授权地址应在温州市,申请人应为发明人(设计人),有多个发明人(设计人)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分/人数计算。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获得1项加5分。专利授权地址应在温州市,申请人应为发明人(设计人),有多个发明人(设计人)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5分/人数计算。

市科技局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授权专利在申请期内必须维持有效,否则不予积分。

减分指标

13

违法行为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的,每次扣减20分,超过2次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近5年内曾被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20分,超过2次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近5年内曾被收容教育的,每次扣减20分,超过2次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市公安局

 

14

不良征信

1.一般失信的,每项减20分。

2.较重失信的,每项减少40分。

3.严重失信且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的有效期内,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市发改委

各项失信应累计减分。因违法行为被列入个人不良征信的,不重复减分。

15

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0予以减分。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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