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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下)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17-03-31 09:14:30

上接:山东省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上)

五、坚持协调统筹,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协调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区域统筹、产业融合、主体协同,加快形成科学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发展结构。

(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1.半岛蓝色经济区。在稳定发展粮油、肉蛋奶、果菜茶、水产品等农产品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外向型农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示范引领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2.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在稳定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和节水农业,稳定耐盐抗旱棉花种植面积,推广粮经饲三元种植模式,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协同发展。

3.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在稳定粮棉油菜果生产的基础上,拓展农业文化传承功能,积极发展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提高农产品品质档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4.西部经济隆起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形成以粮棉油、果菜菌、肉蛋奶为主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优化产业布局。

粮棉油产业。确定84个粮食产能重点区域、24个棉花生产重点区域。根据花生产品用途,确定27个出口花生重点区域、46个油用花生重点区域和15个食用花生重点区域。

蔬菜产业。根据蔬菜生产特点,确定61个设施蔬菜生产重点区域、35个出口蔬菜重点区域、63个地方特色蔬菜生产重点区域和52个食用菌生产重点区域。

果品产业。根据果品分类,确定59个水果生产重点区域和23个干果生产重点区域。

畜牧产业。根据畜禽品种,确定30个蛋鸡养殖重点区域、30个肉鸡养殖重点区域、30个肉鸭养殖重点区域、30个奶牛养殖重点区域、15个奶山羊养殖重点区域和50个生猪养殖重点区域。

渔业产业。根据渔业产业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离岸自然发展、近岸融合发展和岸基综合发展三“带”,黄河三角洲、山东半岛东北部、山东半岛南部三个近海渔业发展“区”,一个远洋渔业发展“极”,一个内陆淡水渔业发展“网”。

特色产业。确定22个茶叶生产重点区域、40个中药材生产重点区域、28个桑蚕生产重点区域,蜜蜂、壁蜂为蜂产业发展重点。

休闲农业。重点打造以特色民俗和革命历史追忆为依托的鲁中鲁南山区红色休闲产业带,以黄河文化和自然生态为依托的黄河三角洲黄色休闲农业产业带,以海洋文化和山水风光为依托的鲁东半岛蓝色休闲农业产业带,以黄河故道和运河湿地景观为依托的鲁西、鲁北、鲁南平原绿色休闲农业产业带。

(三)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1.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在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协调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健全农产品产地市场质量检测体系,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上档次上规模。推动建立以信息技术为中心,以储运和包装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农业物流体系。以产地冷库建设、冷链运输车辆配备、终端冷链设施完善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到2020年,全省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20%、35%、60%,冷链流通腐损率分别降到15%、8%、5%以下。

2.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重构”。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农产品电商渠道。支持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推进农业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综合实力的农业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或区域总部,促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

3.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采取补助、贴息、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善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条件,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动各类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和规模化基地提档升级,培育一批休闲农庄和休闲农业景区,打造一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齐鲁最美田园。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强化历史文化名村(镇)、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乡土文化。

4.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配套服务组织集群集聚。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四)推进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强化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开展分类培训,实行精准培育,努力打造一支符合农业现代化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认定、继续教育、考核选拔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导评价。

2.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生产组织模式。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鼓励各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引导联合社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互助,推动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开展授信。进一步提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力,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到2020年,每个涉农县(市、区)重点培育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20家。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

3.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提高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程度。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支持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民土地,形成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订单式、全托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到2020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

4.促进农村人才创业创新。建立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对农民和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六、坚持绿色引领,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绿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补齐生态农业建设和质量安全短板,加快构建资源利用高效、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田园风光秀美的现代绿色农业。

(一)推进农业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限制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完善田间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增强农民节水意识。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强林业和湿地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搞好天然林保护,确保“十三五”末林木绿化率达到27%。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湿,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二)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坚持生态、循环、高效的原则,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科学调整种养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渔结合。依托优势产区、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基地等,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设施配套,打造现代生态农业“多级循环体系”。在畜牧、水果、设施蔬菜、茶业生产的优势区域,因地制宜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组织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行动。选择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到2020年,建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30个,全省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

(三)强化农业环境保护。全面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深入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六项工程。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自控缓释肥、水肥一体化和配方施肥技术,土壤酸化和设施蔬菜地土壤退化趋势得到有效改善;集成推广农药减量使用、农药残留微生物治理、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绿色防控面积明显增加;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推广应用氧化生物双降解生态地膜,严禁生产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的不可降解地膜,实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燃料化利用为重点,配套建设秸秆收贮体系,率先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以提高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根据养殖规模,选择性推广粪便肥料化利用技术,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和综合利用机制,基本实现种养平衡;以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为重点,严格监测产地污染,推进分类管理,开展修复试点。到2020年,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1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加强产地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划定食用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到2020年,全省农业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范总数达到2600项,农业团体标准快速发展。推进“三品一标”示范县、镇、村创建,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到2020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主要优势农产品产地面积比率达到60%以上,全省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农业“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4300个。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植物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及审批管理,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告知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信息化监管范围。到2020年,全省实现农药经营告知、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区域高毒农药限制经营、农药经营店整治标准化等农药监管4个100%。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严格产地准出,规范包装标识,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制定和完善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到132个,菜果茶、粮棉油等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2500个。

七、坚持开放合作,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开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双向开放、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着力加强农业对外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形成进出有序、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农业开放合作新局面。

(一)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拓宽与沿线国家和重点区域的农业合作,鼓励涉农企业到境外进行农业资源开发、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等,带动农业装备、生产资料等优势产能“走出去”。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全产业链推进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在技术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港口码头等领域进行整体布局,实现全产业链运营。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积极发展南极渔业,加快推进远洋渔业海外综合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走出去”工作机制,加强推动引导,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为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支撑。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业企业“走出去”能力。加强国际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引进,重点引进国外优良种质资源以及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适度引进技术含量高、特色优势明显、市场亟需的农产品,优化农产品市场供给,促进省内农业企业研发生产,提升竞争力。引导支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打造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农业龙头企业,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强化质量品牌引领,加快构建“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实施“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粮食、油料、果品、花卉、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十大产业的产品品牌培育要求,建立健全品牌标准体系。2020年,实现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覆盖,建设、规范500个标准化品牌农产品基地。建立山东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推出知名品牌目录。实施山东品牌农产品国内营销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连锁店、主流超市、电商网络等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公益性品牌形象宣传和目录品牌推介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形象塑造和宣传推介活动。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政策,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加强指导,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对接国际标准,开展国际认证和商标国际注册,创建一批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出口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国际自主品牌。打造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

(三)加强农产品市场开拓。针对区域性、结构性农产品卖难现象,着力解决生产需求信息不对称、流通服务不畅的问题。面向国内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打造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研究社会需求到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分析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农产品和农业多功能市场需求,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推广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到国内大中城市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面向国际市场,建设农产品出口交易平台,强化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联盟在推动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培养一批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赴境外建设农产品展示中心,举办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等新型市场拓展方式,拓宽农产品出口渠道。加强重要农产品出口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八、坚持共享惠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共享是农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更加注重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农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

(一)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1.完善财政支农方式和投入机制。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业作为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保障领域。统筹整合各类建设性质相同、内容相近、投向相似的投入,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鼓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补贴力度;完善结构调整补助政策,继续支持粮改饲,加大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支持力度;健全生态建设补贴政策,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2.创新金融支农政策。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强化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对稳粮增收作用大的高标准农田、先进装备、设施农业、加工流通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实行贷款优先等措施。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推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加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落实对产粮大县主要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补贴支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地方特色险种种类。创新开发新型经营主体“基本险+附加险”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收入保险、农机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加大农业对外合作保险力度。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机制,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促进土地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任务,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

3.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作用,率先实现基础设施完备化、技术应用集成化、生产经营集约化、生产方式绿色化、支持保护系统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修复保护、突出问题治理、循环农业发展等模式。

(三)推进产业精准脱贫。

充分发挥农业产业优势,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形式,精准发力,以使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切实增强脱贫致富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推进农业现代化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广泛组织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户,从实际出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和乡村旅游,鼓励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大精准脱贫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政策引导、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九、强化责任落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农业现代化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确保“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农业现代化规划落实机制,研究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根据各地实际,探索将“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等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构建现代农业治理体系,推动农业地方法规的健全完善。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善执法条件,建设执法信息化平台和指挥中心,促进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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