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7-03-21 09:26:58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7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农委农业生产安全工作要求,以“平安农机”创建为抓手,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执法,强化监管科技创新,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全年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任务
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县)1个,示范乡镇23个,示范村98个。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和过错追究制、“一票否决”等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考核内容。
(二)严格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农机牌证;严禁给未参加安全检验和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放检验合格证;严禁给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加强对农机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农机驾驶(操作)人的培训与考试,不断提升农机驾驶人的培训和考试质量。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风险、隐患要定期进行排查,建立农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各地应把未上牌未年检及脱保拖拉机上路、未年检的联合收割机作业、自走式农业机械非法改装、农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耕作业道安全隐患等情况建立台帐,录入全市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安全隐患闭合管理。持续做好挂外省拖拉机牌照车辆的清理统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每季度末抄告本地安监、公安部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化传统宣教方式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相融合,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安全驾驶操作常识等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农机手尤其是拖拉机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
(五)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职尽责,强力推进高风险农业机械全面禁止使用。一是对“渝01”拖拉机,年检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检验;逾期未年检的,每季度以正式文件抄告本地公安、安监部门加强路检路查,督促参加年检或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二是对应当注册登记而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限期改正前要责令停止使用;对拒不停止使用的,要依法处理。三是对逾期未年检的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限期改正前要责令停止使用;对拒不停止使用的,要依法处理。四是对擅自改型拼装拖斗上道路行驶的微耕机,要配合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平安农机”创建。继续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作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保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经费,努力在创建和保持方面下功夫、见成效,打牢农机安全基础。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突出检查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重点人员的安全作业情况和持证情况。在春耕、春播、“三夏”、“三秋”等重点农忙时节,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总结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支素质全面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九)开展保险补贴试点。协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田作业机械的保险补贴和享受国家购置补贴的拖拉机等主要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研,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机保险、报废补贴办法,开展主要农田作业机械的保险补贴试点;逐步推进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两证合一”和新机免检工作;研究我市农机操作人员市内异地考试的实施流程等。
(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大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优先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用车,全额保障监管执法经费。加强农机推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违法查处、技术检验、驾驶考试、事故处理大数据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坚守红线底线,坚持安全发展定力,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以“检查底数清不清、业务熟不熟、投入够不够、作风硬不硬、执行实不实”作为硬要求,以“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档记录、专案突破”作为铁纪律,进一步细化明晰“党政同责、岗双责、失职追责”履职清单,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二)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转变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暗查暗访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转变作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执法、传导压力、示范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增强履职担当。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履职担当,尽责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安全生产事故“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政府监管人员的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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