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溪县农业局2017-02-08 09:47:15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6]2号)、《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闽政〔2015〕1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农能[2016]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的一系列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安溪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我县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三基本”,即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粪便和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指标
1.2016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关闭拆除任务的扫尾工作。
2.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县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2016年底前,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政策到位面100%,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4.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以上,经济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5.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6.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7.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养殖污染防治
各乡镇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综〔2015〕75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安政综〔2015〕96号)的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可养区、禁建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化重点区域的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生态养殖、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全县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40万头以内,对列入省、市政府标准化改造任务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要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做到“一场一方案”。要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高效生态循环畜牧业,积极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等治理方式,推行漏缝地面、雨污分离、粪尿分离、干清粪等工艺,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继续完善和推广养殖废弃物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PPP模式,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坚决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单位:县畜牧站,推进单位:县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控中心、环能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
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和茶叶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改进施肥方式,逐步提高肥料利用率,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鼓励增施有机肥、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引导农民积造施用农家肥和使用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农作物秸秆利用还田率达60%以上,绿肥种植面积稳定恢复发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培肥、提升耕地地力。(牵头单位:县土肥站,推进单位:县土肥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
探索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技术模式,选择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示范区,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升植保现代装备水平,发展一批反应快速、服务高效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逐步淘汰高毒农药。(牵头单位:县植保植检站,推进单位:县植保植检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实施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省政府公布的《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等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试点。组织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在轻度污染区,通过灌溉水源净化、推广低镉积累品种、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等,实现水稻安全生产,在中、重度污染区,开展农艺措施修复治理,同时通过品种替代、粮油作物调整和改种非食用经济作物等方式,田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牵头单位:县环能站,推进单位:县环能站、土肥站、农安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
将应用可降解地膜列入主要推广技术范围,加快可降解地膜的示范推广,加大在蔬菜、花生、马铃薯等大田作物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薄膜回收行动,做到百分百回收零污染。大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约化育苗,减少大田育秧育苗薄膜污染。(牵头单位:县农技站,推进单位:县农技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六)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
加大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结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在水稻种植区,结合机械收割,开展稻草粉碎全量还田推广。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降低收储运输成本,完善税收优惠、信贷扶持等激励政策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农技站,推进单位:县农技站、土肥站、环能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
实施节水减排战略,加快节水高效技术体系建设。在缺水地区鼓励发展节水栽培技术,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引导发展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加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改造与建设,加快山地果茶蓄水节水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大田耕作制度,改进耕作方式,加大保护性耕作、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微灌、间歇灌溉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各类节水设施补贴,将水肥一体化及喷滴灌设备列入设施农业补贴范围,将果茶菜蓄水节水设施列入园艺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内容。(牵头单位:县土肥站,推进单位:县土肥站、农技站、果树站、茶叶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水污染防治纳入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的总体安排,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关心与支持,及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合力。要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拓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费渠道,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清洁生产示范、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局有关股站(所、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科学制定防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局属相关股、站、室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强化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生产全程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进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贯彻实施国家农兽药残留标准,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继续创建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一区两园”,以种植业减量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秸秆高值利用、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农村生活污染处理等为重点,扶持和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探索形成产业相互整合、物质多级循环的产业结构和生态布局。(局属相关股、站、室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培育治理主体
大力发展农机、植保、农技和农业信息化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性组织,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新型治理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等服务。探索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PPP模式创新试点,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局属相关股、站、室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强化科技支撑
紧紧围绕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县县情农情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力度。要抓好示范带动,在我县重点流域和区域实施一批农田氮磷拦截、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地膜回收、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加强单项治理技术的集成配套,积极探索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机制。要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农田氮磷流失、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农田地膜残留、耕地重金属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摸清农业面源污染的组成、发生特征和影响因素,实现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强农业环境监测队伍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局属相关股、站、室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系统和数据发布平台,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局属相关股、站、室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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