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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2017-02-15 09:21:00

为推进2017年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细化责任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减少种植业和牲畜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排放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为主线,以创新治理模式、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实施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为重点,打好项目实施攻坚战,为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创造经验。

(二)主要目标。新项目农户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10%以上,老项目农户实现零增长;化学需氧量减排9000吨,氨氮减排1000吨,BOD污染减排2800吨,磷(总磷)减排50吨;化肥施用总量减少4000吨;WHOI类、II类农药残留达标率分别达98%、95%;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回收处理;项目参与者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农村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规模

(一)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在惠阳、惠城、博罗、台山、恩平、开平、龙川、紫金、兴宁、蕉岭、梅县、大埔、平远、五华、海丰、陆丰、高州、化州、雷州、廉江、信宜、阳山、清新、罗定、新兴、德庆、郁南等27个县(市、区)实施,计划治理耕地46万亩,涉及约9.6万个农户。在台山、博罗、惠城、连平、龙川、雷州、徐闻、罗定、大埔、连州市(县、区)开展保护性耕作试点,计划试点面积1.6万亩。

(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计划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50个,养殖废水经处理达到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河源、清远、江门、潮州、茂名等地开展高床发酵型养殖技术试点,建成试点养殖场5家。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质量

1.准确掌握项目区面源污染基线。基线是确定项目目标、制定工作路线、评估实施效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逐年大量访谈农户,收集大量信息,在项目实施中不断修正基线数据,力求最终反映当地面源污染客观实际。重点调查掌握不同作物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品种和方式方法。不以统计年鉴为基线,不以推算估算为基线。

2.不断提高环境友好型种植技术覆盖率。大力推广配方肥、缓/控释肥、水肥一体化、水稻“三控”施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高效电动喷雾器、杀虫灯、粘虫板、天敌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老项目区配方肥、水稻“三控”施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农药、高效电动喷雾器比例分别达90%、60%、80%、80%,基本消灭水唧筒;新项目区四项指标分别达60%、10%、50%、60%。

3.基本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资供应商尽量采购和供应塑料包装和可降解材料包装农药,禁止玻璃瓶装农药;鼓励农资供应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严格执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农户没有按要求退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不得继续享受补贴;农资店不执行回收、临时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制度的,取消项目资格。支持农资店按要求多形式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力争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

4.新增柚子柑橘补贴。柚子、柑橘是我省主要经济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大,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作物。从今年起,对两类作物配方肥、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实行补贴,补贴比例为15%,每年每亩最高补贴限额分别为138元、120元,按IC卡补贴方式实施。

5.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取消惠阳玉米保护性耕作试点,调整到惠城区。坚持博罗、台山、连平、惠城试点多模式连续试验,其它试点重点扩大示范成熟模式。因地制宜开展马铃薯--稻、蔬菜--水稻、玉米--油菜、玉米--瓜类等多种轮作方式,降低虫害蔓延,提高土壤质量。重点防治农田杂草,推进全程机械化。加强保护性耕作经济财务分析。

(二)加强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6.加快牲畜废弃物治理工程进度。目前,纳入项目治理范围的养殖场为142家,其中传统养殖场133家。加快采购进度,争取第三季度前完成传统养殖场废弃物治理工程招标。继续推广EPC采购建设模式,将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打包采购建设。明确EPC模式的承包商单一责任主体。严格按施工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及时调试运行投入使用。

7.适时重启新项目申报。中期调整后,项目共计划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家,其中传统养殖场约182家。根据采购和建设进度,计划于6月重启传统养殖场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竞争性原则,同等条件下,自筹资金比例高的优先安排项目支持。加强项目政策落实,特别是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世界银行贷款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农〔2016〕48号)的解释和说明,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申报。

8.推广高床发酵型养殖技术。项目计划支持18家高床发酵型养殖场建设,重点支持利用高床发酵型养殖技术改选提升传统养殖场,从根本上解决养殖污染突出问题,推进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对高床发酵型养殖场建设的增量投资成本予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高床育肥猪舍主体工程建筑面积,前两家每平方米补贴240元;第三家开始暂定补贴标准为175元。加强高床养殖试点建筑结构创新和臭气处理、垫料配比、配套机械创新与管理创新。

(三)全面开展监测评估和能力建设

9.提高监测评估的权威性。全面开展种植业化肥减量控污监测、牲畜废物管理环境监测、农药残留监测、病虫害管理计划(PMP)监测、社会安保监测、高床养殖监测和保护性耕作监测。启动牲畜废弃物治理工程效果监测。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方法,扩大监测样本数量。加强监测机构与项目专家,以及监测机构之间的沟通,突出监测报告质量,提高监测结果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0.发挥监测评估的导向作用。高度重视监测评估发现的问题。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和利益相关者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和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修正技术路线,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朝着最终目标要求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实行不同监测报告的数据共享,加强监测数据的统合分析,推进监测评估工作信息化、自动化,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测评估长效机制。

11.不断提高项目培训质量。全面推进农户培训信息化管理。坚决执行分级培训,省重点培训市、县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市重点对养殖场的牲畜废弃物治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县重点培训镇技术指导员、村技术助理和科技示范户。加强抽查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农户培训主要交给第三方机构。突出农户现场培训。强化保护性耕作农艺和机械操作培训。开展绿色学校农业面源污染知识培训。加强各级项目管理机构采购和执行能力建设。

12.完善IC卡补偿机制。全面升级IC卡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系统时实性、稳定性和操作性。认真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及时将IC卡发放给项目农户。加强IC卡管理,坚决防止借用、转让IC卡,或者将IC卡寄存在农资店等行为。对一年内没有使用过IC卡的农户,查清原因后清理退出。定期分析IC卡系统数据,防止一户多卡、超50亩农户享受补贴等现象。

13.落实镇村激励机制。全面发挥镇、村作用,村技术助理要负起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职责,解决项目管理和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对镇、村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以上的镇每月奖励1600~2400元,村每月奖励800~1400元。规范激励资金的分配比例和程序,激励资金主要给镇技术指导员和村技术助理。

14.健全投诉反馈机制。按照项目实施手册规定,落实社区参与信息公示制度。项目农户、农资供应商、农资店、农资名称、登记证号、型号/规格/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配比、剂型、生产厂商、零售价格、每亩施用量等信息要常年公示。收集群众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发挥投诉的监督作用。

15.开展政策及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研究和价值链研究。研究高床养殖和南方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展南方农田重金属污染防治、东江中下游水浮莲防控等近10项技术研究。为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四、重点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项目管理和实施能力。争取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同级政府重点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范围,农业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建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凡是主要领导不重视,或管理能力不足的,缩减项目规模、暂停或推迟项目实施,直至取消项目资格。对全省200多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轮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降薪、解聘或换岗;考核通过的,执证上岗。

第二,落实建设责任,全面加快工程进度和支出进度。全面推广EPC交钥匙工程,加快采购进度和工程进度。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养殖场在签署合同后10天内不交纳自筹资金的,取消项目资格;承包商在签署合同后45天内不开工的,终止合同。项目工程未能按期竣工的,扣罚违约金。承包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运行效果和施工安全负全责。项目监理认真履行监督、协调责任。加快工程款报账和支出进度,完成贷款提款40%以上,赠款提款50%以上,年度财政预算全额支付。

第三,严格资金监管,全面确保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各市、县和项目企业落实财务管理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和当地财政管理规定支出,及时向省项目办报账。严格禁止借培训农户套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借修改设计加大项目投资;严格禁止借降低成本危害项目安全。严格规范高床发酵型养殖项目验收程序、补贴支付和会计记账。严格控制项目管理成本,规范管理费支出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四,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农户、田间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现场,掌握基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质量,不断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完成项目减排任务,加快资金使用为目标,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世行沟通,不断提高项目认识水平和实施能力,持续探索项目实施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举措、新模式。

第五,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农民增收和持续治理。争取第一季度完成项目中期调整审批。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新模式试点和以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新型运行机制试点。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牲畜废弃物处理设施第三方托管服务等试点方案。开展生态农业合作社试点建设,以生态产品为抓手,构建从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生产行为,到产品加工、品牌包装、市场营销、质量追溯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在污染治理中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治理。

第六,构建智慧网络,全面发挥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撑。加强省、市、县三级专家队伍建设,落实专家挂点制度。每个镇安排2名以上技术指导员,每个村安排2名以上技术助理,每个村民小组安排2名以上科技示范户。村技术助理必须按照项目技术规程亲自种田,村技术助理、科技示范户必须建立配方肥+“三控”+病虫害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田。探索打破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补贴面积限制,推进连片防治。完善GIS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系统、病虫害预警系统,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七,广泛宣传交流,全面推广项目成果和治理经验。召开高床养殖全国研讨会及保护性耕作现场会;与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联合举办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现场交流会;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家赴欧、美等国及外省交流学习,开展国内外可持续农业发展政策和技术交流合作。大力推广高床发酵型养殖和保护性耕作成功模式,推进种养结合,实现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八,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高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以质量效果为核心,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重点加强项目农资店、镇技术指导员、村技术助理和工程承包商的监督。坚决取消违规农资店资格。加强村技术助理考核,不合格的坚决撤换。落实项目农户退出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监测在监督主体、规范行为、评估绩效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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