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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农村土地流转不能跑偏了

来源:互联网2014-03-18 09:49:09

来源:人民日报

  “新土改”,“新”在何处?

  记者:本年1月20日,中共中心、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部深化乡村变革加速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是2004年以来环绕“三农”疑问出台的第十个中心1号文件,其间有关“新土改”的有些内容导致广泛重视。与以往进行的土地变革对比,这次土改“新”在何处,首要包含哪些内容?

  王小映:之所以说新,是由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心关于全部深化变革若干重大疑问的决议》已敞开新一轮的土地变革,本年中心1号文件在许多当地重申了《决议》的内容。

  变革敞开以来的土地变革现已走过了30多年,获得了很大的成果。就乡村而言,首要变革农用地运用准则,实施家庭承包运营责任制,农人获得土地承包运营权,在土地承包运营权的基础上树立了土地承包运营权流通商场,这是榜首大方面。

  第二大方面是在城市土地准则变革方面。咱们实施国有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准则,树立乡镇国有出让土地运用权商场,在此基础上树立了房地产商场。

  可是,30多年来的变革并没有处理咱们土地准则存在的一切疑问,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要敞开新一轮的土地变革,首要关于曩昔没有变革或许变革不深化、不全部、不彻底的当地进行全部、体系、深化的变革。它的内容是很丰厚的,包含土地承包运营权准则、农人宅基地运用办理准则、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运用办理准则以及征地准则等各个方面的变革完善。

  流通“主体”大概是谁?

  记者:本年中心1号文件着重,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运营要尊重农人志愿,不能强行推动。但全国各地许多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当地不相同程度上存在着强行流通乡村土地的行动,特别作为团体土地发包方的村民委员会,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准则逼迫承包方抛弃或许改动土地承包运营权的表象许多存在。在您看来,判别是不是强行流通的根据是啥?如何才能让对等洽谈、自愿、有偿的流通“三准则”落到实处?

  王小映:《乡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的主体、方法等做了清晰的法律规则,规则承包地流通的主体是农人,而不是团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准则。土地流转要以农人为主体,让农人依法、自愿、有偿地流通承包地,而不是由团体去流通承包地。

  如何判别是不是强行流通呢?很重要的一点,即是要看农人流通土地是不是自愿的,是不是自主作出这样的决议。比方说在挑选是不是流通承包地,以啥样的方法流通承包地,在啥时间点上流通承包地,包含签定流通合同、商洽租金等过程中,农人是不是作为一个主体在发扬效果。

  也有些农人觉得自个流通土地很费事,所以把自个的承包地归集起来,一致交给村委会或许一个中介机构,一致托付它去流通,这是能够的。但这也需求农人自愿,并且在流经过程中,有必要保证农人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很简略,能够流通的土地承包运营权是农人的,而不是村委会的,也不是哪个中介机构的。所以,一定要保证让农人作为流通主体根据自个的详细状况来做出流通土地的决议,这一点很重要。

  如何去执行对等洽谈、自愿、有偿的流通“三准则”呢?最为要害的是,政府、村委会、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农人要把自个的人物搞明白,特别是政府和村委会。政府应当是土地流转商场的监管者,要保证这个商场安康有序地展开。村委会也要搞明白自个不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农人才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即便农人将土地托付给村委会或村团体经济组织代管和代为流通,村委会或村团体经济组织也仅仅一个保管人或中介,而不是土地承包运营权人。

  在土地流转中,村委会或村团体经济组织能够做的是供给一些效劳,比方说交流信息、促成买卖、保管等。不能自作主张、不管农人志愿地流通农人的土地,特别是不能逼迫农人把土地交回来再去流通,不能在农人不知情的状况下以违反农人志愿的方法把土地流转出去。比方实践中就存在,农人托付办理的土地保管期已到,可是村委会或村团体经济组织却将保管的土地超期流通出去了,这样的事村委会或村团体经济组织不能做。

  如何才算真实“确权”?

  记者:在实践生活中,一些当地还没有展开确权发证作业,有的乃至还没有把团体土地承包到户,土地就被流通出去了。为何会呈现这种表象?如何化解能够由此引发的对立和危险?

  王小映:中国实施乡村土地承包制后,土地挂号作业没有及时跟上。首要,开始实施土地承包制的时分,承包地仍是答应大调整的,土地权属不稳定。再者,曩昔土地确权挂号的丈量技能不是很兴旺。别的,也遭到财力约束,所以实施土地承包制后就对乡村许多的承包地进行确权挂号发证是对比艰难的。如今看来,这种状况带来了许多疑问,埋下了许多胶葛危险。

  在这种状况下,要加速推动土地确权挂号发证作业。假如承包地的土地承包运营权现已彻底转让给了他人,确权挂号发证时能够根据土地承包合同、转让合同确权给受让土地的一方。假如农户经过租借等方法仅仅把土地运营权让与他人,那就要给这些农户承认土地承包运营权。有些农户一致把土地租借给了栽培大户或农业公司,承包地块的鸿沟变得很不明白,在这种状况下,签定的流通合同能够持续坚持,但关于流通后的土地,能够从头指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丈量、确权、挂号和发证,完善有关手续。这样才能为后续的流通供给安全保证。

  确权挂号发证关于土地流转安康展开适当重要。当前,土地流转商场现已展开起来,土地流转对土地确权挂号发证提出了迫切需求,有必要加速推动土地承包运营权的确权挂号发证作业。

  记者:《物权法》清晰了土地承包运营权“用益物权”的特点,本年中心1号文件需求抓紧抓实乡村土地承包运营权确权挂号办证作业,一起指出,能够确权确地,也能够确权确股不确地,这二者是不是对立?大概如何精确了解“确权确地”与“确权确股”的联系?

  王小映:土地确权是对土地承包运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承认,是对土地产业权利的承认。土地承包运营权确权,即是要承认直接及于物(也即是土地)的土地承包运营权,大概确权到物、确权到人。土地确权有必要搞明白两点:一是把“物”搞明白,“物”即是土地,要查询明白土地的形状、方位、四至鸿沟。别的,要把“权”搞明白,需求确权到人,承认这个“权”由谁来享有、土地承包运营权人是谁。这两个承认要无缝联接,都不能存在疑问。“权”对应“物”,这个“物”就归这个土地承包运营权人,这样结合起来,确权才是完好的。这是土地承包运营权确权的一个最基本的需求。

  可是,在实践中这方面的作业远没有到位。有些当地在土地承包时,没有把土地发包到户,或许实施了承包制,可是没有承包到详细地块,仅仅承包到账,至于这块地究竟坐落哪个当地,有没有鸿沟,都没有阐明,这即是“虚拟承包”。这些虚拟承包的土地通常由团体经济组织来办理运营。这种状况下,能够思考对农户确股而不确地。即便如此,也要在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社内部把农户的股权搞明白。所以,要把土地确权和承认股份这两个概念差异开来,不能混淆,在实践作业中不能简略地代替,不能说确了股就不存在土地确权的疑问了。

  粮食安全谁来“保证”?

  记者:一些当地展开土地流转后,跟着工商本钱入村,许多连片的犁地被改动农业用处,有的尽管与“农”沾点边,但也不种粮食,流通土地“非农非粮化”疑问严峻。您如何看待这个疑问?为何不发起公司长期大面积租借农人土地?

  王小映: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特别在推动工业化、乡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避免两类表象:一是呈现许多的所谓“不在地主”或兼业农户的状况。农人进城了但不抛弃土地,却又不必心运营土地;有些农人跨省搬迁,土地依然保留在手中不流通出去,能够就撂荒了。这会构成土地资源糟蹋,对农业展开很晦气。别的一种状况,是一些工商公司本钱以出资农业的名义圈占土地、进行土地投机。这两类表象都要进行标准。对工商公司进入农业特别是受让土地要做一些控制,由于农业自身运营效益对比低,公司进入农业并大规模承租、受让土地,要思考究竟会给农业带来啥?它们的真实意图是啥?当前,有些当地现已呈现了公司公司以展开农业的名义大规模承租、受让土地,然后进行“非农非粮化”运营的表象,这对粮食安全很晦气。

  关于公司运营农业特别是受让土地,政府要进行必要的答应控制。哪些职业、哪些工业能够进入?哪些要约束进入?进入农业的公司需求哪些资质、是不是有必要有运营农业的经历?能否受让土地?对这些都要进行必要的方针标准。有一些范畴,比方设备农业、农业科研试验和养殖业,需求许多的资金投入和高技能投入,这些投入是农人干不了的,政府能够引导公司进入这些范畴。关于粮食生产,应当更多地培养栽培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人专业合作社,让留在乡村的有经历、有才能的农人家庭由“小农”展开变成家庭农场或栽培大户,进行规模化粮食生产。这样有利于避免土地“非农非粮化”,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

  “宅基地”该如何流通?

  记者:乡村团体建造用地分为两类,一类是运营性用地,一类是公益性用地。本年中心1号文件提出,“引导和标准乡村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入市,答应乡村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出让、租借、入股,实施与国有土地平等入市、同权同价。”那么,平等入市、同权同价是啥意思?它将给普通老百姓带来啥?

  王小映:乡村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首要是团体一切性质的工业用地及其他非农工业用地,包含计划为工业、商业、旅行、商品房用地的团体土地。乡村团体运营性用地要入市的话,必定要和乡镇国有运营性建造用地商场并轨。能够从三个方面来了解中心文件提出的“平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寓意:

  榜首,在一级商场上完成并轨,乡村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和国有土地相同,能够经过出让、租借、入股三种方法进入商场,构成一致的一级商场。

  第二,在二级商场上完成并轨,乡村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出让后,就能够和国有出让土地相同进行转让,构成一致的二级商场。这意味着,将来运营性建造用地不管是国有仍是团体一切,实施一致的运用办理准则,树立一致的一级商场和二级商场。

  第三,在商场监管、税费责任等方面与国有土地实施平等对待。要在政府一致的计划控制和商场监管下,和国有土地相同在一致的土地有形商场上进行“招拍挂”出让,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承当和国有土地相同的税费责任。在一致计划控制下,经过在商场敞开、商场监管、税费责任等方面与国有土地实施平等对待,进而实施同权同价。一块团体土地与一块国有土地,假如其区位适当、条件类似、计划用处相同,经过一致的土地有形商场入市,交纳相同的税费之后,获得的收益也应当是相同的。同权同价即是这样一个概念。

  这方面的变革的确难度很大。这样的变革无疑会添加农人的产业性收益,特别是关于城市化区域、经济展开较好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经过团体运营性建造用地入市,农人能够更多地共享土地收益、共享财富增值。

  记者:山东、天津等地有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当地存在赶农人“上楼”表象,把置换出来的宅基地用于添补建造用地目标。对这种表象大概如何看?农人的宅基地大概如何依法依规流通?

  王小映:从现行法律来看,农人宅基地运用权是一种不行转让的用益物权,是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团体土地运用权。法律规则,农人的宅基地只能“一户一宅”,不能“一户多宅”,就像经济适用房相同,一个家庭只能享用一次。宅基地是一种福利性、保证性的住宅用地,在现有法律下宅基地运用权是不能转让的。

  但疑问是,农人的宅基地和房子有流通的商场需求,由于农人进城或许举家搬迁后,就面对将其转让出去的需求。当前法律规则宅基地不能转让,但从城乡一体化的需求来看,有必要改动这样的局势。从宅基地的获得和性质来看,尽管它是福利性配给的,但也是农人的产业。所以,无论如何,结尾宅基地仍是要逐渐完成流通。

  宅基地的流通能够参照乡镇居民经济适用房改商品房的方法进行。首要要承认是不是契合政府买卖答应需求,承认是不是契合“一户一宅”,然后再补缴价款或许增值收益就能够进入商场。这方面的变革还要做一些差异对待,比方,要将“一户一宅”与“一户多宅”、违法用地等状况严厉差异开来,进行分类办理。

如今的状况是,宅基地不答应流通,许多当地就经过土地整治来盘活农人的宅基地,让农人“上楼”,把宅基地腾退出来,然后添加建造用地目标。展开土地整治,经过整治来盘活农人宅基地是一条可行的路子,可是要尊重农人的志愿。一起也需求两条腿走路,在发扬好政府效果的一起,也需求依托商场去装备盘活宅基地,不能全部都交给政府。由于,假如仅有依托整治置换的方法来盘活宅基地,就很难判别农人“上楼”之后产业是添加了仍是减少了。在商场缺失的状况下,宅基地及房子值多少钱,就说不明白。在这种状况下,农人的利益很简单受损。

  从长远来看,有必要逐渐变革宅基地运用办理准则,让宅基地流通起来。比方,能够经过给团体补缴地价款、给政府补缴增值收益,以“付费晋级”的方法将宅基地运用权晋级为一种能够转让的土地运用权如团体出让土地运用权,这样整个土地和房子就能够进入商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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