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国土部召开:《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新闻发布会(2)

国土部召开:《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新闻发布会(2)

来源:国土资源部2016-12-13 12:06:51

[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感谢庄少勤同志的介绍。下面,请赵久田同志介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修正情况。

[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赵久田]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8号、第69号两个部长令,公布《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两个决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给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一下两个《办法》的修改背景和修改的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赵久田]一、两个《办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土地审批制度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适应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而确立了,包括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审批三项。为了进一步细化《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的土地审批制度,国土资源部先后颁布实施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两个部令,进一步细化了建设用地审批的基本流程和报批材料。两个《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保障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全流程来看,还存在着审批功能同质化、审查内容重复、捆绑审查事项多、报件准备周期长、审查标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导致预审、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周期长、效率低,地方反映比较强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系列要求,落实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土资源部在总结近年来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对两个办法进行修改,核心是进一步明确不同审批的功能定位,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精简相关报件,进一步提高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审查工作效率,同时加强批后监管,严格用途管制,确保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实施。

[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赵久田]二、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修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预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建设用地标准,目的是在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阶段,充分发挥土地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引导作用,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但是在预审制度实施的过程中,预审环节审查的内容不断增加,导致预审报件时限过长,审查内容重复。为此,这次修改,回归《土地管理法》关于设立预审制度的初衷,预审阶段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对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说明。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等材料。这一修改,将使预审内容进一步聚焦,大大提高预审的审批效率。

[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赵久田]三、关于《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修改

这次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重点解决了两大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

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根据城市建设用地的特点和需求,国土资源部部署了55个城市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在用地申报时不要求明确具体位置,同时相应简化用地申报内容。修改后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吸收了试点的成功做法,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合并编制,一年申报一次;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期分批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回复。同时还加强了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衔接。这一修改大大减轻了城市政府在成片开发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用地审批效率。

二是将先行用地纳入法治化轨道

先行用地是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一项用地支持政策,对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用地、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将先行用地明确为国土资源部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为先行用地政策提供了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层面的依据。为了把先行用地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规范先行用地的审批程序和审批依据,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结合国土资源部多年来先行用地审批的实践,专门增加了一条,对先行用地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报批期限等作出了规定。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这次修改是在《土地管理法》的框架内进行的修改,重点是回归了预审和用地审批的功能定位,提高审批效率。

我的说明完了,谢谢大家。

[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感谢赵久田同志的介绍。下面请大家提问。

相关链接:

国土部召开:《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新闻发布会

国土部:就《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相关问题答记者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