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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进家庭农场发展 引导承包土地向农场流转

来源:互联网2014-02-27 11:43:01

来源:南方报业网

    “我们正争取今年能以农业厅的名义出台全省的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并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挥榜样作用,继续大力推进全省家庭农场的发展。”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农业部近期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这再次令广东省内家庭农场的发展获得了政策助力。

    同样引人瞩目的是,日前央行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家庭农场的单户贷款原则更可高达1000万元,充分彰显了其扶持力度。

    业内人士表示,农业部《意见》中提出“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的意见”可说是一大利好,如果操作得当,广东省内超120万的农业生产大户将有极大的热情变身“家庭农场”,乘上政策东风。

    让农业真正成为赚钱行当

    经过一年的发展,各地家庭农场主的一个同样的感觉就是“在摸索中前行”。“发展方向还不是很清晰,而且有的政策不太符合我们的情况。”虽然挂上了家庭农场的牌子,但是相关农场负责人老赵向记者坦承,自己其实也搞不太清楚家庭农场的概念。

    记者搜索到,去年6月挂在农业部网站上的《我国首次家庭农场统计调查》,首次全面的对家庭农场调查,初步给了“家庭农场”一个定义,不过这一定义从刚刚推出开始,便受到了不少人的质疑。尤其是“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一项,令不少业内学者表示不解,“我们能够理解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为了保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范围的稳定,但是用户籍来一刀切不是一个好办法。”

    对此,老赵也觉得说得对。他向记者表示,曾有个城里的亲戚介绍个朋友想到他的农场入股,但是一看到这个限制心里就打鼓了。

    记者昨日翻阅农业部《意见》时发现,这份文件中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界定已经“悄然放松”。在解释“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时,农业部《意见》中指出:“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

    这“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概念的提出,明显是改变了此前的户籍刚性,令家庭农场向着更多人降低了门槛。不过,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家庭农场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一改此前对经营规模的强调,转而对经营者个人的经营能力和主要业务进行强调。“我个人觉得,这个定义还是非常符合实际的。”一位业内学者就表示,未来一旦农业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并不限制户籍。而农业部《意见》中对个人经营能力的强调就保障了,土地流转到了合适的人手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本就是为了通过更高的经营效率来统筹农业生产,所以必然要求经营者个人的能力过硬,同时改变当前大量农民边打工边种田的‘兼业’现象,一心一意搞农业生产,从而提升效益,让农业真正成为能赚钱的行当。”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部《意见》中已将家庭农场的发展看作了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途径。

    厘清概念是第一步

    而在省农业部门看来,农业部《意见》中对家庭农场概念的进一步明确正当其时,其中提出的对家庭农场的多项扶持措施也颇有价值。

    比如,农业部《意见》中在谈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时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同时该文件中还提出,“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这个提法很重要,现在省内家庭农场的数量不少,但是如何扶持和帮助还没有头绪,这里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建立一个清晰的档案,分析大家的需求。”据农业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去年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我省从事粮食蔬菜种植10亩以上、猪牛羊等大牲畜养殖50头(匹、只)以上、禽类饲养1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亩以上、经营林地面积50亩以上、其他年产值5万元以上的规模化经营农户总量已经达到了127.86万户,占全省乡镇户的7.5%。而规模化经营农户年投入家庭劳动力已达到了417万人,雇工111万人,经营土地1448.9万亩(流转占56%),年度投入资金368.7亿元,年产值948.1亿元、利润总额172.亿元,上缴税金1.99亿元。

    不过,这些规模化经营户中,哪些属于家庭农场,应该给予他们怎样的扶持仍有待清晰。省农业厅也表示,虽然省内家庭农场早已起步,但概念尚未统一,当前广东各地对家庭农场也尚未有清晰的界定,所以厘清概念或许是科学管理的第一步。

    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而在此基础之上,家庭农场们最需要的扶持又是什么呢?不少人都表示,当前是人、财、地三者都缺,但要说最迫切需要的,那还是土地。

    “家庭农场的发展,首先最为重要的就是土地的流转,形成一定规模面积的土地。不过,从掌握的情况来看,省内种养大户的规模经营当中,大多数流转地为山地,水田相对较少。”省农业厅表示。

    家庭农场只能“占山为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很多地方的山地还属于村集体土地,通过村委做工作,流转起来相对较为容易。而水田大多分到各家各户,相对比较细碎,要一户户地跟村民做工作,流转难度较大。二是从土地租金上来看,山地的承包价格也相对较水田便宜。因此,往往种养大户的发展大多都是以山地为基础,开始扩大规模经营。”

    这一问题也在农业部《意见》中开始破题了,该文件中明确要求:“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该份《意见》中要求各地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同时也要求各地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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