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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意见

来源:遵义·汇川2016-08-17 11:11:37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6〕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遵义市汇川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6日 

遵义市汇川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31号)精神,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安排部署,以全国返乡创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拓宽创业领域,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促进全区农民工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着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强力催生经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及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建立完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到2020年,引导15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放农民工创业贷款2.5亿元。

——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提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以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SYB创业培训,不断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到2020年,组织开展SYB创业培训100期、3000人。

——促进返乡农民工增收致富。将农民工创业与汇川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产城融合示范区、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区结合起来,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加快农村同步小康进程。

——促进创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整合基层服务平台创建资源,以充分就业社区全覆盖、创业服务示范窗口、娄山关新农村示范带等为创建载体,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建立覆盖城镇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拓宽农民工返乡创业空间。

1.承接产业转移带动返乡创业。承接区内漕河泾工业园、柳州工业园、汽摩园等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鼓励农民工顺应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潮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带和集中发展区,引导返乡农民工融入区域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大力开发娄山关、海龙屯、樱花大道、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植物园健身步道等乡村、乡土、乡韵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特色种植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经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2.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积极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挥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发展现代商业,实现本地产品与外地市场的无缝对接,对酒类、手工制品、花卉、药材种植、旅游商品特色产品进行充分挖掘和升级打造。鼓励已积累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从事企业经营及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生活保障,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企业升级改造,形成一批具有汇川特色的企业和品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经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3.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鼓励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建设,改善镇、村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利用贵州电子商务云平台(那家网)、淘宝网(村淘网)、京东商城等第三方平台,积极扶持爱特购、汇川微企商城等本地电商平台发展壮大,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发展线上“农家乐”和休闲观光农业,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为中小电商免费提供商品集中仓储、物流跟踪、人才培训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邮政局、汇川区电信公司、汇川区移动公司、汇川区联通公司、区农牧局,各镇街)

4.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带动返乡创业。结合推进“四化同步”发展需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进行布局和安排。总结推广全省首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遵义市汇川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创建成功经验,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筑巢引凤,引凤还巢”,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合理布点,形成网络,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以土地租赁方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对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政府可在不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总规模、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应的引导资金,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奖补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可租用园区内的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对入驻园区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场地租金、水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和企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经局、区人社局、区内各金融机构,各镇街)

(二)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

5.降低返乡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前提下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的经营场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范围,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农民工返乡创业都可平等进入,自主选择确定经营范围和项目;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镇街)

6.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对达到不同纳税额度的纳税人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型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业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三)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财政支持。

 7.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区财政每年匹配专项资金5000万用于兑现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孵化园建设与服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工作。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在原省厅文件规定的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的2/3基础上提高到80%,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补贴标准在原省厅文件规定的不超过实际缴费金额的2/3基础上提高到80%;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牧局、区市场监管局)

8. 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奖补政策。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返乡农民工领办企业吸纳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精准扶贫对象就业的,每吸纳一名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租用场地进行经营,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按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在外务工技能人才返乡就近就地就业。对在外务工、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愿意返乡就业的,给予个人报销返乡交通费,并对胜任岗位工作、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四)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支持。

9.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利用创业引导基金等引导新兴产业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的投入,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职能作用。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产业特色突出的镇,探索发行专项小微企业联合债券、公司债券,探索股权众筹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贵州中黔金融交易中心、贵州绿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支持优质企业在“新三版”上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内各金融机构,各镇街)

10.创新金融担保方式。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向镇(街)、村(社区)延伸服务网点,同步完善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信用评级全覆盖,增加返乡创业信用贷款数量;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农村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内各金融机构,各镇街)

11.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创业贷款审批流程,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给予每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信用好、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返乡农民工,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2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建档立卡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的免担保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每户贷款金额为5万元,贴息标准为年利率的5%。农民工返乡创办微型企业,经审核合格后,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降低担保门槛,突破原有担保限制,结合汇川实际,对金融机构给予授信评级的返乡农民工,可免去实物担保,在主体资格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信用贷款在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内的部分可同等享受贴息政策。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的投放力度,对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贵州省制定的奖补政策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区农商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五)健全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体系。

12. 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机制。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创业特点、需求和区域经济特色,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区内现有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创业意向和一定创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开展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拟定企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组织开展技能对接培训;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动员各镇(街)规模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等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内各定点培训机构)

13.强化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服务。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充实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及分析、政策咨询、企业管理等创业指导服务;建立QQ群、微信群等交流平台,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搭建便利的沟通渠道;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创业文化沙龙、政策宣讲、专家诊室等活动,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现场交流平台,对创业指导服务开展过程中了解的问题以及各类活动现场交流梳理的问题进行解疑释惑,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本领。(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农牧局)

14.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区内创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建设,利用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园、唯一国际昆明路商圈、奥特莱斯商圈、广珠创业示范商圈,建设一批集“创业场地、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于一体、功能完善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平台,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各平台创业;完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人社、财政、工商、税务、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现场办公,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继续打造社区(村)创业示范窗口、创业服务平台,让返乡农民工能就近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创业服务,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完善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15.解决返乡创业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改善农民工留守子女入学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解决好随迁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力争创建1所以上区级农民工子女教育示范学校。(牵头单位: 区教育局;责任单位: 各镇街)

16.精准帮扶留守儿童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区人社局会同民政、教育等部门和镇政府、村级基层组织,建立与民政部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平台相衔接的数据平台,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在外务工情况精准建档立卡,造册登记管理, 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帮扶到人。建立落实包保责任制,实施包村联户结对帮扶制度,推行网格化、动态化管理,区级领导干部包镇(街),镇(街)领导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基层组织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返乡创业专项帮扶,分片包干,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责任清”;精准掌握其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收入水平、务工地、工作经历、从事的岗位或职业等,做到“底数清”;精准了解其返乡创业意愿、帮扶需求、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到“问题清”;精准分类制定帮扶计划,做好帮扶记录并纳入帮扶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做到“任务清”。把留守儿童年龄小、有疾病、处于困境的家庭作为帮扶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尽早引导其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汇川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具体指导协调全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各成员单位、镇(街)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强化领导和协调服务,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硬件建设投入。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加强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成员单位、镇(街)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督查指导,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宣传引导,以返乡创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等移动互联社交平台,大力弘扬农民工返乡创业精神,分享创业经验,传递创业商机,展示创业项目,交流创业信息。大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营造返乡创业氛围,激发创业激情,引导凝聚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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