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2016金昌市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2016金昌市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金昌市政府网2016-08-08 17:29:31

金昌市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3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为根本方向,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以产业转移、升级和融合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结合、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整合创业资源,拓展创业空间,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力争全市每年新增返乡创业1000人,辐射带动6000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依托精准扶贫战略推进返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返乡人员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村道硬化、饮水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人员利用本地资源大力发展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牛羊肉、蔬菜、果品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积极构建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工程,围绕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旅游服务等产业开展创业。

(二)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返乡创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建立营销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分散市场风险。积极发挥能人效应,引导当地种植养殖、贩运、加工等致富带头人、经纪人与返乡人员开展合作,帮助返乡人员与当地能人强强联合、兴业创业。

(三)依托各类园区建设推进返乡创业。各类园区要积极吸纳返乡人员落户园区创业就业,主动引导返乡人员在产品精深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方面创业发展,延伸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带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农村创业基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培育中小微涉农市场主体。

(四)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发挥熟悉输入地市场、输出地资源的双重优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各类城乡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返乡人员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拓宽我市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实现特色产品与返乡人员原输入地市场有效对接。

(五)依托旅游业发展推进返乡创业。抓住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产品销售、交通货运、花卉种植等经营实体,拓展创业空间,提高就业容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村民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中创业兴业。在景区规划建设饮食娱乐园,设立地方小吃、特色烧烤、土特产销售等服务项目,合理布局经营摊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场所,让群众共同分享旅游开发带来的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层创业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返乡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二)强化创业网络技术服务。统筹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电商平台普及应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及接入能力,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建设高速畅通、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加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电商物流仓储基地,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三)强化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依托人社部门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力求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返乡人员自身特点的项目和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的项目筛选入库。健全项目征集、发布、审核和更新机制,及时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产业指导目录,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向返乡人员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创业信息,对返乡人员创业进行服务引导。

(四)强化创业创新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结合自身发展壮大需要,深化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健全基层科技管理服务机构,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五)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编制和实施返乡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结合返乡人员意愿和市场需求,大力培育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乡村旅游负责人”等人员创业培训和农民用网培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广“创业培训+电子商务”模式,鼓励返乡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

(六)优化创业公共服务。按照“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小企业、农村社区等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资源,开展各类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创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做好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其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服务衔接机制。

(七)完善创业市场中介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管理辅导、信贷融资等服务,并帮助改善管理、改进技术、开拓市场。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发展,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扶持政策

(一)市场准入政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人员开放。鼓励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企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善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支持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农产品供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将返乡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返乡创业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二)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4〕11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优惠、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三)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便捷申请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策受益人信息联网查验机制。对返乡人员所创办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提供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提供贴息。返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四)金融服务政策。加强政府引导,设立创业投资类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返乡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建立健全返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人员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投放,运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返乡人员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可按规定给予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创新返乡人员贷款审核发放机制,鼓励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

(五)创业园建设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或返乡人员自筹;以土地租赁方式进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的,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建设方所有;物业经营收益按相关各方合约分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将返乡创业园建设纳入园区建设规划,在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以及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用于返乡人员创业。在各类开发区和农业园区内创办返乡创业企业,可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关方面可安排相应项目给予对口支持,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推动支持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见效,适当放宽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降低园区生产成本,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返乡人员创业的支持力度。要强化督查考核,把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落实产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严格督查考核。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和任务分解表(2015—2017年)》(见附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实效。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好返乡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建成返乡创业示范县(区),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示范社区等。经省人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评估认定,对具备上述基础条件的示范县(区)由省财政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扶持。

(二)夯实工作基础。县、区要认真开展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清了解准备返乡创业或已回到本地创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和需求,根据实际制定鼓励引导返乡创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市政府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的联系,对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返乡创业意向的要建档造册,定期联络,宣传推介家乡的发展变化、投资政策、优势项目等,鼓励引导其返乡投资创业。对重点返乡创业项目,要实行领导联系制度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以返乡创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微信等移动互联社交平台,搭建返乡创业交流平台,使之发挥凝聚返乡创业人员和交流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的作用。大力宣传支持返乡人员创业的政策措施及优秀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返乡人员创业,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附件: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和任务分解表(2015年—2017年)(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