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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宁《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西宁市人民政府2016-08-17 08:50:50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2016〕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

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发〔2016〕16号),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准确定位投资方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提高财政资金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科学选定投入方式,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提高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为真正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16年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搭建改革相关平台,启动各项改革措施;2017年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18年完成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工作措施,财政资金供给更加优化,供给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

二、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预算安排和整合相关领域既有专项资金,统筹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PPP支持基金,支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高新技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循环经济、中小企业等投资领域,促进发展动力转换。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在全力争取上级科技专项的基础上,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突出支持科技孵化器、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及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投入空白领域,加大创新链中端投入,打通从创意到产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后补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企业加大技术革新和研发创新力度。突出成果导向,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

(三)加快新动能培育发展。统筹安排好工业企业发展、科技研发等各类资金,综合运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加大“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和“百项创新攻坚工程”项目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示范项目,加快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安排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引导等专项资金,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快递业、物流配送、商贸流通等经营性服务业发展,推进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商贸聚集区差异化发展,鼓励连锁商业、电商企业进社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组建文旅集团,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发〔2016〕7号)、《进一步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宁政〔2016〕48号)各项激励扶持措施,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市经济稳步增长。

三、着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落实普遍性减税清费政策。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减征企业所得税额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双创”活力。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成本。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稳岗补贴和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允许缓交养老保险费等各项政策。科学选定财政投入方式,为重点企业和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贴息、担保补贴支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池贷款作用,通过基准利率利差补贴和担保费补贴,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六)支持去产能脱困境。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加大财政投入等多种方式综合施策,支持关停出清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技术改造一批,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

(七)支持去库存强保障。强化上下游产业对接,落实好市内大宗商品和采购奖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拓宽销售渠道,积极消化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力度,在实物分配不能满足保障群众需求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引导棚改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扩大住房消费,积极消化商品房库存。

五、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引导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综合采取财政奖励、资本金注入、运营补贴、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组织好项目物有所值、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等项目识别和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审定,引进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将我市PPP试点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PPP示范项目,加快PPP试点推进。

(九)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择优选择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强化购买服务执行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十)推进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整合筹措各类资金,支持组建市级信用担保集团,创新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支持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整合金融资源,发挥规模效应,激发地方金融活力。探索建立金融支持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激励机制,完善财政性存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挂钩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企业支持西宁发展的积极性。探索建立主办银行制,采取贷款贴息、财政性存款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挂钩等措施,调动主办银行的积极性,打造提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卖店”。创新财政金融互助联动模式,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经营性收益项目,探索以部分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跟进,建立共同投入、共担风险的机制;对有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的公益性项目,推行金融资本先行投入、财政资金逐年还本付息的“过桥”模式。

 

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

(十一)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推进政府性基金、新增地方债券资金及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提高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继续保持适度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加大东部城市群建设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经济发展,为稳增长提供强有力基础性支撑。

(十二)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西宁市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精准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和10个行业扶贫专项工作方案,扩大涉农资金切块到县改革范围,多层次、多维度推动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自主权,建立以县为主体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推进“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授信池”业务,研究制定西宁市小额贷款机构扶贫开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积极通过财政引导、政策担保、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扩大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范围,探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帮助其培育稳定的增收来源。

(十三)大力支持创业就业。认真落实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政策及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支持对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扩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着力解决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创业奖补、技能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和稳定就业。

(十四)统筹支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大同领域、同方向的资金整合力度,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支持组建教育集团,推进“三通两平台”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紧密型一体化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工作,实现区域信息联网、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七、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十五)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总体部署,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积极配合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收入划分调整方案,加快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十六)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和专项收入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盘活各领域沉淀资金,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改进预算编制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改变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预算编制方式,严格专项资金定期评估退出机制,推进项目库建设,全面做实零基预算,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十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2016年起,原则上所有申请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支出都要设定绩效目标,所有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都要开展绩效监控。全面加强综合绩效评价,在一级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再评价全覆盖基础上,逐步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继续做好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完善市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推进考评工作常态化。全面拓宽预算绩效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从部门项目支出向财政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延伸,切实提高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水平。

(十八)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力争到2017年底,全部完成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实施政府债务全口径预算管理。研究制定西宁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强化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确保债务风险指标、余额规模及构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匹配,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十九)加强财政自身运行改革。坚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建立健全涵盖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业务风险控制办法、单位业务工作内部操作规程三个层面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立西宁市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财务人员准入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夯实财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基层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业能力。

各部门、各县区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准确把握改革实质,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领域改革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狠抓改革措施落实。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责任部门要配合联动,做到横向衔接、纵向沟通,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加大督查考核,全程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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