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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三亚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三亚2016-08-12 14:32:36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6〕247号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琼府〔2013〕70号)精神,按照市委对第一产业提出的“增效调优”总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融合,服务旅游精品城市,实现农业持续增长、农民稳定增收,加快我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美丽三亚,创品牌农业”为主题,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调节”的原则,以质量管理、品牌带动、标准引领、产品认证为手段,秉承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工程,促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全市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的工

作机制,全社会形成较好的品牌意识,特色农产品实现品牌的全覆盖,品牌农产品生产、经营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品牌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基本

完善,出岛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及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包装不断完善,大宗特色农产品和规模化基地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市、区两级品牌农产品认证机制,全面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地环境质量认证,建立品牌动态监管,原产地品种保护开发及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各区从2016年起每年都要新增认证1-2个“三品一标”产品,逐年递增。

知名品牌数量增加、农业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市每年要培育2-3个省名牌农产品、省著名商标产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区域农产品品牌形象深入人心,知名农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农产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加,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品牌产品产业对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二、领导机构

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农业发展,成立三亚市加快发展品牌农业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劲松(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玉新(市农业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朱传华(市林业局局长)

陈 明(海棠区政府区长)

周 俊(吉阳区政府区长)

陈向奋(天涯区政府区长)

冯 强(崖州区政府代区长)

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 周 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瑜(市财政局局长)

樊 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何世刚(市水务局局长)

刘 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海钰(市商务局局长)

刘 冲(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高富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海雄(市规划局局长)

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宏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晓(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廷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柯用春(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

陈洪灿(市粮食局局长)

刘兴旺(南田农场场长)

丁燕钊(立才农场场长)

徐强富(南滨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负责品牌农业日常工作。

陈玉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冯永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职能部门和各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进此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强品牌农业的统筹规划,纳入“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品种布局,做精做强热带水果、冬季瓜菜、热带花卉等优势产业,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为骨干,培育一批芒果、莲雾、杨桃、葡萄、哈密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苗木花卉等产业的产品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各国营农场,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努力打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农药和绿色植保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重金属污染修复等七大工程,着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园区化建设。相关涉农部门要根据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需要,加强省、市两级标准化修订部门的沟通联系,借鉴国家标准和GMP、GAP、HACCP、ISO等国际通行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参与省、市级生产标准化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定适宜我市市情的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逐步建立起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农、林、渔技术推广部门要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与科技三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程相衔接,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大户为重点,通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等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发放宣传单、农业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把农业园区建设与品牌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创办品牌农业产业园区,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品牌产品向园区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生产基地要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从今年起,每个区在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都要创建若干个具有适度规模和品牌的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契机,加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经营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实施农药批发专营、零售许可的管理新体制,完善连锁配送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低毒、高效、优质、安全等新农资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步伐,为保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支持。二是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测力度,加大离地瓜菜检测和持证监管力度,加大批发和零售市场监管力度。支持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体系,建立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三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市、区二级检测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预警水平。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形成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治理转变。(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五)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一是进一步做强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培育、招商引资、技术合作改造等模式,发展、引进、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能力强、市场运作水平高、带动辐射范围广的龙头企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互利互惠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利用政策、资金、技术、信贷等杠杆和手段,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主体的基础。二是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运销协会。围绕品牌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对示范合作社的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的全面帮扶,引导其按照统一生产技术规范、统一田间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品牌的方式,做精做强一批有吸引力、管理先进、与农户利益密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运销协会,力争到2017年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40家。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发展股份合作。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6-2017年建设家庭农场达10家。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品牌化建设。按照“有主导产品、有标准规范、有适度规模、有产品认证、有主打品牌(商标)”的要求,引导现有园区提质增效,突出抓好品牌园区培育。充分发挥政策扶持的杠杆作用,对在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农业园区,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各类园区参与品牌创建的积极性,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四是加大对建档立卡扶贫农户开展农业品牌建设扶持力度。引导农户成立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化生产。在贫困地区统筹谋划和大力推动生态、绿色、安全的特色农业发展,培育蔬菜、花卉、畜牧等品牌特色产业。加强贫困地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对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等项目给予扶持。同时,把发展旅游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挖掘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大力推进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扶贫项目,打造农旅融合的服务型品牌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六)大力提升品牌农业科技含量。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扶持发展科研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联合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依托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市热科院等科研单位,加强新品种引进和培育,加快引进、筛选一批适合我市气候条件、优质高产、市场要求量稳定的新品种;推广应用生物工程技术、现代种养技术、加工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关键技术,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农产品。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农民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接受、采用新技术的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用良种良苗,提高农业技术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七)强化农产品品牌认证和管理。推进品牌认证步伐,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品牌申报、知识产权、品牌维护与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对达到认证条件的基地和农产品,要及时组织好认证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基地和产品都能取得相关认证。鼓励、引导、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切实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农产品品牌申报、认定激励机制,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及产品保护等。严格农业品牌认证后监管,对违反品牌化生产规定的企业、合作社,坚决予以查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农产品的市场信誉。(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八)抓好品牌农产品市场营销。市场是实现农产品商品价值的关键环节,农产品品牌直接关乎农产品营销的成功与否。必须借鉴国内外经验更加注重产品市场营销,着力培育一批有知识、善管理、会经营、懂市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运销大户。一是加强品牌宣传推介。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宣传三亚农业品牌。要制作三亚品牌宣传画册、宣传片,充分利用传统平面媒体(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构筑三亚农业品牌农产品立体宣传网络,利用旅游推介宣传我市品牌农业,扩大我市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提高农产品加工包装水平。一方面,统筹推进农产品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发展。以鲜活形式销售的农产品,要按照相关农产品标准要求,引导发动相关业主着力进行分拣、分级、精洗等初级加工,大力发展水果制品加工、花卉制品加工、特色香米加工、海产品制品加工等品牌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制订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一、二产业的融合发展。另一方面,要引导帮助各类业主聘请高水平的文化创意机构,着力做好产品包装设计,找准定位,注入本土特色文化元素,提升产品包装品位。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整合省市两级电子商务扶持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行线上经营与线下经营相结合,逐步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无缝对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作用,争取在京东、天猫、淘宝、当当网等大型商务平台上设立我市特色农产品营销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辐射带动作用。四是拓宽营销渠道。充分抓住我省“冬交会”、“农博会”和各种博览会等宣传促销活动契机,搭建好产销衔接的桥梁,促进农产品的货畅其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或其他城市农产品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直供代销、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支持条件成熟的经营主体在大中城市建立专卖店,实现专柜专销、直供直销。下大气培育、扶持农产品经营企业、运销大户,支持合作社成立特色产品销售公司,带动农民增收。五是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促销活动。紧紧围绕三亚国际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和全域旅游目标,按照“拓展农业功能,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为总体思路,把休闲农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融为一体,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三亚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的系列营销活动,提升休闲农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三亚休闲农业的提升发展,发挥休闲农业的品牌示范带动作用,让游客到三亚不仅仅是观光度假,还要参与休闲农业活动,丰富我市的旅游产品,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把推进品牌农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市品牌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落实农业品牌化建设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创造条件,从人才、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业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财政扶持。市政府每年安排品牌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涉农部门根据品牌农业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资金比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园区建设、农业品牌申报认证管理与培训、农业品牌科技创新、品牌质量监管、品牌宣传营销推介及奖励等。市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品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省级品牌奖励资金。各区政府要相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区品牌创建发展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保障农业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对品牌农业做得好的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从市级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大力宣传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扶持政策,积极宣传《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三品一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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