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政府网2016-08-12 10:55:27
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深得民心,广受欢迎。贵州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2016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开局之年。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把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作为统筹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快打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大扶贫战略行动首战告捷。总体要求是:坚持不让一个村寨漏网、不让一户农户掉队,在纵深推进、放权强责、产业培育、机制构建上下功夫,着力打造100个省级综合示范村、600个省级单项示范村,推动六项行动计划渐次铺展、全域覆盖,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六项行动计划要确保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一)小康路行动计划。完成投资106亿元。建成通村沥青(水泥)路1.3万公里,改造县乡道650公里,油路大中修400公里,实施道路安保工程1500公里、危桥改造5500延米,确保全省87.5%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该项计划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二)小康水行动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解决24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发展耕地灌溉面积93万亩。该项计划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三)小康房行动计划。完成投资76亿元以上。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建成小康房2.5万户。该项计划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四)小康电行动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新建及改造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5座,新增输变电容量50万千伏安,新建35千伏及以上线路110公里;新增配变2000台,新增10千伏及以下线路2500公里。该项计划由贵州电网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五)小康讯行动计划。完成投资5.18亿元(通信5.07亿元,邮政0.11亿元)。对已建通信项目查缺补漏,建设农村邮政综合服务平台350个、乡镇快递服务网点500个。该项计划由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六)小康寨行动计划。完成投资52亿元以上。新建、维修、改造通组(寨)道路8000公里、人行步道6400公里,完成“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40万户、垃圾收集处理项目28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100个、便民设施项目2400个、文体活动设施项目2400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500个、照明设施7.86万套。该项计划由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投入,推动六项行动计划向偏远落后乡村延伸。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推动六项行动计划向广大农村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延伸,扩大项目覆盖面,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对纳入易地扶贫整体搬迁规划的村寨,不再安排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要统筹安排六项行动计划项目。(1)加大资金投入。各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要抢抓国家补短板机遇,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作出的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重大部署,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争取我省以路、水、房、电、讯、寨等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尽快启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大我省农村公路、宽带、邮政快递、生态环保等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投入。以县为主,整合用好六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市、县六项行动计划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水平。省财政新增安排一定的国债资金注入省贵民公司,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更多银行资金投向六项行动计划。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贴息、项目扶持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开展一批PPP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方式参与六项行动计划建设,贡献突出的可以在项目实施地点树碑、立传载入县志。(2)提高建设标准。争取国家将我省50户以上村寨通硬化路纳入国家补助,将我省5815个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列入国家规划,并提高路基宽度和补助标准。争取国家提高我省农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并将我省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试点省。对全省农村老旧落后电力线路、变压器等设施进行提级改造,在确保照明的基础上,为农村家用电器设施用电、农产品加工用电等提供稳定安全的电力保障。实施六项行动计划的传统村落,要配套实施以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路改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六改”工程。(3)强化技术保障。六项行动计划省直牵头部门要派出技术骨干帮助县、乡开展技术培训,认定一批有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市、县政府要组织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对农村工匠进行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工匠建筑施工技术水平。每个行动计划项目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二)放权强责,推动六项行动计划集中连片整体打造。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增强县级政府自主统筹能力,做到整村整乡整县连片推进。(1)赋予县级政府项目实施决策权。省直相关部门安排的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及资金,要按照规划整体切块直接分配到县,具体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等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安排。(2)赋予县级政府资金统筹整合权。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专项资金外,六项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允许县级政府围绕整村整乡整县连片推进,按照规划打捆整合使用。对过去已零星实施部分项目的村寨,要坚持“雪中送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群众最急需什么建什么,集中打造。(3)强化省直相关部门监管服务职责。省直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事中事后服务监督职责,全过程跟踪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
(三)培育产业,推动六项行动计划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坚持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与发展致富条件完善同步推进,按照村村有特色主导产品、乡乡有产业基地、县县有高标准农业示范园区和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要求,实施六项行动计划的乡村,要同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和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等工程和优质农田整治项目,做到六项行动计划实施到哪里产业培育就跟进到哪里。(1)下大力打造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六项行动计划与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示范小城镇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的农业生产灌溉网络、机耕道网络、供电网络、物流网络、信息网络和快旅慢游体系,下决心解决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山地旅游业等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硬件支撑不足的问题。加强贵农网电商平台建设,实现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村全覆盖。(2)下大力打造农民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采取创业创新财政补助、金融贴息、“特惠贷”等政策,促进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入园和有创业意愿及能力的农民入园创业,实现以农民创业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教育、科技等部门的涉农培育资源,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行规范化技能培训。对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送培训、送技术、送信息上门。(3)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要实现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并扶持一批合作社发展壮大成为农业企业。下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乡政府要引进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落户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乡村,带动大宗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专业村、专业乡、专业县。下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4)下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创新。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乡村,要率先推广“三变”改革经验,率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率先发展农业保险,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土地、资金等保障。
(四)健全机制,推动六项行动计划项目长久持续使用。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为主,建立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建管运营一体化机制,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永续使用。(1)建立管护资金稳定来源机制。以县为单位,设立村寨公共服务设施日常运行管护资金,由村委会包干使用,村民集体监督。提高乡村道路养护标准,采取市场化模式承包给第三方管护。对自然灾害损毁需作重大维修的要专项安排。全面推行“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从村收集点转运到乡(镇)转运站的运输费用由县、乡两级以及村集体经济共同承担,由乡(镇)转运站至终端处理场所的运输费用及处理费用由县级政府承担。对农村提灌工程,应建立日常运转机制,将提灌电费、管理人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大型提灌设施可适当收取水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建立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广“村民议事会”制度,议事会成员由村民集体推选的德高望重者组成,凡涉及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等,应由议事会征求村民意见、集体议定后提交村支两委,村支两委审定后上报。村议事会要建立并监督《村规民约》执行,突出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自觉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参与村级事务,自觉监督村支两委。(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乡政府要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扶助,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4〕30号)等涉农文件开展专题宣传和政策解读,让村支两委负责人懂政策、用政策。配强村支两委班子,组织村支两委负责人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进行现场观摩培训,开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题班。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使用,在保障村民利益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列支部分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州)负管理责任、县(市)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社区)负具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把六项行动计划职责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责任。省政府负责统筹调度,定期听取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直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加强指导,搞好督促检查。市(州)政府对区域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县乡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做到一村一村抓实施、一项一项抓落实。
(二)挂图作战。省直牵头部门要组织县乡政府对六项行动计划实施规划推进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整村整乡整县连片推进的要求,详细绘制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分布图,精准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寨。详细绘制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图,明确时限,精准到年、到季、到月。分布图和进度图要在今年6月底前绘制完毕,挂在墙上,放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上。推动大数据在六项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应用,借助交通云、水利云、国土资源云、扶贫云、旅游云,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逐一销号。
(三)强化监督。对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省直牵头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进行检查,省政府督查室要进行专项督查,省政府办公厅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督促检查和评估结果作为分配相关资金和考核问责的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定期开展专项巡视,审计机关要开展全程跟踪审计,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对挤占挪用、截留贪污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媒体要开设美丽乡村建设专栏,省电子政务云、云上贵州要开设美丽乡村建设窗口,省政府新闻办要组织省外主流媒体到我省进行采访报道,开展一系列题材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传递美丽乡村建设好声音,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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