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6-07-13 16:59:15
为更好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于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6号),通知全文内容如下。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日益凸显,全团在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就2016年共青团开展关爱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发挥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优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积极联合社会公益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打造服务项目品牌,增强关爱工作实效,切实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重点工作
1.组织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实施“七彩假期”服务项目,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特别是暑期返乡大学生,赴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乡村和学校,围绕学业辅导、日间照料、安全自护、心理疏导、文体活动等内容,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志愿服务。依托“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联合金融单位等实施“积分圆梦”等公益项目,为深入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动员青联组织和青联委员、青年社会组织,开展“缤纷夏日·快乐童年”暑期送欢乐、“春暖童心”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令营,将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予以倾斜。实施“流动少年宫”项目,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多种形式的“手拉手”互助活动。深化“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组织城市城镇中小学校与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校结对,倡导动员少先队员通过书信交往、捐书捐物等方式互帮互助。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寄宿制学校,组织寄宿制学生成立少先队中、小队,组建和参与红领巾小社团,在兴趣活动和相互帮助中丰富生活、排解孤独。开展“红领巾圆梦行动”,实施“对接‘微心愿’、实现‘微梦想’”等活动。联合关工委开展“五老助成长”活动,组织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人员与留守儿童结对,开展关爱帮扶。发挥学校团学组织作用,开展以“生活关心、学习关注、情感关爱”为主题的“爱心伙伴牵手”留守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开展“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助力留守学生奋发进取、成长成才。
3.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结合督导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第三轮县级地区推开情况,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机制。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为专题,开展第二届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推选,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发挥示范牵引带动作用。实施“为了明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益项目,通过微公益方式募集社会资源,推动需求对接、项目落地。依托“青少年维权在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开展个案帮扶。依托共青团和社会研究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关爱保护相关课题研究。
4.选树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典型。在开展关爱保护工作的同时,加强留守儿童榜样教育、同伴教育。结合开展评选各级优秀少先队员、“最美少年”选树等活动,宣传农村留守儿童榜样典型,激励更多留守儿童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更加自立自强自信。充分发挥未来网、队报队刊队网和微博、微信等阵地作用,在未来网建立专题页面,开展典型和活动宣传。
5.积极参与帮扶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就业。深入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等项目。加强对政府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宣传和对接,通过创新担保方式、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建设创业导师队伍等方式,积极帮助青年解决融资、技术、人才等难题。通过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技能培训、提供见习岗位等方式,积极为农村青年就业提供帮助,帮助更多农村青年回得去、留得住、做得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牵头下,主动发挥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在关爱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团中央建立由少年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督导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2.广泛争取支持。要紧密结合贯彻国务院《意见》和全面推进共青团改革,主动争取民政、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支持,推动将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结合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着力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力度。大力拓展社会化动员渠道,积极联合公益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形象正面的公众人物等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3.深化服务效果。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生活环境的农村留守儿童实际需求,选准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载体,集中力量深入实施,增强关爱服务的精准性。要注重集中开展活动与日常联系服务相结合,增强关爱服务的普及性和延续性。鼓励各地积极运用“互联网++”、网络众筹等新模式,在建设阵地、资源统筹、队伍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大力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推广的优秀项目案例。
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沈子尧
电话:010—85212658
电子信箱:xwjyc1104@163.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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