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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山西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互联网2016-07-26 11:07:31

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7月2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已经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仅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还要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发挥教育、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意见》明确,要通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各相关部门要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监督指导、摸底排查、教育关爱、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跟踪回访等关键环节和工作任务中积极承担责任、发挥作用。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发动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上,我省将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

为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意见》指出,将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包括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城镇,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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